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 *对外公开 **全辖传阅 ***内参材料 研究院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中银调研》 ●《宏观观察》 ●《银行业观察》 ●《国际金融评论》 ●《国别/地区观察》 作者:赵廷辰中国银行研究院 电话:010–66591558 签发人:陈卫东 审稿:周景彤李佩珈联系人:王静刘佩忠 电话:010–66596623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第42期(总第497期) 金融支持科创企业 要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以生产无形资产为主的科创企业在主要国家经济运行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大。田侃(2016)、郑世林 (2020)等研究显示,近年来中国无形资产存量增速快于有形资产增速,且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已超过30%。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难以为缺乏有形资产、但专利等无形资产丰富的科创企业提供有力支持。为此,中国大力推动银行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投放贷款的新模式。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快速增长,但“评估难”始终是关键瓶颈。2023年8月,有关政府部门指导部分银行推进内部评估试点工作,不再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真正破解“评估难”,未来仍任重道远。 金融支持科创企业要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以生产无形资产为主的科创企业在主要国家经济运行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大。根据Corrado(2013)的估算,1995-2007年间,美欧多国有形资产年平均投资占GDP比例有所降低,而无形资产年平均投资占GDP比例则大幅提升。此外,美欧多国无形资产对于劳动生产率提升的贡献也已超过有形资产。田侃(2016)、郑世林(2020)等研究显示,近年来中国无形资产存量增速快于有形资产增速,且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已超过30%。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多以房地产、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为抵押物而展开,难以为缺乏有形资产、但专利等无形资产丰富的科创企业提供有力支持。为此,中国大力推动银行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投放贷款的新模式。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快速增长,但“评估难”始终是关键瓶颈。2023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部分银行推进内部评估试点工作,不再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真正破解“评估难”,未来仍任重道远。 一、知识产权是金融支持硬科创企业的关键抓手 技术创新型的硬科创企业是当前金融支持的重点。科创企业可分为技术创新型企业和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中国大批企业塑造了成功的商业模式,降低了交易成本并促进了社会进步,得到金融市场的认可和支持。但从目前中国所处国内和国际形势来看,需要培育更多优秀的技术创新型企业,特别是能在产业链薄弱环节解决“卡脖子”问题、推动产业链实现突破的“硬”科创企业,这也成为金融支持的重中之重。例如,证监会发布2023年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明确提出,在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上市。 一般通过人员结构、资金用途和知识产权等三大指标,来区分硬科技企业。具体来看,各政府部门出台了多种认定标准。例如,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证监会出台了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工信部也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表1)。总 结来看,各种标准一般均要求企业具备三个特征: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一定下限、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一定下限、具备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 (主要是专利)。 表1:科创企业认定办法总结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相关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 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 (一)科技人员指标。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二)研发投入指标。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三)科技成果指标。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3) 证监会 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万元以上; (二)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三)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四)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 元。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 开展第二批专精 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 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 工信部 上。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 通知 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中国银行研究院 金融支持硬科创企业融资,人员结构和资金用途这两个指标一般作为参考,难以构成关键指标。一是这两个指标是过程指标,不能充分证明企业科技实力。科研人员和研发经费占比较高,只能反映企业在科创方面投入较大,不必然证明企业技术水平高,与科创企业和金融投资的未来经济回报关联性不够紧密。此外,企业通过造假获取科创企业头衔、套取财税与金融支持的例子屡见不鲜。包括将车间生产、销售、采购等人员计入研发团队,提高研发人员占比;将生产领料记为研发领料,将员工生产工时记为研发工时,提高研发经费占比。外部金融机构很难甄别企业提供的人员结构和资金用途是否准确真实。例如一名员工可能既从事研发也从事生产管理,金融机构难以判断应将其多少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多少薪酬计入生产成本。在实践中,例如在科创板IPO中,申请上市企业的人员结构和研发经费指标往往要明显高于规定门槛,否则不易过审。二是金融机构无法用作风险缓释手段。在传统贷款模式中,金融机构以房地产等为抵质押物,一旦企业经营失败无法还款,金融机构可以处置房地产回笼资金。但一个企业即便研发人员再多、研发经费占比再高,经营失败后也不能将现有研发人员、或过去已支出的研发经费赔付给金融机构。 相比之下,知识产权是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企业科创属性更可依靠的抓手。一是科创企业未来市场份额的成长轨迹和产品收益前景,直接取决于其知识产权是否具有技术突破性和用户普及性。知识产权是巩固科创企业市场地位最可靠的“护城河”。此外,现有知识产权能够折射出企业未来创新的潜力。二是早在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中,就已规定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可质押。企业依托知识产权申请质押融资, 一旦无法偿债,金融机构可处置变现、减少损失。 二、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的两种思路 相比房地产等有形资产,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是普遍性难题。作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具有附属性和排他性,一般只在特定行业和企业使用下才能产生商业价值,不易形成可比较、可参照的市场价格。同时,其价值易受技术、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风险较大。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准确把握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是了解其科创水平的关键钥匙,必须有效破解“评估难”。为此,主要有两种解决思路。 思路一:借助专业化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这也是过去多年来政策倡导的方向。2010年,原银监会等六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商业银行等充分利用专业评估服务,由经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对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从此第三方评估成为业务开展必备条件。 在此模式下,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取得较快发展。2019年前,中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多年维持在1000亿元左右。2020-2022年,业务实现连续三年年度40%以上的快速增长,2022年融资额达4868.8亿元(图1)。 图1:近年来中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亿元)和增速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70% 60% 50% 40% 30% 20% 10% 0% 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增速(右轴)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行研究院 但业务开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知识产权对贷款的撬动能力存在疑问。一方面, 中国专利和商标质量不高,市场价值普遍偏低。大部分发明专利价格低于10万元,很 少能够达到上百万元;大部分实用新型专利价格低于1万元;大部分商标价格低于5万元。但另一方面,根据公开数据,2020年上半年(此后未披露细分数据),全国专利质押金额651亿元,质押项目数4171项,即每件专利质押后能产生约1600万元贷 款;商标质押总金额202亿元,质押项目数507项,即每件商标质押后能产生近4000万元贷款。“低质量专利”为何能带动“高金额融资”?原因值得深思。二是第三方机构评估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令人怀疑。银行一般只按外部估值的20-30%提供贷款,数千万元的融资额,意味着第三方机构对专利商标的平均估值可达到近1亿元,远超专利商标的平均市场价值,这样的估值结果不太“靠谱”。 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撬动融资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第三方评估报告信任度不高。一些银行主要还是依据企业自身信用资质、业主本人或关联企业担保、能否提供房地产等其他抵押物等条件,利用自身数据模型为企业核定授信。虽然名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企业知识产权情况以及外部估值报告,反而只成为授信的参考因素。 这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估能力不足直接相关。根据《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2022年该行业55.7%的机构成立不满5年,近八成从业人员从业时间不满5年,整个行业还不够成熟。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8.4万家,其中大部分从事专业性相对偏低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只有约8%从事评估交易、投融资、托管经营等运营服务(图2),对估值、融资等金融业务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此外,部分评估机构间还存在低价无序竞争、独立性不强的问题。例如,实践中存在委托人以另寻机构为由威胁评估公司出具特定评估结果,以及不同评估机构对相同知识产权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