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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芯片法案》正式通过,欧盟要如何实现自己在半导体领域的雄心壮志?

2023-08-17孙金霞、曹靖楠、王仲尧东方证券土***
《欧洲芯片法案》正式通过,欧盟要如何实现自己在半导体领域的雄心壮志?

《欧洲芯片法案》正式通过,欧盟要如何实现自己在半导体领域的雄心壮志? 研究结论 《欧洲芯片法案》于2022年2月公布草案,经过多轮磋商修改,于2023年7月25日正式通过,只待最终签字生效。法案预计将驱动430亿欧元资金投入到芯片产业,旨在在短期内提升欧盟应对芯片短缺的能力,在中长期加强欧盟在芯片领域的竞争力,期望到2030年将欧盟芯片的全球市场份额从目前的10%提高到20%。 法案开篇便介绍了其出台背景:截止2020年,全球范围内已经生产了一万亿块以上的芯片,平均每人使用130块。芯片已成为汽车、医疗、能源、通信等产业的核心零部件。而自2020年起,受新冠疫情、中美经济摩擦等影响,全球半导体供应链受到冲击,全球范围内芯片短缺和价格上涨,欧盟多个产业部门受到冲击。欧盟委员 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我们需要减少对东亚供应商的依赖。我们还必须积极降低 芯片供应链的风险,这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在欧洲加强芯片的设计、测试和生产,《芯片法案》是改变游戏规则的重要因素。” 为了实现这一雄心,法案提出了三大支柱,分别是:欧洲芯片倡议、供应链安全、监测与危机应对。“欧洲芯片倡议”旨在增强欧盟企业的芯片研发能力,预计撬动110亿欧元资金,其中从欧盟预算中调拨33亿,其余由各国政府和企业根据倡议框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 证券分析师孙金霞 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证券分析师曹靖楠 021-63325888*3046 caojingna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10001 证券分析师王仲尧 021-63325888*3267 wangzhongyao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05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QJ932 架进行投资,以支持芯片研发。倡议包含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开发包括2纳米以 下节点、量子芯片在内的先进技术;为中小企业提供研究资源、专业技能支持;开 东方战略周观察:特朗普三桩刑事案如何影响美国大选? 2023-08-07 展“芯片基金”计划,利用欧盟和欧洲投资银行的资金为半导体价值链上的公司提 如何看待德国最新发布的对华战略2023-07-23 供20亿欧元的股权融资支持。 法案的第二大支柱旨在提升欧盟境内芯片产能,通过鼓励各国政府为芯片制造企业提供补贴来保障供应链安全。法案引入了“首创设施”(First-of-a-kindfacility)这一概念,指的是在技术节点、关键材料或其他方面填补欧盟空白的半导体厂商。各 成员国可直接向得到“首创设施”认证的工厂、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及其他支持,该计划预计提供近170亿欧元的补贴。目前,台积电、英特尔、英飞凌、意法半导体等芯片制造商相继宣布将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建立工厂,并寻求相应补贴。 法案的第三大支柱涉及危机应对。欧盟将定期对芯片产业链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原材料可得性、芯片需求预测等等。法案随后定义了芯片危机,即芯片供应链受 到严重扰乱,导致芯片短缺,影响欧盟经济。在危机发生时,委员会有权启动应急 措施,包括:强制向企业收集如生产能力、供应链扰乱情况等信息;要求“首创设施”优先生产欧盟所需芯片,对相关产品进行出口管制并制定共同的采购计划。 然而,法案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挑战。首先,法案拟调动的430亿欧元总投资中,只有33亿来自欧盟预算,其余来自各国政府预算和企业投资。对比美国5年内520亿美元的补贴计划,刚刚加入这场“补贴竞赛”的欧盟着实显得有几分捉襟见肘。其次,芯片法案的补贴缺乏针对性:从短期来看,眼下欧盟的芯片短缺集中在汽车芯片等低端芯片上,而法案主要的补贴对象“首创设施”却以生产高端芯片为主;从长期来看,欧美各国纷纷扩产,将可能带来产能过剩风险。因此,《芯片法 案》能否达到政策预期,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与美国《芯片和科学法案》明确针对中国,限制对中国的投资与技术转让不同,欧盟《芯片法案》的重点在于扶持本土产业。不过,为保证自身半导体供应链安全可控,欧盟也将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加强合作。2023年1月,欧洲议会通过的修正 案中加入了国际合作相关条例,包括建立“芯片外交倡议”,“与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开展合作,以加强供应安全,以解决芯片原材料、第三国出口限制等导致的供应链中断问题”。这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态度,会否引发保护主义升温、搅动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分工合作的格局,仍需跟踪研究。 风险提示 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风险。 《欧盟经济安全战略报告》——欧盟“去风险”的具象化表达 2023-07-14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欧洲芯片法案》正式通过,欧盟要如何实现自己在半导体领域的雄心壮志?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