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GROUP(HOLDINGS)LIMITED 昌利(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98 年报 202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乃为较于联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带有更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GEM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验丰富的投资者。 由于GEM上市公司的新兴性质使然,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承受较于主板买卖的证券为高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昌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深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声明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目录 公司资料3 行政总裁报告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5 企业管治报告1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18 董事履历详情30 董事会报告31 独立核数师报告39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3 综合财务状况表44 综合权益变动表45 综合现金流量表4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8 财务概要112 二零二三年年报昌利(控股)有限公司2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郭建聪先生(行政总裁)刘建汉先生 余莲达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永存先生王荣骞先生宋光远先生 授权代表刘建汉先生余立彬先生 审核委员会成员潘永存先生(主席)王荣骞先生 宋光远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宋光远先生(主席)郭建聪先生 潘永存先生 薪酬委员会成员王荣骞先生(主席)刘建汉先生 潘永存先生 合规主任 刘建汉,香港执业律师 公司秘书 余立彬,FCCA,CPA,ACG,HKACG 核数师 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总部、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告士打道56号 东亚银行港湾中心 16楼16B室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主要往来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大新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华侨永亨银行 股份代号 8098 本公司网站 www.cheongleesec.com.hk 3昌利(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年报 行政总裁 郭建聪 香港,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年报昌利(控股)有限公司4 行政总裁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向全体股东提呈昌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年度的全年业绩。 于回顾年度内,香港金融市场仍受到COVID-19疫情的不利影响。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恒生指数录得20,400点,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的21,996点下跌约7.3%。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录得的总收益及投资收入约31,700,000港元,较上一财政年度增加约27.4%。于二零二二至二零二三财政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5,600,000港元,减少约30.6%。本集团透过持有上市证券及债务工具等若干稳定收益投资持续维持均衡的投资组合。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组合之价值为约18,400,000港元,而上一个财政年度则为约23,400,000港元。 本集团的多元化收益来源包括利息收入及非利息收入(包含佣金、费用及其他收益)。尽管经济增长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继续透过扩大客户基础及加强交易平台致力拓展其业务。除录得持续收益及均衡发展外,本集团亦致力服务社区以履行社会责任。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信本集团将继续为股东带来丰厚回报,因我们计划不断扩大我们的核心业务及探索新商机。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向列位股东、顾客及业务伙伴多年来对本集团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本集团将继续在充满挑战的未来一年探索新商机,竭力为股东提供最佳回报。 此外,我们同时亦感谢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及竭诚贡献。有赖勤奋敬业的高级管理层及专业队伍,本人相信,本集团必将成功实现业务目标。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于回顾年度内,金融市场面临大幅波动及不确定性。年内发生一连串对市场影响深远的事件,包括地缘政治冲突、通胀顾虑及COVID-19疫情持续。年内,香港首次公开发售市场淡静。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恒生指数报20,400点,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报21,996点下跌约7.8%。 业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总营业额及投资收入约31,700,000港元,较于二零二二年约24,900,000港元增加约 27.4%%或约6,800,000港元。本集团按业务活动划分的营业额及投资收入明细如下: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增加╱ (减少) 收益于联交所进行证券买卖之佣金及经纪费 3,807,725 10.0 8,603,730 17.3 (55.7) 配售及包销佣金 840,994 2.3 4,538,864 9.2 (81.5) 期货合约买卖之佣金及经纪费 348,253 0.9 496,220 1.0 (30.0) 证券顾问服务之佣金收入 110,000 0.3 — — 100.0 结算及交收费 1,311,472 3.5 2,749,417 5.5 (52.3) 手续费及代领股息费 197,859 0.5 198,137 0.4 (0.1) 利息收入来自 —保证金客户 8,204,639 21.6 8,086,719 16.3 1.5 —贷款客户 22,235,828 58.6 20,128,856 40.5 10.5 —现金客户 238,907 0.7 350,247 0.7 (30.3) —授权金融机构 335,499 0.9 68,217 0.1 391.8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11,770 0.0 1,867,807 3.8 (99.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321,750 0.8 2,584,436 5.2 (87.6) —其他 6,417 0.0 6,883 0.0 (6.8) 37,971,113 100.0 49,679,533 100.0 (23.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交易收益(亏损) 净额 4,437,813 (71.0) (1,873,555) 7.6 不适用 终止确认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债务工具之(亏损)收益净额 (1,013,078) 16.2 200,003 (0.8) 不适用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净额 (9,677,711) 154.8 (23,107,241) 93.2 不适用 (6,252,976) 100.0 (24,780,793) 100.0 不适用 31,718,137 24,898,740 27.4 港元%港元%% 5昌利(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年报 我们的公司客户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服务行业并位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 二零二三年年报昌利(控股)有限公司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证券及期货经纪 证券及期货经纪收益指佣金和经纪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从现金及保证金证券或期货账户产生的利息以及首次公开发售融资产生的利息。 证券交易之佣金及经纪费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8,600,000港元减少约55.7%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800,000港元。 总交易额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00,149,100,000港元减少约51.3%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8,754,7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所进行证券交易之总交易额较二零二二年同期有所减少。因此,有关结算及交收费及服务手续费之收入亦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700,000港元减少约52.3%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300,000港元。 期货合约买卖之佣金及经纪费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00,000港元减少约30.0%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保证金证券账户之利息收入约为8,2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8,100,000港元增加约1.5%。 贷款融资 本集团持有放债人牌照从事贷款融资业务予客户提供贷款融资。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昌利财务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贷款融资服务。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从向客户提供贷款和融资业务获得的利息收入约为22,2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20,100,000港元)。 贷款融资业务的主要目标客户为高净值个人及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借款人总数为24名(二零二二年:23名)。客户的详情如下: 客户类别客户数目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个人公司 15 9 24 18 5 2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授出的贷款为期两个月至156个月。偿还贷款的详情如下: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12个月内 67.7% 66.9% 13至60个月 15.0% 27.1% 超过60个月 17.3% 6.0% 100.0% 100.0% 收取的利率介乎每年12%至30%(二零二二年:每年12%至24%)。应收贷款约90.7%由香港上市之有价证券、香港非上市证券及位于香港的物业或土地之第一次法定或第二次法定押记担保(二零二二年:约92.6%)。最大借款人占我们所有贷款组合约25.1%(二零二二年:约17.8%)及五大借款人构成贷款组合约80.8%(二零二二年:约58.9%)。年内因未支付利息或本金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应收贷款减值亏损约为33,9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3,200,000港元)。于回顾年度内,预期信贷亏损项下应收贷款减值亏损之收回约为10,6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4,500,000港元)。 我们对客户进行信贷亏损评估涉及向银行取得物业土地查册、物业估值报告及有价证券的估值核查;确定客户的财务状况,包括审阅个别客户的收入╱资产证明及企业客户的财务资料;及对客户进行诉讼以及信贷调查。贷款条款乃参考多个因素厘定,包括客户要求;客户的信贷评估结果,包括客户的定期收入是否足以支付贷款分期还款;抵押品价值;过往收款记录及相关前瞻性资料。 本公司已采纳监察贷款还款及收回之程序,当中涉及本集团财务部门比较数字进行比较数字及未收回贷款等财务分析,及抵押资产的估值审阅及至少每月向执行董事汇报。就拖欠贷款而言,我们将首先发出标准催款函。倘并无收到满意回覆,我们将指示律师发出正式法律催款函。其后,可在适当情况下提出正式法律程序。 配售及包销业务 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团担任包销商或分包销商,或按竭尽全力基准担任集资活动中的配售代理或配售分代理。本集团仅会于接获发行人及╱或彼等各自之配售及包销代理之特别要求后,方会按包销基准担任上述角色。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配售及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