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1 第六节重要事项4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0 第十节财务报告61 第一节重要提示和释义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丽娜 董事 工作原因 王博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880.0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发行人、新风投资、股份公司、立新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立新能源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国资委、国资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 指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山东电建 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哈密国投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国有基金 指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股东 珠海嘉赋 指 珠海嘉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井冈山筑力 指 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申宏新能源 指 新疆申宏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井冈山和风 指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新风含鸿 指 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风 指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能源 指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恒远 指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光 指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光 指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改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交建 指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润绿原 指 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 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处除外)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指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总和 发电机组 指 将其他形式能源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设备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风机 指 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终输出交流电的电力设备。风机一般有风轮、发电机、调向器、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和储能装置等构件组成 光伏组件 指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并网 指 指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即开始向外输电 调峰 指 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 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电站。集中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市场化交易 指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 上网电量 指 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制定的电价,电网公司向发电企业收购电量时所执行的购电价格 弃风限电 指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弃光限电 指 光伏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光伏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电站停止运作的现象 EPC 指 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 可再生能源补贴 指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瓦(W)、千瓦(kW)、兆瓦 (MW)、吉瓦(GW) 指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千瓦时(kWh) 指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5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立新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XinjiangLixinEner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博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1栋2层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00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lixinner@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爽 赵生萍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电话 0991-3720088 0991-3720088 传真 0991-3921082 0991-3921082 电子信箱 lixinner@126.com lixinner@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076066559G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国辉、李梦川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王亮、席睿 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 调整前 2021年 调整后 本年比上年增减调整后 调整前 2020年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81,784,924.95 801,361,039.55 807,677,446.23 9.18% 653,209,197.89 653,319,25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6,006,373.08 142,926,663.81 142,478,991.64 37.57% 117,890,921.84 114,206,14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95,649,892.67 140,836,554.70 140,388,882.53 39.36% 117,562,486.81 113,877,71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2,254,297.05 436,888,086.39 436,888,086.39 85.92% 297,662,258.01 297,662,258.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 0.20 25.00% 0.19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2 0.20 25.00% 0.19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6% 7.89% 7.61% 0.75% 7.50% 7.28% 2022年末 调整前 2021年末 调整后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调整后 调整前 2020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157,103,887.10 7,017,535,546.69 7,078,354,791.62 29.37% 6,482,115,807.00 6,543,382,72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867,566,165.31 1,882,254,867.24 1,943,074,112.17 47.58% 1,739,110,157.02 1,800,377,074.1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①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