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及运行情况 结构融资部常冰蕊曲洪泽 本文所研究的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为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将其合法持有的微小企业债权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向投资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微小企业债权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微小企业贷款债权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放款资质的非金融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自身授信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者个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性活动的贷款、借款、租赁款以及其他形式款项。 一、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影响着居民收入水平,也是分配、消费环节的关键节点,对我国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具有突出贡献。2023年以来,得益于疫情影响逐步减弱以及一系列稳经济政策的实施,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市场活力逐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恢复,工业生产出现积极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增速比上年四季度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增速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速,同时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景气指数比上年四季度提高1.7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对小微企业的相关支持政策也在接续发力。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在2022年3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后,两机构于2023年8月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指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并于同月从小微企业成本端发力,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与此同时,2022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具体指出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 1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 免收罚息。银保监会于2023年4月发布《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指出优化小微企业信贷结构,增加信用贷款投放,降低对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的依赖,同时完善小微企业服务定价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小微企业客群特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近年来,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连续四年实现高速增长,截至2023年3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5.9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0%,占同期末金融机构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1.49%。2023年5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57%,自2018年一季度以来保持稳步下降态势,已累计下降3.24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图表1.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情况(单位:亿元) 银行类型 2020年末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3月末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 152672 190747 235706 259040 其中:大型商业银行 48328 65560 86027 99358 股份制商业银行 27660 33723 40512 42909 城市商业银行 22175 26669 33067 35259 农村金融机构 51782 60547 70277 75497 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注1:自2018年起,进一步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重点监测统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 注2.自2019年起,邮政储蓄银行纳入“大型商业银行”汇总口径。 注3.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随着小微贷款规模逐渐上升,为盘活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2018年10月,交易商协会颁布了《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2018版)》,规定了注册方式发行的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入池资产分散度2以及产品信息披露等要求,提高了入池贷款授信额度,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数量和发行规模较此前有显著增长。 2021年4月,银保监会在《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直接转让等业务,盘活信贷存量,用于持续投放小微企 2融资人单户授信不超过500万元,或单一融资人入池贷款合同金额在资产池贷款合同金额中的占比不超过1/1000。 业贷款,提高金融供给效率。该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 二、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银行间市场上已发行的微小企业贷款ABS共55支,总发行规模为1845.55亿元。2023年上半年,共有11支微小企业贷款ABS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205.79亿元,同比增长90.97%,同时微小企业贷款ABS发行规模占同期银行间市场信贷ABS发行规模的占比为13.38%,发行支数占比为12.79%,和去年同期保持基本持平。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00 16 14 12 10 8 6 4 2 0 发行金额 支数(右轴) 图表2.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年度发行情况(单位:支、亿元) 数据来源:Wind,新世纪评级整理 从发起机构来看,截至2023年6月末,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发起机构共计12家商业银行,其中1家为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3家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5家为城市商业银行,3家为农村商业银行,且主要分布于浙江省。具体看,建设银行得益于单支发行规模约超100亿元,发行规模占比最高,为 46.02%;泰隆银行聚焦小微企业贷款,发行支数最高,共计发行19支,占总发行支数的34.55%。 图表3.截至2023年6月末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发行概况(单位:支、亿元) 发起机构全称 发起机构简称 发行产品简称 产品数量 占比 发行规模 规模占比 飞驰建普2020-1、飞驰建普202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飞驰建普2020-3、飞驰建普2020-4飞驰建普2021-1、飞驰建普2021-2 8 14.55% 849.31 46.02% 飞驰建普2022-1、飞驰建普2022-2 发起机构全称 发起机构简称 发行产品简称 产品数量 占比 发行规模 规模占比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隆银行 泰和2016-1、泰和2017-1、泰和2018-1、泰和2019-1、隆和2020-1、隆和2020-2、隆和2021-1、隆和2021-2、隆和2021-3、隆和2021-4、隆和2022-1、隆和2022-2、隆和2022-3、隆和2022-4、隆和2022-5、隆和2023-1、隆和2023-2、润和2023-1、润和2023-2 19 34.55% 438.94 23.7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 旭越一期2018-1、旭越2019-1、旭越惠诚2020-1、旭越惠诚2021-1、旭越惠诚2022-1、旭越惠诚2023-1、旭越惠诚2023-2 7 12.73% 202.65 10.98%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农商行 常兴业2022-1、常兴业2022-2常兴业2022-3、常兴业2022-4常兴业2023-1、常兴业2023-2、常兴业2023-3 7 12.73% 100.32 5.4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永惠2018-1、永惠2020-1、永惠2021-1、永惠2021-2 4 7.27% 99.36 5.38%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 温润2019-1、温润2020-1、温盈2022-1 3 5.45% 67.24 3.64%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 兴渝2019-1、兴渝2022-1 2 3.64% 26.49 1.4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兴惠2023-1 1 1.82% 20.02 1.0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和惠2018-1 1 1.82% 10.51 0.5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龙惠一期2018-1 1 1.82% 10.40 0.56%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农商行 张微融2023-1 1 1.82% 10.32 0.56%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农商行 深农商2015-1 1 1.82% 10.00 0.54% 总计 --- --- 55 100.00% 1845.55 100.00% 数据来源:Wind,新世纪评级整理 2023年上半年,共有5家发起机构参与发行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分别为泰隆银行、浙商银行、常熟农商行、兴业银行和张家港农商行。其中,发行规模及产品数量占比最高的均为泰隆银行,其发行规模占比为41.41%,产品数量占比为36.36%。同时,2023年上半年共有两家发起机构首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即兴业银行和张家港农商行,随着小微贷款规模的进一步 增长,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的发行规模亦同步增长,发起机构也更加多元化。 图表4.2023年上半年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发行概况(单位:支、亿元) 发起机构简称 发行产品简称 产品数量 占比 发行规模 规模占比 泰隆银行 隆和2023-1、隆和2023-2、润和2023-1、润和2023-2 4 36.36% 85.22 41.41% 浙商银行 旭越惠诚2023-1、旭越惠诚2023-2 2 18.18% 56.11 27.26% 常熟农商行 常兴业2023-1、常兴业2023-2、常兴业2023-3 3 27.27% 34.13 16.58% 兴业银行 兴惠2023-1 1 9.09% 20.02 9.73% 张家港农商行 张微融2023-1 1 9.09% 10.32 5.01% 总计 --- 11 100.00% 205.79 100.00% 数据来源:Wind,新世纪评级整理 从上述5家发起机构的各项相关指标看,截至2022年末,常熟农商行不良贷款率最低,为0.81%。 图表5.2023年上半年银行间市场微小企业贷款ABS发起机构截至2022年末相关指标 发起机构 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 (亿元) 不良贷款率 拨备覆盖率 资本充足率 浙商银行 2772.86 1.47% 182.19% 11.60% 泰隆银行 --- 0.94% 303.32% 14.41% 常熟农商行 --- 0.81% 536.77% 13.87% 兴业银行 4041.61 1.09% 236.44% 14.44% 张家港农商行 211.5 0.89% 521.09% 13.13% 数据来源:Wind,新世纪评级整理 从发行规模来看,2023年上半年发行的11支微小企业贷款ABS产品中有超过一半的产品发行规模介于10-20亿元之间,发行规模占比为41.83%。单支产品最小和最大发行规模分别为8.59亿元和35.00亿元,对应发起机构分别为常 熟农商行和泰隆银行。发行规模超30亿元的产品系泰隆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发行的“润和2023-1”以及浙商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发行的“旭越惠诚2023-2”,相应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