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准则根据RCEP协议与中国的贸易 第一章RCEP及其带来的经贸机遇概述 Contents 11、RCEP概述……………………………………………………………………………… …………………………………………………………………………………………… ……………………………………………………………………… 1.1RCEP1的签署与实施 1.2RCEP1的特点 1.3RCEP对区域贸易和经济的重大意义2 2.RCEP向中国和其他国家提供的经济和贸易机会Parties3 2.1日本、韩国和中国的合作机会3 2.2东盟与中国的合作机遇4 2.3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中国的合作机会5 第二章贸易货物7 1.中国在RCEP下的关税承诺表7 1.1产品中国从东盟8进口 1.2产品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8 1.3产品中国从新西兰进口8 1.4产品中国从韩国进口9 1.5产品中国从日本进口9 2.原产地规则在中国的实施10 2.1符合原产地资格的货物贸易10 2.2关于作业证明程序的规定13 3.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15 3.1RCEP关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的规定15 3.2中国关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的规定16 4.动植物检疫17 4.1RCEP关于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的规定17 4.2中国动植物检疫规定17 5.技术性贸易壁垒(TBT)18 5.1关于TBT18的RCEP规定 5.2中国关于TBT19的规定 6.贸易补救措施19 6.1RCEP关于贸易补救措施的规定19 6.2中国关于贸易补救措施的规定20 第三章贸易服务22 1.中国在RCEP下的服务承诺22 1.1RCEP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构成 1.2中国在RCEP下的服务贸易具体承诺22 1.3部门承诺24 2.中国的服务贸易试点计划27 3.关于主要服务部门的国内监管规定33 3.1教育服务33 3.2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34 3.3保险服务34 3.4金融服务34 3.5法律服务35 Chapter四投资36 1.中国对RCEP下投资开放的承诺36 1.1RCEP投资规则36的构成 1.2中国在RCEP下的具体投资承诺36 2.中国投资业的开放39 3.关于外商投资的规定40 3.1关于在华外商投资的主要法律法规介绍40 3.2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42 3.3企业登记47 第五章知识分子Property50 1.第一章RCEP知识产权概述50 1.1版权和相关权50 1.2商标和地理标志50 1.3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51 1.4其他知识产权51 1.5知识产权执法52 1.6技术援助52 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53 2.1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53 2.2商标法及其实施规制55 2.3专利法及其实施条例56 2.4地理标志57 2.5工业品外观设计58 3.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制度58 3.1知识产权法院58 3.2知识产权纠纷审判58 3.3检察监督59 4.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59 4.1海关执法59 4.2版权执法60 4.3商标执行61 4.4专利执行61 5.中国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的基本规则61 5.1版权法61 5.2专利62 5.3商标63 第六章电子Commerce66 1.RCEP协议下的电子商务章节概述66 1.1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66 1.2为电子商务创造传导环境66 1.3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合作 672.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 ………………………………68 2.1网络安全法68 2.2电子商务法69 2.3个人信息保护法70 2.4《数据安全法》71 2.5电子商务标准71 3.中国电子商务概述72 3.1基本信息72 3.2电子商务发展计划73 3.3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74 3.4跨境电子商务74 第七章政府采购76 1.RCEP协议下政府采购章节的内容76 2.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制度76 2.1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制度77 2.2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方式78 2.3政府采购供应商80 2.4政府采购供应商补救措施80 3.RCEP协议政府采购中经常使用的信息80 3.1政府采购信息发布81 3.2供应商无法参与政府采购的常见情况 ......................................................................................................................................... 3.3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的共同风险82 第八章竞争法律83 1.RCEP协议下竞争一章的内容83 2.我国竞争法法律制度研究84 2.1反垄断法84 2.2反不正当竞争法86 3.反垄断法的实施86 3.1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86 3.2反垄断执法程序的特点87 3.3关键扇区88 3.4法律责任88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 4.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机构89 4.2《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的特点89 4.3《反不正当竞争法》90的执行重点 4.4法律责任91 第九章RCEP协议下与中国贸易中的人员交流. 1.中国在RCEP协议下对自然人临时流动的承诺 1.1RCEP协议中人员临时流动条款的主要内容92 1.2中国根据RECP协议对自然人临时流动的承诺 2.中国签证申请的程序和相关信息95 2.1申请材料95 2.2申请程序95 ChapterOneRCEP及其带来的经济和贸易机会概述 1.RCEP概述 1.1RCEP的签署与实施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由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于2012年首次提出,经过八年的谈判,最终于2020年11月达成。东盟的十个成员国及其五个伙伴 (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大韩民国)已加入该协定。其目标是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CEP协议于2022年1月1日对澳大利亚、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中国、日 本、老挝、新西兰、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生效;2月1日对大韩民国生效;3月18日对马来西亚生效;5月1日对中国和缅甸生效。《RCEP协议》的生效为地区投资者提供了更稳定、更开放、更透明和便利的环境,鼓励外国投资,加快地区经济发展。这也标志着世界上人口、经济规模和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1.2RCEP的特点 迄今为止,RCEP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2020年,该协议涵盖15个国家,总人口22.7亿,贡献了26万亿美元的GDP,超过10万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均占全球价值的30%左右。RCEP的统计数据在人口,GDP和贸易方面高于大型区域贸易协 定,包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与进步协定》(CPTPP)和《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RCEP涵盖东亚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将促进形成占全球GDP三分之一的综合市场,从而促进区域和全球经济增长。 RCEP整合区域经济和贸易规则。RCEP将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大韩民 国之间现有的自由贸易伙伴关系协定与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相结合,并在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建立新的伙伴关系。该协议根据原产地规则深化了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通过新技术推进通关便利化,鼓励跨境物流发展,通过负面清单促进投资自由化,提高投资政策的透明度,从而有助于促进优化和。 区域经济和贸易规则的整合。 RCEP确保高质量和包容性发展。货物贸易中零关税的比例最终将超过90%,投资和服务贸易的整体开放水平明显高于东盟+1自贸协定。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高层次的现代化问题也被列入协议。同时,考虑到不同国家的国情,RCEP给 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满足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加强能力建设的实际需求,通过法规促进经济和技术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RCEP尽最大努力平衡不同的国家利益和需要,并帮助加快该地区的包容性和平衡发展,以确保各方分享其开放成果 。 1.3RCEP对区域贸易和经济的重大意义RCEP将促进区域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整合。 RCEP 将促进区域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整合。由于成员国之间的高度互补性,包括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在该地区是足够的。RCEP协议将扩大商品,服务,投资和其他部门的市场准入,为所有成员经济体制定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和技术法规,以促进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强区域分工与合作,扩大和升级区域消费市场,进一步发展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 RCEP的实施将极大地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全球经济复苏面临困难。在这样 的背景下,RCEP协议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支持自由贸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必将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自2022年1月1日生效以来,RCEP一直在给予各种政策 支持,为深化东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根据2022年1月至6月的数据,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比例有所增加,而对非RCEP成员国的出口比例下降了1.11%。据国际著名智库测算,到2025年,随着RCEP的实施,各成员国的出口、对外投资存量和GDP预计分别较基准线飙升10.4%、2.6%和1.8%。 RCEP将显著促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RCEP自贸区的建成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的又一里程碑,它将为该地区提供更好的综合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在利用 自由贸易协定,并扩大其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此外,RCEP将为发展中经济体提供更多的经济和技术支持,以逐步弥合成员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和平衡发展 ,从而促进建立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开放发展模式。 2.RCEP给中国和其他缔约方带来的经济和贸易机会 2.1日本、韩国和中国的合作机会 RCEP是中日之间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代表了中日韩三国第一次从事相同的贸易规则。这三个国家作为世界第二、第三和第九大经济体,其GDP总量远远超过欧元区,相当于2021年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真正成为全球经济中心。它们占GDP总量的82%以上,在RCEP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中国、日本和韩国有着牢固的商业联系和共同利益。在RCEP框架下,它们在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区域供应链和其他自由贸易方式方面的尝试为它们的合作建立了一体化机制,填补了东北亚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空白,并为深化合作提供了新的机会。 就中日经贸关系而言,与2020年同期相比,2021年两国贸易额增长17.1%,达到3714亿美元。中国对日本的出口额为1658.5亿美元,同比增长16.3%。中国从日本的进口额达到2055.5亿美元,同比增长17.7%。1日本主要向中国出口电力和化工产品以及运输设备,而中国主要向日本出口电力产品、纺织品和原材料以及家具和玩具。中国和日本出口的电子产品有很大不同。日本出口更多具有高科技的精密产品,以便宜的价格进口低端产品。在投资方面,作为科技领先国家之一,日本在高端制造和人工智能等行业保持领先地位,在节能,汽车零部件,中小企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养老等领域与中国合作潜力巨大。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日本投资数字经济的兴趣不断增加。随着全球跨境投资受到COVID-19疫情的严重冲击,中国企业在日本的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国企业在日本宣布的合并总价值在2020年和2021年达到27亿美元。最受欢迎的三大行业是技术,媒体和电信(TMT),医疗和生命科学以及先进制造和运输。由于RCEP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中国建立了双边自由贸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data.mofcom.gov.cn。 双方首次同意寻求双边关税减让。根据协议,一旦日本的关税承诺生效,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中有57%是免关税的;这一比例将在生效11年内提升到75%,在16年内提升到75%;21年 内这一数字将最终达到88%。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