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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风新能源中期报告2023

2023-09-27港股财报大***
瑞风新能源中期报告2023

2023 中期报告 目录 公司资料2 财务业绩概要5 行政总裁报告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权益披露26 企业管治29 其他资料30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33 上市地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27 执行董事 袁万永先生(主席)(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获委任)张志祥先生(行政总裁) 宁忠志先生 李天海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辞任)彭子玮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屈卫东先生 胡晓琳女士姜森林先生 审核委员会 姜森林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屈卫东先生 胡晓琳女士 薪酬委员会 胡晓琳女士(薪酬委员会主席)张志祥先生 屈卫东先生姜森林先生 提名委员会 屈卫东先生(提名委员会主席)张志祥先生 胡晓琳女士姜森林先生 公司秘书 黄钰琪女士 公司资料 授权代表张志祥先生黄钰琪女士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 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 P.O.Box1350 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港湾道6至8号瑞安中心 10楼1002室 公司网址 www.c-ruifeng.com 核数师 金道连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香港 尖沙咀河内道5号 普基商业中心20楼2001至2002室 开曼群岛的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OcorianTrust(Cayman)Limited Windward3,RegattaOfficePark P.O.Box1350 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财务业绩概要 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同期的比较数字概述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变动人民币千元 概约百分比变动% 收入 190,165 179,744 10,421 6 毛利 70,228 52,741 17,487 33 经营溢利 64,711 48,839 15,872 33 除税前亏损 (7,991) (31,677) 23,686 (75) 本期间亏损 (21,080) (39,453) 18,373 (47) 下列各项应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9,431) (38,065) 8,634 (23) 非控股权益 8,351 (1,388) 9,739 (702) 本期间亏损 (21,080) (39,453) 18,373 (47)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于二零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经审核) 债务净额(人民币千元)(附注) (1,322,205) (1,302,227) 资产净值(人民币千元) 88,429 115,157 流动性比率 176% 189% 应收贸易款项周转日数 157 289 应付贸易款项周转日数 31 25 债务净额对权益比率 1,495% 1,131% 附注:债务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借贷。 行政总裁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呈报期”)之业绩。 本集团作为以风电开发及运营为主的新能源企业,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主力从事风电场运营业务,并继续于能源业寻找投资机会。 由于环境保护和生态规管日益加强,中国清洁能源消费日益重要,风电等新能源产业作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产业于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后将获得更大的政策扶持力度,中国已成为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世界第一大国。本公司将适应新形势,抓住国家政策改革的机遇,着力提高发展品质和效益,实现规模大、市场份额大、社会贡献大与盈利能力强、竞争能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全面打造国际一流的新能源企业,不断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可观的投资回报。 行政总裁报告 中国政府指出由于能源发展转型已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优化和调整能源结构至关重要,因此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受重视程度势必会越来越高。中国政府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的目标,并在二零二零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二零二一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为调整能源结构,实现非化石燃料比例的既定目标,风电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主要的能源替代方案之一及中国装机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未来,本集团将集中资源,继续加快风电业务的步伐。通过充分利用本集团的风电场,本集团将积极寻觅新的发展良机,力求在不久的将来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内占有稳固之市场地位。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感谢各位股东、投资者和业务伙伴一直以来给予本集团的关心和支援,感谢本集团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为本集团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及热诚。本集团将继续以稳健务实的发展战略,致力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理想的回报。 张志祥 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业务回顾 风电场运营业务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风电场业务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90,165,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75,454,000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增加约8%。 红松风电场项目 河北红松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红松”)第九期项目橼汇项目已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完成建设,红松现时拥有398.4兆瓦装机容量,而其风电场于二零二三年营运状态稳定,主要贡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收益。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公司位于河北省的红松风电场的平均利用小时分别约为1,063小时及996小时。 包头银风风电场项目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包头市银风汇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包头银风”)于内蒙古包头市拥有一个风电场,第一期项目为49.8兆瓦。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包头银风就其第一期项目接获包头市政府相关项目批文。包头银风第一期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期将为本集团风电场运营的未来收益有所贡献。 财务回顾 于呈报期内,本集团主要透过其附属公司红松从事风电场经营。 于呈报期内,本集团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90,165,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79,744,000元)。于呈报期内,毛利增加约33%至约人民币70,228,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52,741,000元)。呈报期的亏损约为人民币21,080,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亏损约人民币39,453,000元)。于呈报期内录得亏损状况的改善主要归因于发电量及电力销售增加。 收益 于呈报期内,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红松的风力发电业务。本集团风力发电业务的经营基地主要位于中国河北省承德市及内蒙古自治区。 于呈报期内,风电场营运的收益约为人民币190,165,000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约人民币175,454,000元增加约8%。增幅主要归因于发电量及电力销售增加。 由于附属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处置,于呈报期内,概无录得来自焚化医疗废物的收益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4,290,000元)。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员工成本、折旧、水、电、燃气及其他辅助材料。于呈报期内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19,937,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27,003,000元),占本集团收益约63%,而二零二二年同期则约为71%。 毛利 于呈报期内,毛利增加约33%至约人民币70,228,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毛利约人民币52,741,000元),主要是由于发电量及电力销售增加。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呈报期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主要包括有关增值税退税之政府补贴收入约人民币 9,222,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1,346,000元)。 行政开支 呈报期的行政开支主要包括薪金与福利开支、专业费用、应酬费、差旅费、保险开支及其他税项开支。于呈报期内的行政开支减少约13%至约人民币18,700,000元,而二零二二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21,420,000元。 融资成本 呈报期的融资成本指本集团的借贷(包括所获银行贷款及其他贷款以及本集团所发行公司债券、票据及可换股债券)的利息开支。于呈报期内的融资成本约人民币72,376,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80,227,000元)。减幅主要是由于红松取得的其他贷款产生的利息开支有所减少所致。 税项 税项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7,776,000元增加至于呈报期内约人民币13,089,000元,乃由于红松的应课税溢利增加所致。 呈报期亏损 呈报期的亏损约为人民币21,080,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亏损约人民币39,453,000元)。于呈报期内录得亏损状况的改善主要归因于发电量及电力销售增加。 股本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总数包括2,374,807,466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49,140,8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包括474,961,493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普通股。详情请参阅“资本重组”一节。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银行结余分别达约人民币370,071,000元(主要以人民币(“人民币”)及港元(“港元”)为单位,金额包括约人民币364,602,000元及5,923,000港元)及约人民币420,843,000元。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总借贷约为人民币1,692,276,000元,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723,07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30,794,000元。减幅主要由于于呈报期内部分偿还由红松取得的其他贷款所致。 本集团主要透过其业务产生的稳定经常性现金流量偿还其债项。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为约95%,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94%相当。该比率乃按本集团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于呈报期内,本集团的所有借贷均以人民币及港元结算及本集团的所有收益以人民币计值。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计息借贷约为人民币1,692,276,000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723,070,000元)。本集团的计息借贷中约人民币604,579,000元为定息贷款及约人民币1,087,697,000元则为浮息贷款。于呈报期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利率对冲措施,此乃由于董事会认为任何对冲政策的成本会高于个别交易出现利率波动产生成本之潜在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交易、资产及负债均主要以本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为单位,故其外币风险极微。本集团现时并无就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订立外币对冲政策。管理层将密切监察本集团的外币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及有可用的适当工具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发行公司债券 于呈报期内,本公司向一名投资者发行本金额3,000,000港元的额外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于呈报期内,本金额6,807,000港元的公司债券已到期且被赎回(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并无发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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