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康控股有限公司 ADICON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860 全球发售 联席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重要提示: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求独立专业意见。 ADICONHoldingsLimited 艾迪康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项下的发售股份数目:33,192,500股股份(包括17,288,500股新股份 及15,904,000股销售股份,并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3,32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29,872,500股股份(包括13,968,500股新股份 及15,904,000股销售股份,并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2.32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股份0.00002美元股份代号:9860 联席保荐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本招股章程附录五“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所指明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发售价将为每股发售股份12.32港元。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须于申请时支付发售价每股香港发售股份12.32港元,连同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 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经本公司及销售股东同意后,可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或之前,随时调减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调低本招股章程所述发售价。在该情况下,本公司将于作出有关下调决定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惟无论如何不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adicon.com.cn刊登公告。有关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各节。 本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而绝大部分业务均位于中国。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开曼群岛、中国及香港在法律、经济及金融体系方面的差异及投资本公司涉及的不同风险因素。有意投资者亦应注意开曼群岛及中国的监管框架与香港的监管框架不同,并应考虑股份的不同市场特质。有关差异与风险因素载于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及“监管概览”各节及本招股章程附录三。 倘于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开始交易当日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整体协调人(代表香港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认购及促使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相关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一节。 发售股份并无亦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可于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或代表美国人士或为美国人士利益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或不受该等登记规定规管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1)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的豁免仅向合资格机构买家(定义见144A条)发售及出售;及(2)根据S规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发售及出售。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adicon.com.cn)可供阅览。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2023年6月19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及我们的网站www.adicon.com.cn可供阅览。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1)在网上通过网上白表服务经IPOApp(可通过在AppStore或GooglePlay中搜索“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提出申请;或 (2)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包括通过: i.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或 ii.(倘阁下为现有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或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致电29797888(根据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可以通过香港结算客户服务中心填妥输入请求表格的方式,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文件印刷本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人,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委托人 (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关于阁下可通过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须透过网上白表服务或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申请认购最少5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按照下表所列确定认购数目。阁下应按照选择的数目旁载明的金额付款。 申请认购 的香港发售 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 的香港发售 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 的香港发售 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 的香港发售 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500 6,222.13 7,000 87,109.73 50,000 622,212.35 700,000 8,710,973.05 1,000 12,444.25 8,000 99,553.98 60,000 746,654.83 800,000 9,955,397.75 1,500 18,666.37 9,000 111,998.22 70,000 871,097.30 900,000 11,199,822.48 2,000 24,888.50 10,000 124,442.47 80,000 995,539.78 1,000,000 12,444,247.20 2,500 31,110.62 15,000 186,663.71 90,000 1,119,982.25 1,200,000 14,933,096.65 3,000 37,332.75 20,000 248,884.94 100,000 1,244,424.72 1,400,000 17,421,946.08 3,500 43,554.86 25,000 311,106.18 200,000 2,488,849.45 1,660,000(1) 20,657,450.35 4,000 49,776.98 30,000 373,327.41 300,000 3,733,274.15 4,500 55,999.11 35,000 435,548.65 400,000 4,977,698.88 5,000 62,221.23 40,000 497,769.89 500,000 6,222,123.60 6,000 74,665.49 45,000 559,991.12 600,000 7,466,548.32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 理。 以下香港公开发售的预期时间表如有任何变更,我们将在香港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adicon.com.cn刊发公告。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 透过以下方法之一根据网上白表服务完成电子申请之最后限期(2) (1)IPOApp,可通过于AppStore或GooglePlay 搜索“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 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 (2)指定网站www.hkeipo.hk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登记(3)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以下事项之最后限期:(a)向香港结算发出 电子认购指示及(b)透过网上银行转账或 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网上白表申请付款(4)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倘若阁下指示作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的经纪或托管商代表阁下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 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电子认购指示,建议阁下联系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 以了解发出上述指示的截止时间,该截止时间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登记(3)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adicon.com.cn公布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之 申请水平及香港公开发售的配发基准(5)(7)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或之前 通过多种渠道(参阅本招股章程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D.公布结果”一节)发布香港公开发售之配发结果(附上成功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7)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起 可于IPOApp透过“配发结果”功能或于www.tricor.com.hk/ipo/result或 www.hkeipo.hk/IPOResult透过“按身份证 号码搜索”功能查询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7)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 寄发股票╱将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及退款支票╱网上白表电子 自动退款指示(如适用)(6)(7)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 或之前 预计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7)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 附注: (1)除另有指示外,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本地时间及日期。 (2)阁下将不得于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利用网上白表服务透过IPOApp或指定网站www.hkeipo.hk递交申请。倘若阁下已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前递交申请并已从IPOApp或指定网站取得申请参考编号,则阁下将获准继续办理申请程序(即完成缴付申请款项),直至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认购申请登记之时为止。 (3)倘香港于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期间任何时间悬挂“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及╱或极端情况,则当日将不会开始办理及截止办理申请登记。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