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4/162023年8月31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及科华投资与上海晶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优”)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9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陈洪民先生及陈小科先生持有的合计15,275,647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晶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日和2023年9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0)、《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等公告及文件。 根据协议安排,陈洪民先生将其持有的9,140,137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晶优,转让前持有36,560,550股,持有比例为27.41%,转让后持有27,420,413股,持有比例为20.56%;陈小科先生将其持有的6,135,51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上海晶优,转让前持有10,080,000股,持有比例为7.56%,转让后持有3,944,490股,持有比例为2.96%。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陈洪民先生的通知,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洪民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洪民先生、陈小科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