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2023年第27期总第3期)2023年9月7日 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框架 科创金融研究中心朱雅姝安砾 【摘要】我国“十四五”规划制定了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强调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二十大”进一步要求推动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建设。因此,不断探索并优化我国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是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导向,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的关键环节。 当前世界国力竞争的根本是科技实力的竞争,科技转化效能决定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动能。纵观全球领先经济体的科技转化发展历史可见,科技创新的源头主要来自高等院校;各国通过立法、设立专业中 介机构等等一系列措施,支持高等院校完善其自身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建设。如美国早在上世纪60年代即开始对国内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进行设计,逐步发展成较为成熟的体系,使得美国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收益都位居世界前列。而我国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发展良莠不齐,全国高等院校整体科技转化效能较低;设立有专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高等院校屈指可数,其中清华大学、上海交大、西安交大以及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名列前茅,并均探索出了适合自身的流程体系。 通过对全球优秀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研究和分析,结合本研究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机构、金融创新及特色案例等方向的相关研究成果,本研究报告汇总提炼了适用于我国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架构:价值培育——》价值传递——》价值实现,并对每一个步骤进行了目标原则和操作思路上的解析,以期为我国高等院校建立健全自身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供有实操价值的参考。 目录 一、前言1 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2 (一)价值培育2 (二)价值传递10 (三)价值实现31 三、完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议45 本研究中心相关研究报告汇总信息57 参考文献58 图表目录 图2-1知识产权战略体系8 图2-2高等院校选择转化模式的可参考思路29 表2-1不同转化模式的比较26 表2-2不同类型的资金特点41 附件1:成果披露表参考模板47 附件2:意向协议(保密协议)参考模板51 我国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外部环境,在国家的宏观战略引导下,在过去的30多年里逐步完善优化。2015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正式颁布,将科技成果转化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明确,切实有效地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施1。自此,我国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建立全链条服务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系,是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核心。管理体系既要合理执行科技管理职能,又要有效提升校内基础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创新。因而,这一体系是连接基础科研与商业市场的“桥梁”。由于科研与市场的天然属性,使二者截然不相容,为打通这二者之间的天堑鸿沟,开展转化工作的人员需要融合多种专业行业经验和学科背景。因此,法律、财税、金融、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建筑工程及理工科等专业知识都成为了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系“桥梁”上的基石。对多学科复合型的高度要求,保证了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带来了优化成果转化管理体系的实操难度。 科研工作者作为科技成果的发明人和创造者,肩负着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了解完整的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理 1有关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及现行规定,请参考中心研究报告《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宏观政策研究》 解每个步骤所涉及到的国家政策法规、行业需求、市场规则,有助于指导科研工作的规划,从而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通过对国内外优秀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深度研究和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本文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流程化和标准化的提炼,以专业性原则和关键性思路为考量指引,形成一套全链条工作框架。旨在为科研工作者提供高效的实操指南,也为国内高等院校建立健全适合自身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供有价值的可行性参考。 注:本文中对相关内容的展开信息做了标注,请参考本研究中心既往的研究报告。 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 在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较为优秀的国际高等院校中,美国斯坦福大学、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和我国清华大学、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等,均设立了专职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并在多年的摸索和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自适用的、相对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2。综合分析各家机构的工作职能,可获得一个通用型的工作架构:价值培育——》价值传递——》价值实现。该架构的具体实施方案,经汇总提炼,如下述步骤所示: (一)价值培育 2有关优秀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研究,请参考中心研究报告《谢菲尔德大学先进制造业研究中心:以工业需求为出发点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以色列:制度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第一阶段的价值培育是为了从发明成果中发现适合进行商业转化的科技成果,并对成果进行评估和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而实现科技成果商业价值的发掘和策划。这一阶段的工作执行人员涉及到:科学家(科技成果的发明人)及其研究团队、技术经理人(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利律师(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等院校科研人员的职务研究成果归属国家,高等院校有权利决定是否选择拥有成果发明的所有权。因此任何职务研究成果在申请发明专利之前需提交给院校成果转化机构,由其代表院校执行相关研究讨论工作,以决定该职务发明所有权的归属及其后续转化的方案。 1.第一步科学家和技术经理人的沟通 科学家和技术经理人之间的沟通是中国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中至关重要的第一环节。科学家是研究创新的主要推动者,他们通常专注于研究的实验室环境中,但对商业市场的需求和商业运营的技能把握不足。因此,技术经理人不仅需要看得懂技术、理解创新性,更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商业模式和营销策略,以确保科技成果能够成功地创造商业价值。 目的及原则 双方沟通的重点是能够找到发明成果所带来的技术创新或突破点,能够解决的现阶段或未来应用领域的某些有价值的关键问题, 探索可行性的商业前景,并清晰发明成果现阶段的知识产权状态。通过沟通,科学家能够对成果价值有初步的评判,清晰当前成果是否适合推向商业领域,并明确成果是否要正式开始进入转化流程。 科学家进行成果介绍的原则,是以未来市场应用的角度,对发明成果进行较为清晰易懂的讲解。 操作思路 对于有商业转化意向的发明成果,科学家需主动向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专职技术经理人进行介绍。介绍的内容一般包括:清楚地表达研究领域及研究阶段定位、成果描述及性能优势、市场应用前景及行业竞争分析、成果知识产权情况、研究团队、合作需求及发展规划、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哪些技术经理人的帮助。因为涉及到转化的价值分析,科学家需要提前对科技发展趋势、真实市场现状、潜在需求空白等做尽可能充分的调研准备。 2.第二步成果披露 成果披露是在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登记的过程。 目的及原则 成果披露需要科学家向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交正式文件,也就意味着该项成果转化的正式流程开始启动。成果披露可以让科技成果得到更广泛的认知和推广,为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转化创造更好的条件。 高等院校需设立自己的披露制度,可建立电子信息化的文件系统,提供披露模板供科学家参考和提交资料。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可以更高效地促进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 所需准备资料一般与前述介绍材料一致,目的是对科技成果的技术情况、研发情况、合作状态、专利状态、应用前景等做详细说明。这些材料的清晰准确,有利于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后续开展技术评估、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营销等工作。 成果披露模板,请参考附件1。 3.第三步内部评估 内部评估是由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发明成果进行价值和潜力的综合判断,以确定发明是否有商业化的可能性。 目的及原则 内部评估是为了对发明成果进行筛选,以决定学校是否对此发明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后续成果转化工作;其中一项关键是确定专利权人的归属范围,包括明确发明人及发明归属,确定专利权人和专利保护范围,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并为发明的商业化转化奠定基础。 在此,发明成果的筛选会出现两种情况: (1)专利所有权归属高等院校 将设定知识产权申请人(即专利权人)为院校,科学家及其团队一般为发明人,并由院校主导执行后续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专利所有权归属发明人 将退还给科学家团队,并终止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学家团队有权享受独立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资格,所申请的专利归属权为科学家团队,未来其专利受让也由科学家团队自行决策。 操作思路 高等院校内部评估的考量标准是成果同时具有高学术价值和经济效益,尤其关注成果的创新性、对国家科技战略发展的重要性、对学科进步推动的关键性、商业化潜力的成熟度等影响因素,并由此为后续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制定针对性的策略。 评估的过程会综合考虑技术、市场、知识产权、团队和资源等多角度,具体参考如下: (1)技术的创新性、可行性:评估技术是否可以实现和落地,需要考虑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复杂度和可持续性等因素。 (2)市场需求:评估技术是否具有市场需求,明确卖点、目标市场、潜力市场,需要了解市场的趋势和竞争状况,留意潜在合作伙伴或成果受让方。 (3)商业化潜力:评估技术是否具有商业化潜力,需要考虑技术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市场规模和商业化路径等因素,为后续技术营销、确定成果转化模式提供参考。 (4)知识产权:评估技术的知识产权是否清晰、有效和可保护,需要考虑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机密等因素,以及最终可能获得专利的强度、实施自由度及成本。 (5)团队和资源:评估研发团队和资源是否足够支持技术的开发、落地和推广,需要考虑团队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投入等因素。 (6)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评估技术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需要考虑技术的社会效益、环境友好性、可持续性和社会责任等因素。 4.第四步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由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辅助科学家对前一步骤中的科研成果进行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策略的制定。能够保护科技成果的独特性和独立性,从而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为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提高专业度和效率,通常有稳定合作的第三方专利律师事务所执行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目的及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具有战略高度的策略体系,其对专利知识和行业经验的要求极高。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是对未来科技成果转化顺利实施的必要保证。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图2-1)包括:第 一,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深入剖析技术成果,规避现有技术壁垒;围绕核心专利、外围专利、进攻专利、防卫专利等构筑保护体系;确定专利转化实施的策略。第二,专利申请的全球布局及申请过程的质量管理。专业的申请书撰写以争取最大可能的权利要求范围,保证专利价值的最大化和布局的周全。第三,专利运营策略及实时跟踪管理专利状况,做好专利预警,尤其是侵权、无效等风险防控和维权方案。3 图2-1知识产权战略体系 操作思路 在执行中,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一般会与第三方专利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律师事务所利用其丰富的工作 3参考《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协同创新》陈强等著 经验,负责设计整体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并开展长期稳定的业务支持。 中国高等院校通过自己的技术转移信息系统提供便利服务。科研人员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业务。科研人员可以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办理代理委托,提交申请,缴费等。专利申请及保护的费用需要科学家提前做好准备,而对于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转化潜力大的科技成果,学校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给予资助。 具体业务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选择、办理代理委托、专利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