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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医保信息共享“破冰”,助力险企控费增效

金融2023-07-11张经纬安信证券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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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保医保信息共享“破冰”,助力险企控费增效

2023年07月11日 保险Ⅱ 商保医保信息共享“破冰”,助力险企控费增效 行业快报 证券研究报告投资评级领先大市-A维持评级 事件: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省份医保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合作细则初定,信息共享加速推进: 1)合作领域:双平台将在政策性业务、药品目录、支付结算情况等六个领域开展合作,具体包括:a)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性业务;b)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和医护人员等方面;c)历史数据汇总分析;d)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结算情况;e)基本医保参保报销和商保投保理赔情况;f)双方同意开展合作的其他领域。 2)合作方式:依托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过总对总对接,以适当方式进行信息共享。 近年来,我国商保医保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持续推进。我们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意味着信息共享细则雏形或已初步确立,机制正式落地的里程碑节点有望渐近,进而推动保险行业与医保部门达成更为深入合作,更好满足居民日益多元的医疗保障需求。 控费提效空间打开,利好险企经营发展: 由于信息共享尚不完备、健康险产品自身特性、道德风险天然存在等因素健康险领域的欺诈风控一向是险企经营重点之一。据美国卫生保健反欺诈协会(NHCAA)数据,每年因医疗欺诈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美元,保守估计每年医疗支出的3%源自于医疗欺诈;据《2022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2022年我国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6.7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39.8万家。由此,信息数据共享效率及内容的相对受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险企经营效率及利润水平。我们预计,商保医保信息的互联共享,将有望提升险企在产品创设、核保理赔方面的发展空间: 1)产品创设:医保信息将丰富险企的底层数据基础,有助于险企提升风险细分及精算定价能力,推动更多个性化、差异化健康险产品加速落地。 2)核保理赔:信息共享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道德风险行为,并有助于险企优化风控模型、提升核保精准度、减少欺诈损失,赋能险企费用管控水平改善及经营效率提升。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商保医保信息共享协议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有望推动保险行业与医保部门深入合作、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险企经营提质增效等。标的方面,建议关注大病保险客户基础坚实、信息系统对接完善成熟的中国财险(H)、中国人寿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隐私安全问题、技术应用难点等。 首选股票目标价(元)评级 保险Ⅱ 沪深300 31% 21% 11% 1% -9% -19% 2022-072022-112023-032023-07 行业表现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升幅%1M 相对收益-4.0 绝对收益-3.8 3M 11.1 4.8 12M 24.7 11.5 张经纬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18060002 zhangjw1@essence.com.cn 相关报告新能源车险,星辰大海扬帆 2022-12-09 起航人身险信披新规将至,行业 2022-08-04 转型已然在途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多方 2022-04-21 共赢前景广阔——探究寿险改革与互联网 2021-07-30 变革的现在与未来友邦保险:百年寿险基业长 2021-01-21 青,拓展内地尽享红利 表1:商保信息医保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持续推进 时间文件相关内容 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2020年1月 《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规定推进信息共享,强化医疗健康 展的意见》大数据运用 2020年10月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 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12号(社会 管理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将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依托国家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医保、医疗有关信息在相关部门与商保机构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2021年5月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推进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及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之间进 理办法》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实现被保险人信息和医疗行为、诊疗信息、医疗费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2022年5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 《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 2023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双平台将在政策性业务、药品目录、支付结算情况等六个领域开展合作议(征求意见稿)》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证券日报,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表2:双平台将在政策性业务、药品目录、支付结算情况等六个领域开展合作 序号内容 2 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和医护人员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支持基本医保 和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 1通过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性业务领域的信息共享,支持医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分析,提升保险公司承办(经办)服务能力,在做好历史数据分析基础上更科学地设计保障方案,保证政策有效落地实施。 3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历史数据汇总分析的信息共享,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开发产品,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4 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结算情况的信息共享,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提高理赔处理时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理赔 结算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6双方同意开展合作的其他领域。 5通过基本医保参保报销和商业健康保险投保理赔情况的信息共享,支持医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管控方面开展合作,有效识别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持银行评估信贷风险,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资料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表3:动态调整后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2023年6月发布) 人身险公司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共计12家 共计10家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行业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领先大市——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0%及以上; 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10%至10%;落后大市——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及以上; 风险评级: A——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B——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深圳市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楼邮编:518026 上海市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3层邮编:200080 北京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邮编: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