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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中期报告 2023

2023-09-15港股财报�***
福莱特玻璃中期报告 2023

目录 页次 公司资料..................................................2 财务概要..................................................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19 合并资产负债表...........................................3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35 合并利润表................................................38 母公司利润表.............................................41 合并现金流量表...........................................43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4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4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49 财务报表附注.............................................51 补充资料..................................................199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阮洪良先生(董事会主席) 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委任)魏叶忠先生 沈其甫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攀女士华富兰女士吴幼娟女士 监事 郑文荣先生(监事会主席)沈福泉先生 祝全明先生钮丽萍女士张惠珍女士 审核委员会 徐攀女士(主席)华富兰女士 吴幼娟女士 薪酬委员会 徐攀女士(主席)阮洪良先生 华富兰女士 提名委员会 徐攀女士(主席)阮洪良先生 华富兰女士 战略发展委员会阮洪良先生(主席)魏叶忠先生 徐攀女士 风险管理委员会阮洪良先生(主席)姜瑾华女士 华富兰女士 公司秘书 阮泽云女士 授权代表人阮洪良先生阮泽云女士 主要注册处,总部和中国主要营业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浙江省 嘉兴市秀洲区 运河路1999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九龙 观塘成业街6号泓富广场11楼6室 公司网站 www.flatgroup.com.cn 香港法律顾问 摩根刘易斯律师事务所 核数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展银行 H股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财务概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三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678,423.35 7,304,491.34 营业成本 7,828,002.16 5,650,508.67 毛利 1,850,421.19 1,653,982.67 利润总额 1,184,447.15 1,097,398.83 所得税开支 99,079.31 94,650.96 净利润 1,085,367.84 1,002,747.88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截至二零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人民币千元(经审计) 非流动资产 21,365,027.87 20,000,429.84 流动资产 14,728,428.52 12,381,292.77 流动负债 10,083,678.74 10,533,414.17 流动(负债净额)资产净值 4,644,749.78 1,847,878.60 资产总值减去流动负债 26,009,777.65 21,848,308.44 资产净值 15,179,674.61 14,032,447.21 股本 536,723.62 536,723.49 未分配利润 8,908,631.91 7,823,754.06 权益总额 15,179,674.61 14,032,447.21 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业务概览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各种玻璃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本集团的主要生产设施位于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以及越南海防市。本集团主要向中国、韩国、印度、德国、土耳其、墨西哥、美国以及东南亚地区等的客户销售玻璃产品。 1.国内扩张 由于光伏行业蓬勃发展,大尺寸玻璃和薄片玻璃的渗透率不断提升,目前本集团安徽生产基地的四期项目已经在建设中。同时,本集团拟在江苏省南通市建设四座日熔化量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目前此项目已通过听证会审批,正在加快建设。 2.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最新信息 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本公司公告计划在中国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此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A股”),募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A股可转换债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审核结果,本公司建议A股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申请已获通过,本公司已收到书面批覆。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完成A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工作。A股可转换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六年。A股可转换债券的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23,078,799.67元后,实际到位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6,921,200.33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54,000张可转换债券转为1,207股A股。 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并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召开的二零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二二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二零二二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覆》(证监许可[2022]27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新股。建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案之有效期限及建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之有效期限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召开的二零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零二三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二零二三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新A股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429,301股。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146,894,461股增加至2,351,323,762股,其中已发行A股总数由1,696,894,461 股增加至1,901,323,762股,已发行H股总数保持不变,仍为450,000,000股。上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所转换的股份。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本公司公告计划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本计划的主要条款如下: a.本计划的目的 为激励或奖励合资格人员为本公司所作的贡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5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 b.本计划的合资格激励对象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对符合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监事会核实确定。激励对象中并无本公司的的董事或监事。 c.本计划的发行股份总数以及占比 本计划建议授出的A股股票期权数量为594.7858万份,约占于批准日已发行股本总额214,689.3254万股的0.28%。其中,首次授予535.3072万份,约占本公司于批准日公司股本总额214,689.3254万股的0.25%,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0%;预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59.4786万份,约占本公司于批准日股本总额214,689.3254万股的0.03%,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0%。 截至中期业绩公告之日,本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4.9094万份,约占已发行股份的0.04%。 d.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最大获授数量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定义如下)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定义如下)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 e.行权前所持有期权的最短期限 本计划满足期权的行权条件后,将从授予日后的十二月满后分五期行权。 f.获授期权时的付款金额及其期间内必须付款的安排 获授期权时并无支付金额且并无必须付款的要求。 g.本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从期权授予日开始,截止到根据本计划所有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期权已行权或取消为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h.本期权采纳的会计政策 授予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司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7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i)标的股价:每股人民币42.89元(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收盘价) (ii)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及5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iii)历史波动率:14.73%、17.44%、18.71%、17.92%及16.55%(上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iv)无风险利率:1.50%、2.10%及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根据本计划授出之购股权变动之详情如下: 已授出购 于 于 股权之行购买价使期和可 已授出购2023年股权之归1月1日 期内 购股权数目 期内期内 2023年 期内6月30日 承受人 授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