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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优惠制:它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英)2023

2023-06-20-联合国改***
普遍优惠制:它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英)2023

广义偏好系统 这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 广义偏好系统 这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 2023年日内瓦 ©2023,联合国,在全球范围内保留所有权利 复制摘录或影印的请求应发送至版权清除中心,网址为copyright.com。 关于权利和许可,包括附属权利的所有其他问题,应向:联合国出版物东42街405号 NewYork,NewYork10017美国电子邮件:publications@un.org网站:https://shop.un.org / 本文所表达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是作者的调查结果、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联合国或其官员或会员国的观点。 在这项工作中使用的名称和在任何地图上的材料显示,并不意味着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其边界或边界的划定表示任何意见。 本出版物未经正式编辑。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行的联合国出版物 UNCTAD/DITC/TSCE/2023/1 书号:978-92-1-101466-2 eISBN:978-92-1-002623-9 销售编号23.II.D.8 Acknowledgments ACKNOWLEDGMENTS 该研究报告是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国际贸易和商品司代理司长MihoShirotori的监督下,由伊藤泰介,MesutSaygili,EbruGokce-Dessemond和FedericoManto组成的一个小组编写的。贸发会议顾问BenShepherd编写了背景文件。 贸发会议的下列工作人员提供了实质性意见:布鲁诺·安图内斯、卡塔林·博科、玛丽莎·亨德森、泰希·金、阿纳尔·马马多夫、格雷厄姆·莫特、塞缪尔·穆尼亚内扎、亚历ft德罗·尼西塔、海雷丁·拉穆尔、文森特·瓦伦丁和东吴。 这项研究得益于三位外部审稿人的广泛评论:DanielAnthony,DerkBienen和MakongTsotetsi。 广义偏好系统:这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 缩写和缩写 AGOA《非洲增长与机会法》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 EAEU欧亚经济联盟 EBA一切,但武器 FDI外国直接投资 FTA自由贸易协定 普惠制广义偏好系统 GVC全球价值链 HS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LDC最不发达国家 最惠国最惠国 NTM非关税措施 官方发展援助 官方发展援助 TRAINS贸易分析信息系统 US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WITS世界综合贸易解决方案 WTO世界贸易组织 目录 TABLEOFCONTENTS I. I.1. I.2. I.3. II. II.1. II.2. II.3. II.4. II.5. II.6. II.7. II.8. II.9. II.10. III. III.1. III.2. III.3. III.4. III.5. III.6. III.7. III.8. III.9.III.10. IV. 广义偏好系统:这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 Figures 图1:优惠图贸易3 图2:优惠贸易图(合并)3 图3: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的出口分布市场(2021年,%)8 图4:仅在一般和最不发达国家中有资格获得较低普惠制税率的关税细目份额 方案(2020)9 图5:四方市场普惠制计划下的优惠进口(2004-2018年,美元billion)10 图6:普惠制计划的“有效”优惠价值(2018年,美元million)11 图7:按方案划分的偏好利润率,简单和加权平均值(2018年,每cent)12 图8:普惠制计划的产品覆盖率和利用率(2018年,每cent)13 图9:按优惠幅度水平划分的平均优惠利用率(2018年,每cent)14 图10:按普惠制划分的偏好值分布-“已使用”、“未使用”和“未涵盖” 计划(2018年,按cent)15 图11:利用率与优惠价值(2004-2018年欧盟普惠制-最不发达国家计划,百分比)(2018年,美元million)17 图12:最惠国免税产品份额和平均适用税率(2000–2020)18 图13a:普惠制计划的有效国家覆盖率(2018年,数量国家)20 图13b:按经济分列的有效国家覆盖率(数量国家)21 图14a:普惠制计划的有效产品覆盖率(2018年,每cent)22 图14b:按经济划分的有效产品覆盖率(每cent)23 图15a:平均优惠利润率(2004年和2018年,每cent)24 图15b:偏好边际分布-按经济25 图16:按产品部门划分的偏好利润率-按经济划分(每cent)29 图17a:偏好覆盖率(每cent)35 图17b:按经济划分的偏好覆盖率(每cent)36 图18a:偏好利用率(每cent)37 图18b:按经济划分的偏好利用率(每cent)38 图19a:偏好值的树形图(2018年,百万USD$)39 图19b:优惠价值-按经济分类(美元million)40 图20a:按普惠制划分的偏好值分布-“已使用”,“未使用”和“未涵盖” 计划(2018年,按cent)41 图20b:按经济划分的偏好价值分布(每cent)42 图21:按优惠价值划分的主要出口商-按经济划分(美元million)45 图22:按优惠价值划分的主要出口产品-按经济划分(美元million)47 执行摘要 执行摘要 普惠制(GSP)计划是发达国家实施的一项自愿贸易措施,为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提供有利或“优惠”的关税待遇 。在1968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第二届会议通过一项决议后,介绍了不同的国家普惠制方案。预计该计划将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长,特别是在制造业部门。 自成立以来的五十年,普惠制正处于十字路口。随着贸易自由化进程在多边,区域和单方面各级进行,以及关税与总体贸易成本的相关性下降,关税激励措施作为促进出口的工具的有效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受到侵蚀。 问题是关税优惠的相关性和有效性在今天是否仍然有效。重点关注四方经济体(加拿大、欧洲联盟、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的普惠制计划,这些计划在2004年至2018年期间平均占全球进口的50%左右,该研究通过量化优惠待遇的经济“价值”和实现其全部潜力的障碍,对普惠制下提供的关税优势进行了客观评估。 不同国家的普惠制计划虽然有着为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提供优惠市场准入的相同目标,但它们是非同质的国家措施。每个普惠制方案都是根据授予国的国家利益设计的。在普惠制方案中,在产品/国家覆盖率和关税优势水平方面没有门槛或最低要求。因此,研究的目的不是对哪个方案相对于其他方案更好或更差做出价值判断,而是评估四个代表性方案下提供的关税优惠状况。 从研究中得出以下几点。 根据四项普惠制计划提供的优惠关税税率为进口商,特别是从最不发达国家(LDC)进口产品的进口商节省了关税。2018年,来自选定发展中国家的价值约213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有资格享受一项或多项“四方普惠制”计划的优惠待遇。这些合格出口品中约有61%,即1,310亿美元,进入了这些市场,并根据各种普惠制计划有效地获得了关税优惠。四方 普惠制计划节省的关税总额为88亿美元,其中51亿美元归功于最不发达国家的普惠制计划。 然而,适用于非最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普惠制优惠正变得微不足道。随着时间的推移,非最不发达国家的普惠制优惠幅度有所下降,特别是通过四方经济体和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之间互惠自由贸易协定的扩散。根据自由贸易协定提供的关税通常低于普惠制计划下的优惠关税率。此外,几个四方经济体将中高收入国家排除在普惠制资格之外。 相比之下,我们观察到最不发达国家在各自的普惠制对最不发达国家计划下从四方经济体获得的关税优势具有重要价值和改善。欧洲联盟、加拿大和日本对最不发达国家出口的几乎所有产品提供优惠关税。欧洲联盟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一切产品(EBA)计划在所有四方普惠制计划中节省了最大的关税。 然而,普惠制对最不发达国家优惠的好处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和产品。最大的五个出口国和前五名出口产品,包括服装、鞋类、皮革和鱼类,往往占四方市场总优惠价值的近70%。 广义偏好系统:这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 就普惠制对最不发达国家的计划而言,三个最大的出口商占总优惠价值的90%以上。 根据最不发达国家普惠制计划下的四方进口数据,大幅优惠幅度激励进口商申请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规则界定了产品的“国籍”,并允许进口国确定获得普惠制关税优势的资格,也影响了进口商申请普惠制优惠的决定。遵守原产地规则可能既昂贵又耗时。欧洲联盟的例子表明,简化规则和给予出口商满足原产地要求的灵活性大大增加了普惠制优惠的使用,特别是在服装产品上。 一、导言和分析框架 I.导言和分析框架 50多年来,发达国家根据普遍优惠制(普惠制)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提供优惠关税待遇。普惠制是1968年通过贸发会议内部的讨论建立的,是一项自愿的“自主”贸易措施。1它旨在通过提供“普遍,非互惠,非歧视性的优惠”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长,工业化和经济发展。 –“普遍”的优惠关税优势原则上应适用于所有发展中国家。 –“非互惠”,因为发达国家“单方面”降低了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关税,而不需要发展中国家开放类似的市场 。 –“非歧视性”,因为同样的优惠适用于所有受益发展中国家,但最不发达国家(LDC)获得更好的待遇除外。2 普惠制允许发展中国家使用低于普通的“优惠”关税税率进行出口。在1960年代和70年代,发展中国家仅出口少数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产品(例如石油,咖啡,糖)。发达国家通过这一系统寻求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多样化和工业化努力。 今天,有16个经济体实行普惠制计划。3这些计划是非同质的国家措施集,具有某些共同特征,每个给予国可以自由设计 (Arnau和Juan,2002年)。在产品/国家覆盖范围和关税优势水平方面没有门槛或最低要求(最不发达国家的免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条件除外)。4 大多数普惠制计划包含对最不发达国家受益者的特殊(更有利的)优惠,其形式是对比非最不发达国家受益者更多的产品征收更低的优惠关税,通常为零。为了区分适用于非最不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受益者的不对称优惠水平,该研究将非最不发达国家可获得的普惠制优惠称为“一般(普惠制)计划”,将最不发达国家可获得的优惠称为“普惠制-最不发达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计划”。 I.1.Data 这项研究以贸发会议的普惠制数据库为基础。5该数据库汇编了从进入四方市场的普惠制受益国的双边进口,在国家关税细目一级对这些市场适用优惠的普惠制关税税率。 对于加拿大和日本,此类进口数据直接来自其政府。美利坚合众国和欧洲联盟的进口数据是根据公开数据汇编的 1该系统是成员国在1968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第二次会议期间建立的。 2对最不发达国家(LDC)的特殊待遇是在这方面开始的唯一例外。 3它们是:亚美尼亚(欧亚经济联盟-EAEU),澳大利亚,白俄罗斯(EAEU),加拿大,欧洲联盟,冰岛,日本,哈萨克斯坦(EAEU),吉尔吉斯斯坦(EAEU),新西兰,挪威,俄罗斯联邦(EAEU),瑞士,蒂尔基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 4世界贸易组织香港部长级决定(2005年)规定了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待遇的关键参数,该决定呼吁准备这样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至少97%的关税细目”的免税配额(DFQF)市场准入。“因此,各种发达国家加强了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一些发展中国家制定了新的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计划。 5https://unctad.org/topic/trade-agreents/trade-preferences-utilization 广义偏好系统:这对发展中国家有多重要? 来源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运作6和欧盟统计局。7关税税率数据来自世界综合贸易解决方案贸发会议TRAINS。报告中分析的数据集相当于2004年至2018年期间四方经济体和受益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总额为450万种产品。8 I.2.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