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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71证券简称:*ST目药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5,153,279.68 33.02 86,107,172.19 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36,957.67 不适用 -27,457,999.5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38,048.28 不适用 -23,441,909.78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8,882,242.08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不适用 -0.225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不适用 -0.1925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4 不适用 -82.6692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40,442,501.83 299,839,827.4 1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085,270.85 -14,627,271.32 不适用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9,470.87 573,629.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76,431.03 -4,803,857.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88.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 38,050.77 210,449.74 合计 -1,698,909.39 -4,016,089.7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_本报告期末 138.12 主要是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_本报告期末 597.20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较期初增加110万元所致。 预付款项_本报告期末 431.79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预付款增加280万,上海公司预付采购款增加96万元导致。 在建工程_本报告期末 308.61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天目工程项目增加投入34万元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_本报告期末 -41.31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时秀公司不在合并范围减少77万元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_本报告期末 -35.13 主要是年底预提的工资等在本报告期内支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_本报告期末 167.24 主要是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挂其他应付款所致。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33.02 主要是公司第三季度公司加大销售力度,第三季度母公司增加270万元,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增加324万元,子公司黄山天目、上海公司分别增加143万元、371万元导致。 销售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64.25 主要是由于国家医药政策改革,公司为适应改革方向和公司营销管理之需要,部分产品价格做了调整,销售业务底价不变,导致计提销售费用减少。 研发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446.13 主要是母公司本年内一致性评价费用发生了44万元导致。 其他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22.12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政府补助减少15万元所致。 投资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2,131,745.03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处置了子公司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265.86 主要是本年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少冲回坏账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3,736.63 主要是母公司本年内计提了资产减值601万元所致。 营业外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61.05 主要是母公司在本年内递延收益转营业外收入减少552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70.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流出70.12%,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去年减少696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之去年增加495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22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227.12%,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24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799,46 0 22.01 0 无 0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765,90 0 20.34 0 无 0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81,813 4.26 0 冻结 5,181, 813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0,000 3.28 0 无 0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36,228 2.28 0 无 0 李俊凤 境内自然人 2,757,229 2.26 0 无 0 李洪辛 境内自然人 2,181,456 1.79 0 无 0 盖连东 境内自然人 2,133,545 1.75 0 无 0 高文元 境内自然人 1,774,300 1.46 0 无 0 李杰 境内自然人 1,599,323 1.31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 类 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26,799,460 人民币普通股 26,799,460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4,765,900 人民币普通股 24,765,900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5,181,813 人民币普通股 5,181,813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436,228 人民币普通股 3,436,228 李俊凤 2,757,229 人民币普通股 2,757,229 李洪辛 2,181,456 人民币普通股 2,181,456 盖连东 2,133,545 人民币普通股 2,133,545 高文元 1,774,300 人民币普通股 1,774,300 李杰 1,599,323 人民币普通股 1,599,32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2023年8月18日,永新华瑞与共享应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书》,一致行动解除,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2023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除上述外,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汇隆华泽发行股票36,533,540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关于股权转让事宜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或“出让方”)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与公司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华泽”)、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嘉医疗”)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拟将持有的公司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8%)转让给汇隆华泽。永新华瑞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转让给源嘉医疗。 2023年10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过户后完成后,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36,519,4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99%;源嘉医疗持有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永新华瑞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汇隆华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号)、《关于公司大股东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号)、《关于公司5%以上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号)、 《关于5%以上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登记过户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85号)。 3、关于违规担保清除事宜 (1)针对潘建德等人借款给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由公司提供违规担保而产生利息 111.87万元,为解决公司上述违规担保问题。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出具的《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永新华瑞承诺:“于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