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5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773,773,956.75 1.07 2,265,073,601.88 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297,924.01 13.05 804,802,958.49 26.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6,225,808.70 9.63 770,026,597.10 2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432,024,510.36 25.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16.67 0.50 28.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16.67 0.50 28.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 增加0.18 个百分点 10.20 增加1.52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18,853,910,932.19 18,039,870,075.94 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058,582,463.35 7,490,470,220.09 7.5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620,869.93 40,667,304.7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44,779.73 5,650,535.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9,152.11 182,327.6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73,700.45 11,625,041.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51,013.99 98,764.33 合计 14,072,115.31 34,776,361.3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应收款项融资_本报告期末 -100.00 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收缩,其银行承兑汇票持有意图发生变化 预付款项_本报告期末 195.09 主要系豫南高速提质升级专项工程及服务区油品采购增加预付款 其他应收款_本报告期末 99.05 主要系购买大额存单提高资金收益所致 存货_本报告期末 37.07 主要系服务区加油站新增油品采购所致 其他债权投资_本报告期末 100.00 主要系购买大额存单提高资金收益所致 在建工程_本报告期末 44.80 主要系实施豫南高速提质升级专项工程及潜江服务区场坪专项工程所致 预收款项_本报告期末 103.77 主要系服务区部分商户租金收款模式调整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_本报告期末 79.51 主要系本年度到期归还短期融资券230,000万元,发行短期融资券270,000万元 预计负债_本报告期末 -94.09 主要系本年度支付前期已计提的仲裁赔付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_本报告期末 -100.00 主要系收购豫南公司股权剩余转让款按照合同约定应在一年内支付,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 研发费用_年初至报告期末 -30.44 主要系三木智能业务收缩所致 利息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113.38 主要系储备项目资金,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67.01 主要系分摊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增加 投资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购买大额存单提高资金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1,249.15 主要系三木智能应收账款减少,冲回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期末 -101.89 主要系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208.10 主要系豫南公司收到施工补偿费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1,184.47 主要系购买大额存单提高资金收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收到其他股东注入资本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9,89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6,060,962 37.64 无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2,829,757 16.32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8,724,851 2.41 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其他 16,274,000 1.01 无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2,756,351 0.79 无 李杰 境内自然人 12,300,000 0.76 无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10,353,600 0.64 无 李淑华 境内自然人 9,339,332 0.58 无 武汉三友正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9,138,007 0.57 无 许力勤 境内自然人 7,530,700 0.47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6,060,962 人民币普通股 606,060,96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62,829,757 人民币普通股 262,829,75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8,724,851 人民币普通股 38,724,8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16,27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74,000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756,351 人民币普通股 12,756,351 李杰 1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10,35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53,600 李淑华 9,339,332 人民币普通股 9,339,332 武汉三友正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8,007 人民币普通股 9,138,007 许力勤 7,530,700 人民币普通股 7,530,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根据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 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该基金成立于2017年9月,存续期5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退出期内可延 长存续期两次,每次一年。2022年8月,基金进行第一次延期,存续期至2023年9月止。报告 期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基金进行第二次延期,存续期至2024年9月止。 2.根据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以持有的湖北楚照能源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作价10,877.57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报告期内,已完成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至16,000万元并持有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根据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关联方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20%。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实缴出资1,000万元。 4.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71号),因公司未及时就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事项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制定并实施了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整改报告。 5.根据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南公司”)与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合资公司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湘公司”),并以楚湘公司为买受主体参与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光山段收费权法拍,同时对豫南公司增资不超过3亿元,对楚湘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1)。 2023年9月26日,楚湘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亿元,豫南公司持有其55%股权(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2)。2023年10月8日,楚湘公司以12.15亿元成功竞得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光山段(BK68+500-K100+900)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3)。2023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