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翟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建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32,986,115.84 9.52 1,761,457,868.77 2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726,797.94 15.74 554,068,148.38 4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4,733,657.50 16.35 545,263,669.35 4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641,854,219.8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0 0.17 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0 0.17 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增加0.15 个百分点 4.88 增加1.55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44,407,955,819.82 43,843,477,451.91 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530,055,842.98 11,139,445,241.43 3.51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 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553.98 69,159.6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60,751.78 3,513,152.7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 5,440,975.49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14,000.00 299,00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503.54 -39,304.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696.90 2,474,801.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1,128.21 2,939,499.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9.59 13,805.96 合计 993,140.44 8,804,479.0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48.06 主要为自营业务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49.44 主要为自营业务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41.67 主要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41.67 主要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1,67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52,631,050 32.44 1,052,631,050 无 -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41,780,550 13.61 441,780,550 质押 441,780,550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0,000,000 10.48 340,000,000 无 -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0,000,000 2.47 - 无 - 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7,088,000 2.07 - 无 - 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280,000 1.92 62,280,000 无 - 秦皇岛市财信资产事务中心 国有法人 58,150,400 1.79 - 无 - 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560,800 1.56 - 无 -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725,000 1.38 - 质押 18,725,000 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637,900 1.16 - 质押 23,766,826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 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7,0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88,000 秦皇岛市财信资产事务中心 58,150,400 人民币普通股 58,150,400 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 50,560,800 人民币普通股 50,560,800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7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725,000 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37,637,900 人民币普通股 37,637,9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6,073,749 人民币普通股 26,073,74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791,267 人民币普通股 21,791,267 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 21,444,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44,500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财道商贸有限公司 16,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6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述两家股东因关联关系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受河北省国资委控制。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由公司提起的诉讼、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的进展如下: 1、与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于2018年7月5 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5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英达钢构向公司偿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支付律师代理费,公司对质押的相关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受理英达钢构破产清算案的民事裁定书。因英达钢构被申请破产清算,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公司已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认定了公司申报的债权金额。破产管理人对案涉股票进行拍卖。第十一次成功拍卖,对应拍卖款已划入公司账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标的股权的上市公司有关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 2023年7月,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后,无法构成诈骗罪,终止侦查。 2、与龚某某、关某某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龚某某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9 日已进行保全。2021年3月9日,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龚某某、关某某向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支付律师代理费,公司对被告龚某某质押的股票及相应孳息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2年2月14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已立案受理。2022年10月26日收到股 票拍卖执行裁定,裁定拍卖股票。2022年11月29日上午在京东拍卖网竞拍成功,部分拍卖款已汇入公司账户。 2023年3月31日收到石家庄中院执行裁定书。质押的241.61万股股票已在京东司法拍卖平 台上拍。2023年8月8日,股票成功拍卖,款项已汇入公司账户。2023年9月28日收到电子结案通知书。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案已了结。 3、与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因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约定,公司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案由,于2022年9月30日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公司对被告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股票及相应孽息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未达成协商和解意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133,62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