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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经济投资中期报告 2023

2023-09-21港股财报陈***
核心经济投资中期报告 2023

中期报告 2023 目录 页次 公司资料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3 其他资料7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13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5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16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17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18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 公司资料 董事会执行董事 孙博先生(主席)王大明先生 非执行董事 何宇先生 刘俐女士*YANJia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铭先生 莫浩明先生王人纬先生 行政总裁 张宇飞先生 公司秘书 张海妤女士 核数师 理贤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注册办事处 VictoriaPlace,5thFloor 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8楼1805室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辞任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莫浩明先生(主席)陈铭先生 王人纬先生 薪酬委员会 王人纬先生(主席)莫浩明先生 孙博先生 提名委员会 孙博先生(主席)莫浩明先生 王人纬先生 主要股份登记处及过户办事处 OcorianManagement(Bermuda)Limited VictoriaPlace,5thFloor31VictoriaStreet HamiltonHM10Bermuda 香港股份登记处及过户办事处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39 网站 www.ceig.hk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核心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财务业绩。 业绩 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收益约194,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64,000港元)、其他收入约 18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零)、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25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 6,579,000港元)及每股基本亏损0.009港元(二零二二年:0.027港元)。本期间所录得收益来自上市投资之股息收入以及银行及其他利息收入。收益的增加主要由于本期间来自上市股本证券之股息收入增加所致。 本集团的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约为4,01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3,867,000港元)。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按公平值计入在损益账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之收益净额约1,442,000港元,去年同期则录得亏损约2,672,000港元。亏损净额减少主要由于近期金融市场复苏导致的按公平值计入在损益账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之收益净额增加所致。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零)。 业务回顾 于二零二三年年初,由于股市估值的扩大及冠状病毒病防控的放宽,股市表现强劲。投资市 场前景乐观,大多数资产价值大幅上涨。尽管如此,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加息以抵销通货膨胀,使得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全球股市前景暗淡。展望未来,预计于年底前经济疲软和通胀放缓将为联邦储备委员会放宽货币政策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中国亦将采取进一步刺激措施以支持其经济。尽管如此,美中紧张局势的加剧将给市场蒙上阴霾。因此,建议投资者在评估估值和基本数据时保持谨慎。本公司致力采取保守的投资方式以管理有关经济衰退及不确定性因素的风险。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上市证券组合由鼎立资本有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及中国恒大集团组成。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金 本集团主要依赖股东资金、来自一名董事的贷款、配售股份所得资金及业务运营产生之现金 为其运营及扩张拨付资金。本集团管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主要以善用资本为股东赚取回报并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为基准。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来自一名董事的不计息贷款为3,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00,000港元),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偿还。有关来自该名董事的贷款之详情披露于下文“来自一名董事的贷款”一节。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30,605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23,642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综合资产净值为5,395,249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650,684港元),每股综合资产净值为0.02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03港元)。 来自一名董事的贷款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与执行董事兼本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孙博先生(“孙先生”)订立三份贷款协议,据此,孙先生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本金金额分别为500,000港元、1,000,000港元及1,500,000港元的三笔贷款。贷款旨在支持本集团之日常营运。该等贷款并不计息及须于六个月内偿还。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孙先生订立贷款延期协议,以将贷款到期日进一步延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等贷款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偿还。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提取3,000,000港元,及所有资金已用作本集团之营运资金。 于本期间,本公司并无进行任何集资活动。 本集团之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为2,630,142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45,833港元)、一项租赁负债为696,234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29,542港元)及一项拨备为300,000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00,000港元)。本集团已就办公室物业租赁合约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及一项租赁负债。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按本集团之负债总额除以拥有人总权益计算)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为1.23(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83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袍金豁免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刘俐女士已同意豁免董事袍金229,204港元,即自二零二一年六 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董事薪酬。 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仅包含普通股。截至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整体资本架构并无任何变动。 资本开支 本集团资本开支主要包括购买电脑设备、家俬及固定装置、汽车、办公设备及租赁物业装修 开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产生任何资本开支(二零二二年:零)。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 外汇风险 由于本集团之部分业务交易以人民币及美元计值,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承受若干外汇风险。本 集团目前并无有关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之外汇对冲政策。董事会将密切监察外汇风险。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聘用合共12位(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位) 雇员(包括本公司董事)。薪酬待遇包括基本薪金、强制性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适当福利。薪酬待遇一般参考现行市况、个人资历及表现制定,并根据个人特长及其他市场因素进行定期检讨。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员工成本总额为2,377,452港元(二零二二年:2,421,000港元)。 本集团资产之抵押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抵押其资产(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无)。 展望 诚如“业务回顾”一节所描述,市场短期内将面临动荡。本集团预期未来全球经济将充满挑战。 本集团管理层将根据本集团之投资目标及政策采纳审慎措施以管理现有投资。另一方面,本集团将继续寻求及评估良好的投资机遇,从而丰富投资组合,以增加本公司股东之回报。 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本期间,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所持有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重大投资已披露于本报告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内。 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于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并无就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签立任何协议,亦无任何其他有关重大投 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然而,倘将来出现任何潜在投资机会,本集团将进行可行性研究及准备推行计划以探讨该投资机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整体是否有利。 其他资料 购股权计划 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本公司股东批准采纳购股权计划(“购 股权计划”),据此,本公司董事可向合资格人士(“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股份,惟须受该计划规定之条款及条件所规限。除另行取消或修订外,购股权计划将自其采纳日期起计十年内维持有效。购股权计划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章规管。 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获采纳,详情如下: (i)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为本公司奖励、奖赏、酬报、补偿及╱或提供福利予参与者提供灵活且有效之方法。 (ii)合资格人士 (a)任何行政人员,即于授出日期为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全职或兼职雇员或董事(包括执行及非执行董事)之任何人士。 (b)董事会批准之任何非行政人员。 (iii)于中期报告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及其所占已发行股本百分比 (a)根据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可予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11,600,000股股份,占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之已发行股本约4.82%。 (b)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所有购股权而可能发行之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之30%。 其他资料 购股权计划(续) (iv)各合资格人士之配额上限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各合资格人士行使获授之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1%。超出该限额另行授出购股权,须经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v)行使购股权之时间 购股权可于董事知会各购股权持有人之期间内任何时间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予以行使,惟不得于授出日期起计十年期限届满后行使。因此,董事可就于可予行使期间行使购股权施加限制,导致购股权可能获行使。 (vi)购股权获行使前所须持有之最短期限 根据购股权计划,董事可酌情设定行使购股权所附带的认购权前必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 (vii)厘定期权价之基准 一份购股权所涉及之每股期权价应由董事厘定,且不得低于以下之最高者: (a)股份在向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当日(必须为营业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日报表所报之收市价; (b)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日报表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或 (c)股份于授出日期之面值。 (viii)该计划之期限 购股权计划乃由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即采纳购股权计划之日期)起生效,为期十年。 于报告期内,概无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获授出、获行使、被注销或已失效,且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并无任何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其他资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指明企业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或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就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其指明企业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已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