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62 2023年07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宣奇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居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居卓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重要事项3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7 第十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阿尔特 指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指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珺文银宝 指 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悦达投资 指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 指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菱特 指 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阿尔特日本 指 株式会社IAT 四川阿尔特新能源 指 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阿尔特企管 指 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阿尔特投资 指 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阿尔特 股票代码 30082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阿尔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IATAutomobil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IA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邱阳 何娜 联系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 电话 010-87163976 010-87163976 传真 010-67892287 010-67892287 电子信箱 info@iat-auto.com info@iat-auto.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三期股份回购,并对实际回购股份总数的50%即3,982,477股依法予以注销,该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01,417,333股变更为497,434,85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141.733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9,743.4856万元。截至 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96,507,600.70 510,439,314.88 510,439,314.88 -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107,891.79 77,210,561.89 78,599,804.54 -1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4,056,502.20 85,370,361.06 86,759,603.71 -2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386,352.35 -83,551,409.96 -83,551,409.96 66.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65 0.1554 0.1582 -13.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50 0.1551 0.1579 -14.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 3.03% 3.08% -0.3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294,054,685.80 3,335,426,285.55 3,337,940,823.11 -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10,885,384.12 2,426,564,491.28 2,429,406,702.72 -0.7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4,577.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324,130.4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06,027.4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4,134.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24,620.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774,683.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6,207.17 合计 2,051,389.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各项税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业呈现稳健复苏的状态,产销量分别达到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3%和9.8%,其中乘用车占比超85%,产销分别完成1,128.1万辆和1,126.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1%和8.8%。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销量达到378.8万辆和374.7万辆,增长率分别为42.4%和44.1%,市场渗透率达到28.3%,其中插电式混动车型产销数据增速继续领跑各类车型,产销量分别达到103.9万辆和10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88.6%和91.1%。国内汽车市场持续好转,出海同样保持高速增长,上半年汽车出口达到214万辆,同比增长75.7%,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53.4万辆,同比增长1.6倍。一季度我国汽车出口数据首次超越日本,首次成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上半年有望维持第一大出口国地位,未来出口增幅有望进一步扩大。 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享誉国际市场重要的产业名片。上半年发放汽车消费券、推动汽车下乡、继续购置税减免等需求刺激政策接连推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车联网数据安全、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等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政策也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仍将不断提升。在市场、政策、技术、产品等系列因素共同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呈现高速度与高质量发展并行的局面。 近年来,全球汽车市场有加速向新能源转型的趋势。我国自主新能源汽车品牌具有先发优势,产品竞争力取得了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数据中,自主新能源品牌已稳居前列,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的企业集团中,仅一家外资企业。多家国际及合资品牌为稳固燃油车时代积累的市场份额,通过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经营战略调整等举措,发展方向也逐步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在减碳及经济发展结构升级等宏观需求下,部分新兴国家亦在加强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及产业链的发展。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刺激下,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规模呈现逐步扩容的趋势,为我国汽车技术出海提供了极佳的时代机遇。 汽车研发作为汽车的“孵化器”和汽车市场的“领航员”,对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扩容发挥着极大的推动作用。随着汽车市场对新车型推出效率、汽车应用场景契合度、汽车内外饰美观度及驾乘体验感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