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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尚文化控股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

2023-08-14港股财报一***
光尚文化控股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 GEM之定位,乃為較於聯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之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之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之規定提供有關光尚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之資料。光尚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各董事願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之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份︔及本報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公司資料 核數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執行董事唐才智先生(主席)鍾楚霖先生(行政總裁) 律師李智聰律師事務所 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偉雄博士陳偉民先生蕭喜臨先生 註冊辦事處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 Bermuda 公司秘書葉奇志先生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監察主任唐才智先生 香港九龍觀塘鴻圖道35號天星中心17樓 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解散)唐才智先生(主席)鍾楚霖先生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4th floor North Cedar House41 Cedar AvenueHamilton HM 12Bermuda 審核委員會陳偉民先生(主席)葉偉雄博士蕭喜臨先生 提名委員會葉偉雄博士(主席)陳偉民先生蕭喜臨先生 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分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薪酬委員會蕭喜臨先生(主席)陳偉民先生葉偉雄博士 主要往來銀行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082 法定代表唐才智先生葉奇志先生 聯繫資料 電話:+852 2977 8082傳真:+852 3150 8092電郵:ir@8082.com.hk網站:www.8082.com.hk 未經審核財務業績 光尚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及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編製基準以及會計政策及披露內容的變動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十八章而編製。 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應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二年年報」)一併閱讀。編製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所使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二零二二年年報所用者一致。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 期內,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納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2.經營分部資料 為進行管理,本集團將業務按其產品及服務分成業務單位,其兩個可呈報經營分部如下: (a)媒體及娛樂分部,主要從事籌辦╱製作及投資演唱會、其他娛樂活動、電影及電視劇製作項目以及其他媒體娛樂相關業務︔及 (b)火化及殯儀服務分部,主要從事提供火化及殯儀服務以及殯儀服務相關業務。 管理層獨立監察本集團經營分部之業績,以作出有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之決定。分部表現乃根據可呈報分部溢利╱虧損(乃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之計量基準)評估。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乃與本集團除稅前虧損貫徹計量,惟有關計量並不包括融資成本、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開支以及總部及公司開支。 分部資產不包括若干物業、機器及設備、會所會藉及其他未分配總部及公司資產,此乃由於該等資產按組別基準管理。 分部負債不包括其他借款及其他未分配總部及公司負債,此乃由於該等負債按組別基準管理。 3.其他收入及收益 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如下: *政府補貼包括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就業計劃收取的補貼。該等補貼並無未獲達成條件或或然事項。 4.所得稅開支 於該期間,在香港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16.5%)的稅率計算香港利得稅。由於本集團於本期間並無在香港產生任何應課稅溢利,故於本期間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無)。於其他地區產生之應課稅溢利之稅項乃按本集團經營所在司法權區的通行稅率計算。 本集團並無任何就各報告期未計提撥備之重大遞延稅項。 5.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息或轉撥任何金額至儲備(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6.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a)基本 每股基本虧損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除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計算。 (b)攤薄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由於未行使購股權對所呈列之每股基本虧損金額具有反攤薄影響,故並無就期內呈列之每股基本虧損金額作出攤薄調整。 7.除稅前虧損 除稅前虧損於扣除下列各項後呈列: 8.存貨 9.貿易應收款項 基於發票日期或同等指標之貿易應收款項於報告期末之賬齡分析如下: 本集團與其信貸銷售客戶就火葬及殯儀業務的交易期一般為30日。對於媒體和娛樂業務,除通常需要提前付款的門票銷售及若干贊助安排外,信貸期一般為自開票日期起30至60日,而票務代理及╱或其他相關方通常在60至180天內結算彼等所收取之本集團應佔相應款項。本集團致力維持嚴格監控其尚未收回的應收款項。管理層定期檢討逾期結餘。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應收款項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貸保証。貿易應收款項為不計息。 12.已發行股本 法定: 已發行及繳足: 13.業務合併 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本集團向一間關聯公司收購昇陽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昇陽」)的100%股權。本公司一名董事為該關聯公司的實益擁有人。於本報告日期,本集團持有昇陽80%的股權以及昇陽的董事持有昇陽20%的股權。昇陽的主要業務為提供藝人管理服務。該收購為本集團擴展媒體及娛樂業務戰略的一部分。該收購的收購代價為1港元現金。 14.關聯方交易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進行以下關聯方交易。 (i)租金乃根據相關方訂立的租賃協議收取。於相關期間的本公司一名董事於該關聯公司擁有實益股權。 (ii)其他借款為來自本公司一名前主要股東的貸款,其利息按相關訂約方簽訂的協議收取。該貸款已根據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於去年授予本集團的本金額最高為100,000,000港元之若干循環貸款融資提取。循環貸款融資可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至由該日起的36個月期間內動用。 所有交易均在本集團業務正常過程中,按照交易各方協定的條款進行。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收入及毛利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總收入(主要包括(i)媒體及娛樂業務;及(ii)火化及殯儀服務業務)約為41,177,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約15,980,000港元增加157.68%。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整體毛利為21,262,000港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61.35%。收入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於回顧期內籌辦演唱會,而去年同期並無籌辦演唱會。 銷售、營銷及分銷開支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銷售、營銷及分銷開支約為3,622,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約3,823,000港元減少5.26%。佔收入的百分比約為8.80%(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3.92%)。 一般、行政及其他開支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一般、行政及其他開支約為31,026,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的約27,335,000港元增加13.50%。該增加乃主要由於僱員福利開支於本回顧期內增加。 期內虧損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虧損約為14,0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虧損約25,506,000港元)。 經營回顧 媒體及娛樂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媒體及娛樂分部錄得收入約29,053,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的約6,430,000港元增加351.84%。收入大幅增長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於回顧期內籌集演唱會所致。 火化及殯儀服務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火化及殯儀業務的收入為約12,124,000港元,較去年同期約9,550,000港元增加26.95%。該增加乃主要由於:(i)本集團於本回顧期內處理更多宗火化個案;及(ii)相關增值殯儀服務隨個案數量增加。 前景 於二零二二年,由於COVID-19疫情,我們的演唱會及籌辦活動經營分部受到不利影響,期內表現未如理想。經歷了動蕩的二零二二年後,香港及澳門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起迎來迅猛的疫後重新開放。二零二三年香港及澳門的經濟前景向好,我們的業務將受惠於疫情控制措施放鬆及邊境逐步重開。 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及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有關就本公司業務的戰略合作向若干顧問、董事及僱員發行新股份之公佈,本集團將繼續積極尋求與本集團現有業務有關及╱或創造協同效益的投資機遇及戰略合作,並為其股東創造最大回報,回饋彼等長期以來的支持。 供股 本公司已完成供股(「供股」)並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按每持有五(5)股現有股份獲配發四(4)股供股股份之基準按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14港元向合資格股東發行845,217,664股新股份。自供股產生之所得款項淨額(扣除開支後)約為116,400,000港元。 有關供股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之供股章程。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供股項下所得款項的擬定及實際用途載列如下: 1.隨著COVID-19疫情的好轉,董事會認為,執行本集團開展演唱會娛樂活動的業務計劃將為本集團帶來利潤。因此,已重新分配約35,000,000港元用於投資媒體及娛樂業務。董事會認為,上述所得款項淨額用途的變動實屬公平合理,原因是此舉將可讓本公司更有效地運用其財務資源以提高本集團的盈利能力,故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本 集 團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約70,589,000港 元(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二 月三十一日:47,490,000港元)及本集團資產總值為282,07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3,684,000港元)。本集團流動資產淨值為36,001,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0,351,000港元),而流動比率(即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為1.18倍(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4倍)。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比率(計算方法為總負債236,633,000港元除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48,855,000港元)為484.36%(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3.76%)。 貨幣風險 於二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