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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ST星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05证券简称:ST星源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2 【2023年8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总裁郑列列及财务总监卓彬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8 第六节重要事项1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1 第十节财务报告3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世纪星源 指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报告期、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指 (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博世华 指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立方 指 深圳市海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清研紫光 指 深圳清研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蓝色空间 指 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 城市更新项目 指 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 润涛公司 指 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星源 股票代码 00000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世纪星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FOUNTAIN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OUNTAI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芃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晓春 刘华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F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7号华乐大厦3F 电话 0755-82208888 0755-82208888 传真 0755-82207055 0755-82207055 电子信箱 luoxiaochun@sfc.com.cn liuhua@sfc.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8,929,583.74 89,354,181.83 -1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27,811.06 6,716,482.50 -13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40,321.51 4,473,587.26 -8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9,927,754.02 30,650,773.02 -230.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063 -131.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063 -131.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8% 0.42% -0.6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63,586,179.17 2,602,189,919.90 -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08,209,722.52 1,212,593,788.37 -0.3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6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0,938.4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3,305,793.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741.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1,253.8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100.42 合计 -2,968,132.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按新的业务模式发展主营业务:1、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基础设施经营; 2、低碳技术集成平台和淡水科技设备、再生能源以及环境处理装备; 3、不动产工程服务、污染处理/能源再生工程服务、园区循环经济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服务(包括设计、建造、监理、运维服务); 4、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商业管理; 5、与公司以上1、2、3业务内容挂钩的合成生物材料能源生产线项目的“IP”授权、“合同能源”的管理和不动产项目(包括工业园区)的投资管理。 报告期经营情况回顾: (一)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基础设施经营 (1)公司根据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开发“深圳车港”协议书》,目前完成了南山城市更新项目新增地下空间的相关手续;在邻近文体中心地块范围内所置换的地下停车场BOT项目的建设尚未开始。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为中霆世纪在海南临港工业用地范围内投资“泥炭生产腐殖酸有机聚合材料&水焦炭再生燃料”生产线项目制定了发展计划;针对投资飞灰沸石基纳米孔隙笼框晶体材料生产线项目制定了发展计划,同时启动了以上生产经营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低碳技术集成平台和淡水科技设备、再生能源以及环境处理装备 本报告期内,已将取得的19项国内外专利,其中国内7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新增3项实用新 型专利),境外2项专利,全部以“星源水热科技”特专科技的名义与中霆世纪投资平台下计划中的合成生物材料能源生产线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的授权,世纪星源与中霆世纪签订了管理服务协议。预计本项业务的收入将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期发生。 (三)建筑工程服务、污染处理工程服务(包括设计、建造、监理、运维服务) 工程服务业务在上半年共进行了60余项工程服务的立项投标,完成91项工程方案设计服务,新签订合同的金额 3.18亿元,报告期实现的营业收入为0.65亿元。 (四)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产业不动产的物业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智慧空间”品牌下酒店经营、物管服务、租赁服务及衍生商业管理、综合物业服务正常开展,但因总体经济下滑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收入较去年有所下降,通过控制成本,经营利润较去年有所改善。 (五)与公司以上(一)、(二)、(三)业务内容挂钩的合成生物材料能源生产线项目的“IP”授权、“合同能源”的管理和不动产项目(包括工业园区)的投资管理 (1)为中霆世纪在海南三个临港园区内计划投资的“泥炭生产腐殖酸有机聚合材料&水焦炭再生燃料”生产线和中霆世纪在广东徐闻计划投资的一条纳米无机孔隙笼框晶体材料生产线完成了项目投资报告书。 (2)为中霆世纪在新疆哈密大型清洁煤项目用地范围内计划投资的腐殖酸有机聚合物原料生产线以及计划的荒煤气制DMC生产线,开展了前期工作。 (3)在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管理目标是:①合作期初期收取的2亿元拆迁补偿费;②开发期每年收取的 8,000万元安置补偿;③取得符合约定的开发主体公司全部股权。在报告期内,合作方挪用项目开发期的拆迁补偿贷款,本期在确认优先股回报收入的同时,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计提20%资金占用费。 (4)位于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置换项目,公司在投资管理期内的投资管理目标是:①报建开发期内争取可能的地面建筑权益;②未来取得不多于5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PPP项目经营权。因南油厂区城市更新项目,需临时占用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用地,因此南山文体中心暨停车场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暂停。 (5)平湖村旧村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开发权益的投资管理 平湖村旧改更新单元合作项目(投资管理期限预计从政府立项开始至土地使用合同为止)是指星源股份通过筹措资本金和借贷资金来开展前期专项规划报批和拆迁工作而取得土地开发权益的业务。当公司完成相关编制专项规划工作被批准后,合作方平湖股份于2018年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与第三方保银公司签订相同区域的城市更新合同。公司就平 湖项目城市更新合作权益事项提起了诉讼,最终取得了(2019)粤03民终19234号终审的胜诉裁决,法院最终裁定平湖 股份需与公司“继续履行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协议”。于是在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与中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平湖项目达成框架合作协议,在平湖旧改项目上引入中霆控股为战略合作方,并以开具一亿元商票合作预付款形式,在第一季度完成支付。但最近深圳中院再就上述同一事项的(2020)粤0307民初39413号案由,作出如下的二审判决内容:“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平湖股份已构成违约,但双方协议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判决支持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世纪星源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所致损失,可另循法律途径向平湖股份主张”。因此公司将以3.2亿元作为违约侵权损失向平湖股份公司进行追偿。 (6)肇庆•北岭国际村项目土地开发权益的投资管理 鉴于2019年12月,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做出了肇自然资(国地)撤决字[2019]1号《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 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决定》,并同时要求百灵公司向该局重新申请办理土地证。5家香港子公司(即仲裁裁决的对项目公司依法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70%的分配权的主体)在广金国际公司主导下,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局提起申请撤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百灵公司土地证的决定的行政复议。2020年7月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作出行政复议 的决定:“维持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肇府国用(证)字第00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决定》,如有异议在 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