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释义 2 第二章 本行简介 6 第三章 财务摘要 9 第四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五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详情 58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雇员及组织 61 第七章 重要事项 74 第八章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78 第九章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88 第十章 未经审计补充财务信息 146 目录 2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释义 于本中期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本行的公司章程 “白银市商业银行” 指 原白银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5家法人单位、白银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及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本行 “本行” 指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于2011年11月18日在中国甘肃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倘文义所需)包括其前身、附属公司、分行及支行 “银行业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其他方式修改 “董事会” 指 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行监事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被金融监管总局所取代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企业管治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内资股” 指 本行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或入账列作缴足 “甘肃省电投” 指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于1990年7月15日成立于中国的公司,其为甘肃省国投的全资附属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甘肃省电投持有本行约4.21%的股权 中期报告2023 3 第一章释义 “甘肃省公航旅” 指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1999年12月24日成立于中国的公司,其为甘肃省国资委全资拥有。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甘肃省公航旅持有本行约18.30%的股权。甘肃省公航旅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国投”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2007年11月23日成立于中国的公司,其84%的股权由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16%的股权由酒钢集团持有。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甘肃省国投直接持有本行约12.67%的股权,并间接通过其附属公司甘肃省电投及金川集团持有本行约10.74%的股权。甘肃省国投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 “GDP” 指 国内生产总值 “H股” 指 本行根据全球发售于香港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港元认购及买卖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金管局” 指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及相关诠释 “独立第三方” 指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并不视为本行关连人士或关连人士之联系人的人士或实体 4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释义 “金川集团” 指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1年9月28日于中国成立的公司。甘肃省国投为金川集团的最大股东,其持有金川集团47.97%的股权。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金川集团持有本行约6.53%的股权 “静宁成纪村镇银行” 指 平凉市静宁成纪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08年9月1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 “酒钢集团” 指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于1998年5月26日于中国成立的公司,其68.42%的股权由甘肃省国资委持有,其31.58%的股权由甘肃省国投持有。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酒钢集团持有本行约6.53%的股权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2023年8月30日,即本中期报告刊发前为确定当中所载若干数据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 指 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主板” 指 香港联交所经营的股票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独立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且与其并行运作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监管局” 指 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不良贷款率” 指 不良贷款额除以贷款总额的百分比率 “不良贷款” 指 根据本行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分类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国的中央银行 “平凉市商业银行” 指 原平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5家法人单位、白银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及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本行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仅就本中期报告而言,除文义另外指明外,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第一章释义 “中国会计准则”指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 指由省级政府倡导设立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 中期报告2023 5 “报告期” 指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附属公司”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 指 本行监事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我们”或“本集团” 在本中期报告中: 指 本行及其附属公司(按合并基准) •本中期报告所载若干数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约整。因此,若干表格所示总数未必是前述各项数字的总和。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联系人”、“紧密联系人”、“关连人士”、“关连交易”、“核心关连人士”及“主要股东”等词汇,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 •为便于参考,本中期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本行使用的术语“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贷款”及“发放贷款”具有相同涵义。 •于中国成立的实体或企业的中文名称倘若与英文译名不符,概以中文名称为准。 6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本行简介 一.本行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 BankofGansuCo.,Ltd. 法定代表人 : 刘青 授权代表 : 刘青、黄伟超 董事会秘书 : 郝菊梅 公司秘书 : 黄伟超 注册地址 :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25-1号 客户服务热线 : +864008696666 电话 : +869318770491 传真 : +869318771877 本行网站 : www.gsbankchina.com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 H股信息披露网站 : www.hkexnews.hk 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甘肃银行、2139 内资股股票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中国法律顾问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香港法律顾问 : 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境内核数师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外核数师 :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中期报告2023 7 第二章本行简介 二.本行历史 鉴于甘肃省当时并无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为促进甘肃经济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白银市商业银行 和平凉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一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因此,2011年5月30日,25家法人单位(包括甘肃省省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和甘肃省省内外民营企业)及白银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的代表和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的代表共同签署了《敦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根据该协议,25家法人单位以货币出资,白银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及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均以白银市商业银行和平凉市商业银行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敦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将拟筹建银行名称由原先的“敦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7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了本行的筹建。2011年11月18日,原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本行开业并同意白银市商业银行、平凉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分别变更为本行白银分行、平凉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日,本行获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成立。本行为甘肃省唯一一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 本行的注册地址为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25-1号。本行已于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并于2017年6月28日根据公司条例第十六部注册为非香港公司。本行已委任黄伟超先生为代表本行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本行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的地址与本行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相同。 由于本行于中国成立,本行的公司架构及公司章程受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本行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及规管下在中国进行银行业务。本行并非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认可机构,不受香港金管局的监督,亦不获准在香港从事银行业务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本行H股于2018年1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8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本行简介 三.本行2023年上半年获奖情况 奖项及荣誉颁奖单位╱媒体 2023年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315位,中资银行排名63位英国《银行家》杂志 2023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排名446位英国《银行家》杂志 2023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排名55位中国银行业协会 2022年度省长金融奖甘肃省人民政府 银联创新合作优秀奖中国银联总公司 2023“铁马”中小银行评选荣获第五届“铁马-最佳零售业务中小银行”当代银行家杂志社 2022年银行业“服务三农”好新闻奖中国银行业协会 2023卓越数字金融大赛荣获“数字产品-银奖”金融数字化发展联盟 *本行中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期报告2023 9 第三章财务摘要 (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2023年2022年 (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变动百分比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止年度 经营业绩利息收入 7,081.6 6,759.8 4.8 13,788.6 利息支出 (4,212.2) (4,388.3) (4.0) (8,720.7) 净利息收入 2,869.4 2,371.5 21.0 5,067.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28.5 242.2 (5.7) 46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1.6) (15.6) 38.5 (64.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净额 206.9 226.6 (8.7) 400.0 交易净收益 310.1 257.9 20.2 762.1 投资证券净收益 11.5 36.0 (68.1) 51.9 汇兑净收益 96.6 118.3 (18.3) 209.6 其他营业净(开支)╱收入 (7.8) (2.8) 178.6 35.3 营业收入 3,486.7 3,007.5 15.9 6,526.8 经营开支 (1,052.5) (975.8) 7.9 (2,337.9) 资产减值损失,经扣除拨回 (2,063.1) (1,740.1) 18.6 (3,618.4) 营业利润 371.1 291.6 27.3 570.5 应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