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公司在本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一、公司简介8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8 三、其他情况8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9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1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11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15 三、主营业务分析16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18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18 六、投资状况分析19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22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22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23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23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2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6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26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27 二、社会责任情况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29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9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9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9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29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29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29 八、诉讼事项29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30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30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30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31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34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3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一、股份变动情况36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37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37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39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3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1 第十节财务报告42 一、审计报告42 二、财务报表42 三、公司基本情况59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61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61 六、税项99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1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129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31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134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36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14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142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42 十五、补充资料1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发行人、新风投资、立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立新能源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国资委、国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 指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山东电建 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哈密国投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国有基金 指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股东 珠海嘉赋 指 珠海嘉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井冈山筑力 指 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申宏新能源 指 新疆申宏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井冈山和风 指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新风含鸿 指 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风 指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能源 指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恒远 指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光 指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光 指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改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润绿原 指 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 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处除外)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指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总和 发电机组 指 将其他形式能源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设备 风机 指 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终输出 交流电的电力设备。风机一般有风轮、发电机、调向器、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和储能装置等构件组成 光伏组件 指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并网 指 指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即开始向外输电 调峰 指 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 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电站。集中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市场化交易 指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 上网电量 指 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制定的电价,电网公司向发电企业收购电量时所执行的购电价格 弃风限电 指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弃光限电 指 光伏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光伏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电站停止运作的现象 EPC 指 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 可再生能源补贴 指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指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千瓦时(kWh) 指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5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立新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XinjiangLixinEner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博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爽 赵生萍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电话 0991-3720088 0991-3720088 传真 0991-3921082 0991-3921082 电子信箱 lixinner@126.com lixinner@126.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99,157,609.89 466,053,919.82 466,053,919.82 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0,041,264.60 92,351,937.35 92,600,209.82 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9,140,433.78 92,095,040.22 92,343,312.69 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9,622,330.93 233,241,542.36 233,241,542.36 2.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3 0.13 -1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3 0.13 -1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3% 4.64% 4.65% -1.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697,218,448.40 9,157,103,887.10 9,161,112,408.01 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11,759,343.61 2,867,566,165.31 2,867,883,058.54 1.5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