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动态报告 2023年08月22日 入表先行落地,新探索、新政策号角吹响 评级及分析师信息 行业评级:推荐 行业走势图 43%31%19% 8% -4% -16% 2022/082022/112023/022023/05 计算机沪深300 分析师:刘泽晶邮箱:liuzj1@hx168.com.cnSACNO:S1120520020002 计算机行业 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落地 8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入表是指将数据规划到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根据《暂行规定》,在存货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项目中,都新增了“包括:数据资源”条目,显示数据资源的账面数值或符合资本化标准的开支额度。暂行规定主要包含四个内容: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附则。 《暂行规定》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在本规定施行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即不应将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数据资源重新资本化。 《暂行规定》指出自用型数据为无形资产,持有、用于出售的数据为存货。我们认为,《暂行规定》为无形资产及存货的范围作了进一步补充。根据财政部答记者问,此次《暂行规定》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细化规范,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与现行无形资产、存货、收入等相关准则是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数据资产入表先行,确权登记等政策有望加速推进 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落地,我们预计相关支撑体系与配套政策顺势加速出台。看好后续加快完善支撑体系设计,制定出台国家层面适用的数据确权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推动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标准、数据安全合规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相关制度,并加速推动会计、投融资、财政等方面配套政策同步出台。 多地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顶层设计制定提供经验与借鉴。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明确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深圳市等8地将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7月4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数据产权登记申请人及登记主体、登记机构、登记行为、监督与管理细则、法律责任界定等五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认为,试点地区的立法为数据登记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提供了有效范本,同时为数据要素确权的法律路径提供了方向探索。 投资建议: 重点关注数据拥有方:1)如三大运营商,受益标的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2)垂域数据拥有方,重点关注 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 信息发展,相关受益标的还包括:千方科技、中远海科、上海钢联、嘉和美康、山大地纬、久远银海、德生科技等;3)数据确权:受益标的包括人民网、新华网等。4)国资云及数据开发商也有望长期受益,重点关注太极股份、深桑达,相关受益标的还包括:易华录、云赛智联等。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相关制度完善不及预期、数字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市场系统性风险等。 正文目录 1.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落地4 2.数据资产入表先行,确权登记有望加速落地6 3.多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8 4.投资建议10 5.风险提示10 图表目录 图表1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4 图表2《暂行规定》主要内容4 图表3《暂行规定》适用准则具体内容5 图表4数据要素入表企业试点实践6 图表5数据确权三权分置7 图表6数据登记模式7 图表7数据产生价值全环节7 图表8数据确权技术手段7 图表9围绕数据资源与数据产品两大登记要素确认三种权利类型及权利凭证8 图表10数据产权登记各方主体及权利义务和职责权能8 图表11数据产权登记类型9 1.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落地 数据资产入表正式落地。8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数据资产入表是指将数据规划到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根据《暂行规定》,在存货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项目中,都新增了“包括:数据资源”条目,显示数据资源的账面数值或符合资本化标准的开支额度。暂行规定主要包含四个内容: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准则、列示和披露要求、附则。根据财政部答记者问,此次《暂行规定》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细化规范,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与现行无形资产、存货、收入等相关准则是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暂行规定》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在本规定施行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即不应将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数据资源重新资本化。 图表1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资料来源:财政部官网,华西证券研究所 图表2《暂行规定》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主要内容 明确《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范围 以及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后续随着未来数据资源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可及时跟进调整。 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按照会计上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使用、对外提供服务、日常持有以备出准则售等不同业务模式,明确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具体准则,同时,对实务反映的一些 重点问题,结合数据资源业务等实际情况予以细化 列示和披露要求 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 附则《暂行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本规定 资料来源:财政部官网,华西证券研究所 《暂行规定》指出自用型数据为无形资产,持有、用于出售的数据为存货。根据《暂行规定》中适用准则部分,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确认为存货。 我们认为,《暂行规定》为无形资产及存货的范围作了进一步补充。《暂行规定》指出,其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并且无形资产具备四个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4)能够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据此我们认为,具备:(1)企业拥有或者可以控制(2)预期能够在未来产生收益、(3)可辨认、可靠计量等特征的数据,可以被计为无形资产。 图表3《暂行规定》适用准则具体内容 会计科目内容 无形资产 1、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直接归属于使该项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数据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加工过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以及数据权属鉴证、质量评估、登记结算、安全管理等费用。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数据采集、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服务所发生的有关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用途计入当期损益。2、企业内部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规定的有关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企业通过外购方式取得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其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保险费,以及数据权属鉴证、质量评估、登记结算、安全管理等所发生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存货2、企业通过数据加工取得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其成本包括采购成本,数据采集、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可视化等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3、企业出售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存货准则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资料来源:财政部官网,华西证券研究所 各地积极开展数据资产入表企业试点。上海数交所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入表路径,创新性地提出了数据资产形成的“三步蒸馏法”,按照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可交易数据产品-数据资产的途径确认数据资产。 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作为先发试点,积极探索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价值创造过程,验证数据资产入表会计核算制度可行性;在试点过程中,光大银行还完成全国首笔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额度发放,为数据资产进一步投融资提供依据与先行经验。北京、上海也面向国央企、上市公司、科创企业和典型数商积极开展数据资产入表企业试点。 时间地区/单位进展内容 图表4数据要素入表企业试点实践 2022.10.29浦发银行企业试点将数据纳入全新的资产形态管理,并开展数据资产认定、确 基于数据研发形成的数据工具纳入数据资产会计核算范围进行 核算,并根据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价值创造过程,给出“衍生性 2022.11.30 光大银行 企业试点 数据”和“数据工具”的会计核算和入表方案。 2023年3月,微言科技凭借在深圳数据交易所上架的数据交易标的,通过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授信审批,成功获得全国首笔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额度1000万元。 权、估值、处置、隐私保护等资产化实践。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及数据资产入表 2023.7.7 北京 企业试点工作,发布北京开运联合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个企 业作为数据资产入表试点企业。 2023.8 上海 面向首批20家国央企、上市公司、科创企业和典型数商,研究 企业试点探讨不同类型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典型案例,共同探索数据资 产化路径。第二届数据资产入表研修班即将在8月23日举办,持续推动典型企业先行先试。 资料来源:搜狐新闻,人民政协网,中证网,华西证券研究所 数据资产入表是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数据要素入表可以(1)显化数据资源价值,真实反映经济运行状态的需要:为国家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支撑,为企业数据资产相关投融资提供依据,盘活数据资产价值。 (2)促进数据流通使用,实现按市场贡献分配的需要:有效提高企业数据资产意识,激活数据市场供需主体积极性,促进数据流通,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3)培育数据产业生态,探索发展数据财政的需要:有效带动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价、资产评估等数据服务业发展,培育数字产业生态;并带动增量市场出台专门配套的财税金融政策,催生新税基,形成财税收入新来源。(4)提升数据安全管理,实现安全可控发展的需要:有效促进提升数据安全意识,加强数据使用的规范性,提升数据交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并推进数据市场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数据跨境流动风险防控机制。 数据资产入表政策正式落地,我们预计相关支撑体系与配套政策顺势加速出台。看好后续加快完善支撑体系设计,制定出台国家层面适用的数据确权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推动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标准、数据安全合规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相关制度,并加速推动会计、投融资、财政等方面配套政策同步出台。 2.数据资产入表先行,确权登记有望加速推进 工信部鼓励部属单位开展数据确权授权的标准制定等方面工作。根据工信部官网8月8日发布的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信部将在分类打造行业示范标杆、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三方面加强数字经济发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