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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解读:深港科创合作再提速

2023-09-15李卢霞、侯鑫彧、曹凤文、王珊、王靖斐工银亚洲张***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解读:深港科创合作再提速

研究报告 欢迎扫码关注工银亚洲研究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东南亚研究中心 李卢霞侯鑫彧曹凤文王珊王靖斐 深港科创合作再提速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解读 阅读摘要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由3.02平方公里的深圳园 区和0.87平方公里的香港园区构成“一区两园”,是粤港澳大湾区除前海、横琴、南沙外的第四个重大合作平台,也是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重大平台,旨在发挥深港两地优势,协同打造世界级科创高地和经济增长极。 2023年8月29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深圳园区规划》)出台,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香港园区建设规划及最新进展,深港“一区两园”协同开发加速推进。本报告梳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脉络,结合最新规划部署前瞻“一区两园”建设前景,探讨区内银行服务创科枢纽建设的路径和方向。 注:本报告的预测及建议只作为一般的市场评论,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本报告版权归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东南亚研究中心所有,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修改、复制、刊登、引用或向其他人分发。 深港科创合作再提速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解读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由3.02平方公里的深圳 园区和0.87平方公里的香港园区构成“一区两园”,是粤港澳大湾区除前海、横琴、南沙外的第四个重大合作平台,也是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重大平台,旨在发挥深港两地优势,协同打造世界级科创高地和经济增长极。2023年8月29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深圳园区规划》)出台,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香港园区建设规划及最新进展,深港“一区两园”协同开发加速推进。本报告梳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脉络,结合最新规划部署前瞻“一区两园”建设前景,探讨区内银行服务创科枢纽建设的路径和方向。 一、“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规划建设的背景和进展 (一)“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规划建 设脉络 逐步形成合作区“一区两园”协同发展愿景。根据1997 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1号》,深圳河治理后,以新河中心线作为区域界线,原位于深圳市 行政区域内的河套地区,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范 围。2011年11月25日,港深双方签署《推进落马洲河套地 区共同开发工作的合作协议书》,双方同意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合作推动河套地区发展。其后港深双方政府积极磋商并达成共识,同意合作将河套地区发展为“港深创新及科技 园”。2017年1月3日,港深政府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 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同意除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简称“港深创科园”)外,亦支持深方在深圳河北侧发展科技创新,支持将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约3平方公里区域打造为“深方科创园区”(简称“深圳园区”),以共同构建一个具有聚集力和协同效应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从此奠定了“一区两园”合作区的协同发展愿景。 “一区两园”建设蓝图加速落地。2021年9月6日,深港政府签署《关于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区两园”建设的合作安排》,为发展合作区成为“一国两制”下位处“一河两岸”的世界级“一区两园”确定合作方向和重要内容,包括香港科学园落户深圳园区,推动制度创新及科创资源便捷流动,联合探索为合作区推行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政策、支持合作区科研发展、人才汇聚等,标志着“一区两园”相关项目正式开展。2023年8月29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出台,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发布香港园区建设规划及最新进展,深港“一区两园”协同开发加速实施(“一区两园”政策脉络详见附表1-2)。 (二)“一区两园”规划建设的具体内容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一国两制”下横跨“一河两岸”(深圳河两岸)的最新实践探索,包含深圳园区和香港园区“两园”,拥有福田口岸和皇岗口岸两个跨境陆路口岸。其中: “深圳园区”占地面积3.02平方公里,包括1.67平方 公里的皇岗口岸片区和1.35平方公里的福田保税区。聚焦 六大研发领域(包括医疗科技、新材料、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微电子、金融科技),定位于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三大愿景。 “香港园区”(即“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占地面积0.87平方公里,位于香港落马洲河套地区,是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的主要建设项目和先导区域,是香港全力推进国际创科中心建设、深化与内地特别是深圳的科技合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平台。 “香港园区”由西向东分两期建设,可提供120万平方 米的总楼面面积,容纳5.2万个科创职位。第一期率先开发西部区域、预计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31座楼宇,第二期开发东部区域、预计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共36座楼宇。“香港园区”旨在建设成为香港最大的创科平台,吸引本地及世界各地的顶尖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进驻,成为世界级的知识枢纽及创科中心。 (三)“一区两园”当前建设进展 “深圳园区”建设正加速推进中。在科创空间建设方面, 区内已启动1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项目10个,在建项目8个(见附表3)。在引进科研项目方面,区内已入驻的科研项目可分为六大集群,分别是国家重大科研平台、 世界500强研发中心、香港高校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深港独角兽企业、港澳青年创业平台(见附表4)。9月7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举行2023年新引进项目集中签约暨新落成项目集中入驻活动,40个项目批量签约入驻。同日,由深港政府共同出资建设的内地首个港方运营科创园区——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正式开园,首批16家香港科创机构、企业及服务平台入驻。 “香港园区”建设也在稳步推进。第一期第一批次、首 三座大楼正全速兴建,拟于2024年年底起陆续落成,第一期规划了不同产业片区、余下用地将通过招商引资借助市场力量建设科研及产业设施。2022年底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创科蓝图》),围绕香港建设国际创科中心愿景制定了发展方向和重点策略。其中深化与内地科创合作、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创科蓝图》八大重点策略之一,提出全速推动落马洲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发展,加强对接国家创新体系、善用广州南沙及深圳前海两大合作平台完善科创生态链,与内地探索推行更多措施促进创新要素跨境便捷流动等举措,从体制机制和科创产业、人才、资金、文化等多方面配套推动“香港园区”建设。 二、“深圳园区”规划建设的目标定位、重点领域及制度创新路径解读 (一)明晰目标定位:三大定位、两个阶段 三大定位强调跨境衔接。作为“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深圳园区”将连接香港的科研资源、汇聚全球科创要素资源、建设国际科技创新高地,重在发挥平台通道作 用。作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深圳园区”有望发挥区位和制度优势,打破深港科技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 机制障碍,对接香港及国际先进规则,撬动更大范围的科研制度的改革创新。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深圳园区”有望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汇聚粤港澳三地科创资源, 围绕三大重点产业领域推进“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两大阶段目标明确“时间表”。《深圳园区规划》以2025 年和2035年为关键节点,与系列大湾区建设规划部署的时 间进度相衔接。到2025年,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将基本建成,进一步畅通物流、人流、资金流等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为深港科创合作奠定基础。到2035年,将打造“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聚焦关键产业,强调发挥深港资源互补优势 《深圳园区规划》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生物医药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三大领域发展,均是深港两地具备一定合作基础的优势产业。 在新一代技术领域,香港汇聚全球创新资源,而深圳是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有着华为、比亚迪、TCL等龙头企业。 在生物医药领域,深圳已布局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坝光国际生物谷、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生物医药产业正在加速突破;而香港基础科研优势突出,设有16所国家重点实验室、6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22间中国科学院联合实验室,是医疗健康创新研发的重要枢纽。 在数字经济领域,2021年深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9000亿元、GDP占比30.5%,规模和质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于首位;香港《2023/2024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加大资源投入,着重在数字经济、Web3、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力。为了更好地推动前沿技术的高效突破及落地转化,《深圳园区规划》针对性提出配套政策,包括推动技术标准形成,放宽外资生物医药企业准入限制,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的金融业务模式创新等。 (三)推动制度创新:围绕科研成果转化痛点提出创新 性举措 香港有着高水平研究基础以及国际化资源对接优势,但面临着产业转化难、落地难的问题,深港两地科研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的跨境流动亦存在一定堵点痛点,《深圳园区规划》围绕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创新举措。 便利科研人才跨境流动。一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支持 国际顶尖人才、机构的跨境科研合作及项目对接,建立与全球主要创新高地的创新创业直通车,实现资本、人才、信息、 技术和教育资源的互联互通。二是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打 造国际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为外籍人才提供更为便利的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三是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科研社区,通过营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建立与国际有效衔接的社会保 障体系,助推深港科研人才双城生活“无缝衔接”。 便利科研资金跨境流动。在支持科创企业跨境融资方面, 《深圳园区规划》提出多项措施便利科创资金跨境流动,包括支持内地和香港创投资本共同设立创投基金、组建跨境双币早期母基金和系列专业子基金、优化和深化跨境债券产品试点工作、探索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等。2023年2月14日,舒糖科技收到来自香港的首笔知识产权融资,标志着首个深 港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顺利落地。同时,《深圳园区规划》 也提出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借鉴国际经验和香港做法,研究完善科研资金监管制度。 升级跨境基础设施、创新通关查验模式,畅通综合性科创要素流动。一方面,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构建“五横六纵”道路网络、推进落马洲大桥和连接线改造、完成口岸及周边片区升级,实现内部各片区便捷互联;园区外畅通与东莞、深圳重要科创平台和发展片区的连接通道,包 括研究引入穗莞深等城际铁路、推进皇岗路提升改造和新洲路南延工程等,积极配合香港研究北环线支线经落马洲河套 地区的香港园区接入新皇岗口岸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提出实 施特殊监管制度,对货物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 自由”的监管模式,探索实行科研机构与企业“白名单”制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便利科研设备等相关物品出入。 探索构建衔接香港及国际市场的科创营商环境。一是营 造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针对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同时通过境外(包含港澳台)人才个税税负差额 补贴、香港居民个税减免1政策,有效降低科研机构和人员的税负水平。二是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具体措施包括试点实行企业登记注册行政确认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 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同时适度放宽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的港资机构业务范围。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准确适 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通过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打造支持原始创新的国际化科研环境和平台。 此外,《深圳园区规划》提出研究允许港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 香港法律解决合同纠纷以及协议选择香港为仲裁地,亦有利于降低科创企业对制度差异带来的法律风险的担忧。 三、湾区银行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