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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点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不变,新注册分类申请快速增长

医药生物2023-09-28王班民生证券我***
医药行业点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不变,新注册分类申请快速增长

事件:2023年9月25日,CDE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意见的通知,旨在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一致性评价受理审查指南进行修订。 《指南》适用范围是已上市化学药品中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评审批的仿制药。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企业评估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价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适当延期;境外生产药品或港澳台生产医药产品,可向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价申请。 新注册分类是仿制药申请的主要类型,成为仿制药企业申报新趋势。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包括一致性评价申报和视同申报,其中一致性评价申报为已上市品种的补充申请,而视同申报为新注册分类的仿制药申报,包括3类、4类以及5.2类。新注册分类仿制药已经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不需要重复进行一致性评价,上市后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2022年新注册分类仿制药申报2373项,同比增长28.76%,占比达到72%;而补充申请943项,同比增长5.84%。2023年上半年新注册分类仿制药1919个,占比进一步提升至79%,新注册分类申请与补充申请的数量差距进一步增大。随着企业旧标准仿制药逐渐过评,新注册分类的仿制药申报已经成为仿制药企业申报新趋势。 《指南》主要适用未过评的存量文号,对存量老品种影响有限,不影响3类、4类和5.2类仿制药申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从2016年开始实施,存量大品种基本已经完成一致性评价,本次《指南》与2018年规定基本一致,对存量的老品种影响有限。新注册分类的仿制药申报并不会受到本次《指南》影响,仿制药企仍然可以进行产品申报。对于仿制药CRO/CDMO企业,下游需求仍然保持高景气,百诚医药、阳光诺和等公司主要服务3、4类仿制药项目,新签订单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充足的订单储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头部仿制药CRO/CDMO和管线丰富、研发能力强的仿制药企,如百诚医药、阳光诺和、万邦医药、科伦药业等。 风险提示:药物研发失败风险、药物研发周期较长的风险、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行业监管政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