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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地马拉:技术援助报告:国际税收挑战和选择

2023-04-24IMF羡***
危地马拉:技术援助报告:国际税收挑战和选择

2023年4月 危地马拉 技术援助REPORT-INTERNATIONAL 税收的挑战和选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没有。23/145 这份关于危地马拉的技术援助报告是由危地马拉的一个工作人员小组编写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它基于当时可用的信息 2022年4月完成。 本报告的副本可从以下网址向公众提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出版服务 邮政信箱9278020090年华盛顿特区。电话:(202)623-7430传真:(202)623-7201 电子邮件:publications@imf.org网站:http://www.imf.org 价格:18.00美元/打印副本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华盛顿特区。 ©202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技术援助报告 危地马拉 国际税收的挑战和选项 2022年4月 准备的 罗伯特·Schatan,卡奥索里奥阿曼德劳拉YaffarBuitron,何塞Madariaga 编写部门: 财务部门 内容 缩略语和缩略语 PREFACE6 行政SUMMARY7 一、引言11 二、税收结构12 税收总额Compared12税收构成 特殊Regimes15 税务Expenditure16 三、所得税法的国际方面 领土制度与全球Income19 Source20的定义居住地的定义22 永久Establishment23的定义非居民收入的预扣税率 扣除额 四、危地马拉示范条约 Introduction27 条约的利弊27 条约谈判前的预防措施 《避免双重征税示范公约》29 根据条约对某些收入征税的权力 仲裁(第25条) 享受条约利益的权利(第29条)不歧视(第24条) 五、条约和外国直接投资INVESTMENT38 危地马拉的外国直接投资38 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决定因素38 双重征税条约和外国直接投资39 经验证据 六、转让价格44 公平交易原则44 举证责任44 转让定价制度的范围45 关联方的定义和推定46 Methods48 特定交易规则 文档55 七、BEPS最低标准和近期国际协议 税务ARCHITECTURE58 Introduction58 行动5:打击有害的税收行为 BEPS最低标准和条约(第6项和第14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件:国别报告(行动13)65 国际税务System66的新变化 盒子 1.对蝙蝠病影响的初步估计与Mexico43 2.可能有害的优惠制度61 数据 1.一般政府收入 2.税收Buoyancy12 3.2019年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税收收入 4.税收构成,2019__ 5.拉丁America38的外国直接投资 6.拉丁America42中TADT数量与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相关性 7.按投资国分列的拉丁美洲外国直接投资42 表 1.2019年拉丁美洲低收入国家税收13 2.2019年拉丁美洲低收入国家所得税(自然人)征收情况13 3.企业所得税Tax15 4.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收支出,2020 5.外国居民所得的预扣税率 6.外商直接投资存量 7.避免双重征税条约数量(2021年41) 引用70 缩写和首字母缩写 易暴食组 加拿大广播公司 cdi欧元时FH尚TP 外国内国生直产接总值投资 全球 信息检索国际货 币基金 ISR 组织 LOB 地图 MLA 外资企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基地侵蚀和利润转移国别报告 协调直接投资调查欧元 财务部门 外国直接投资 论坛有害税收实践国内生产总值(gdp) 全球反基地侵蚀的建议收入包含规则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所得税 限制的好处相互协商程序多边协定 跨国企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主要目的测试 坐监管的税务管理 PPT STTRTADT 联合国 受到税收规则 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联合国 UTPR课税太低支付规则 前言 应危地马拉公共财政部(MFP)的要求,远程技术援助任务由联合国财政事务部执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2022年3月7日至21日分析某些国际 该国税收制度的各个方面。讨论的重点是关于《公约》的条约政策。避免双重征税及其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的效力, 转让定价条例以及最低标准对危地马拉的影响由G20和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任务包括 罗伯托·沙坦(FAD和特派团团长),卡罗来纳州奥索里奥(FAD),阿曼多·拉拉和何塞 Madariaga(外部顾问)。 访问团会见了公共财政部副部长索尔·菲格罗亚先生,并举行了多次会谈。与由JuanBlas和总监兼副手JorgeLope领导的MFP技术团队会面 分别负责税收政策和分析的主任。官员们也出席了各种会议。 来自以亚历克斯·冈萨雷斯为首的税务管理局监管局(SAT)的不同领域,检查组股长和总监助理埃米利奥·帕凯。访问团还会晤了会议 与经济和贸易部经济部副部长利桑德罗·博拉尼奥斯。最后 代表团会见了商业协会、危地马拉美国商会、咖啡协会的董事 出口商协会(AsociacióndeExportadoresdeCafé–ADEC)以及服装和纺织品危地马拉协会– Vestex)以及研究机构、ICEFI和FUNDESA的高管以及安永和 普华永道税务专家。 代表团感谢所有当局的广泛和友好合作,并感谢他们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处,特别是卡罗尔·克鲁兹提供的有效支持阿拉瓦拉多协助准备任务议程。 执行概要 本报告讨论了危地马拉国际税收的三个核心主题:(我) 政府在确立对避免条约的立场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双重征税;(ii)加强转让定价制度;以及(iii)潜力 BEPS最低标准可能对危地马拉产生的影响以及危地马拉可能出现的变化国际社会最近根据《公约》商定了国际税务结构 经合组织/20国集团(G20)包容框架。 条约 最近,条约专题在危地马拉引起了特别关注。,需要一个要设计的战略。危地马拉没有有效的条约,尽管与 墨西哥在2015年尚未批准。危地马拉政府必须作出的决定是否促进批准与墨西哥的条约,并为 与他人谈判。条约当然有好处,主要的好处是,原则上,鼓励缔约国之间的外国直接投资(FDI)。然而 条约还会产生成本,因为它们通常会减少收入来源的征税权,而税收权力具有对危地马拉等净资本进口国的影响尤其大。决定必须最终 回应条约成本效益平衡,这部分取决于他们如何以及与谁进行谈判并就其所属的税收背景进行谈判。 危地马拉上下文是没有帮助的。首先,税收低,是拉丁语中最低的之一美国,几乎没有给额外的税收牺牲留下空间。收入的一般税收制度 来自利润丰厚的活动,包括基于总收入的简化选项,已经 具有国际竞争力。其次,该国提供可观的投资激励措施,例如作为自由贸易区和加工厂制度,其利益没有明确量化,而 报告可能少报的税收支出。 值得称赞的是,条约促进了更好的商业环境并且可以鼓励外国直接投资行业除了那些已经从特别制度中受益的人。这在危地马拉是受欢迎的 因为它的外国直接投资配额很低,即使是中美洲地区也是如此。条约还可以促进扩大在危地马拉经营的某些企业,特别是出口服务,这可以 目前受到双重征税。 然而,已经进行的许多实证研究并没有提供结论。结果.经济文献无法证实两者之间有意义的因果关系 签署条约和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条约和外国直接投资。这同样适用于以下研究:拉丁美洲。 一项初步研究估计,与墨西哥的条约生效将 一个积极的影响。然而,必须谨慎解释结果:(i)外国直接投资数据不是 最可靠;(ii)与墨西哥签署条约的其他国家的经验,用作 模拟这项工作的基础不一定具有可比性;(iii)之前或之后的期间该条约对于改变投资增长趋势非常简短;以及(iv) 投资水平在开始时几乎为零,这就是为什么非常少量的资本可以代表非常高但分析上不相关的百分比增长。条约的效力 因此,可能对外国投资的影响可能被严重高估。 文献指出,外国直接投资流动背后的一个关键变量是这些国家的体制。 稳定和健康。危地马拉在这方面在国际范围内排名很差,因为国际范围很差。 表明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为了取得成功,危地马拉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其税收系统显着增加收集,从而改善其机构,基础设施和 社会支出。条约的法律等级高于国内立法,可以限制 未来潜在税制改革的灵活性。因此,加入条约的决定应该是在更广泛的背景下,税收策略。 目前,为了缔结条约,危地马拉需要制定自己的模式 这保护了从源头对收入征税的权利,并与以下国家签订条约的权利: 潜在的双重征税问题可能会抑制可能的投资流动。有以下情况的国家/地区没有所得税,甚至那些拥有领土体系的国家,如危地马拉,减少 扣缴利率将被排除在外。 报告解释了经合组织和联合国示范条约之间的主要区别和 建议危地马拉使用联合国模式作为其主要参考,该模式赞成对收入来源。危地马拉必须保留对支付征税的权利 向国外居民支付的版税,以及版税的概念包括软件使用,专门技术服务,以及设备和机械租赁。在国外进行的各种付款 付款国家/地区的来源(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和利息)通常具有有限的定义 在条约中。因此,必须参考股息和利息的定义 国内立法。立法必须支持具有广泛定义的条约。例如, 利息的定义必须包括源自债务的金融业务。对于版税,一些必须在条约本身中增加概念。条约还必须包括源头征税 支付给另一缔约国居民的非商业利润的“其他收入”,因为 此类利润通常仅在居住国征税。 与墨西哥签署的条约基本上遵循本报告建议的准则 因此,非常接近危地马拉在今后谈判中可能采用的模式。它是否应该选择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与墨西哥的条约还排除了仲裁条款,这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立场 首选。但是,该条约不包括BEPS中商定的反滥用措施 关于挑选条约和规避永久概念的行动6和7 建立。这就是为什么与墨西哥的条约不应该在现行条款下批准。 国内立法 征税权力边界首先在国内立法中得到界定。的 除其他概念外,来源、居住地和常设机构的定义是 这种尊重。报告审查了其中一些定义,重点关注那些可能可能导致双重征税,或者相反,削弱该国的税基。 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危地马拉的税收制度(几乎)严格在自然的领土;根据定义,该制度免除居民赚取的所有收入 国外。这不仅减少了危地马拉可以声称的税基,而且还可能给予 上升到股权问题,因为高收入者将是那些可以获得这种豁免的人。此外 危地马拉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非常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危地马拉该税的征收量是该地区最低的,不到GDP的半个百分点。 将税收扩大到该国居民的外国被动收入,并授予 对在国外缴纳的税款给予相应的抵免是危地马拉可以重新考虑的一项政策选择。通过这种方法,条约将提供更实际的解决办法。 立法在界定居民提供的服务来源时持谨慎态度 在国外因为只有在危地马拉使用这些服务时才征税。许多国家 当付款来源在该国时收取税款,避免了对 服务的使用地点。在这种情况下,潜在的双重征税将通过条约。可以修改以符合潜在条约的立法的其他方面是: (一)将纯粹是预备性或辅助性的活动排除在常设假定之外建立;(ii)规管间接处置位于 危地马拉;以及(iii)取消对支付给金融部门实体的利息的完全豁免在国外(即使税收主要落在国内债务人身上)。 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监管需要现代化。条约使转让定价 控制,因为它们允许交易对手根据以下调整改变其价格:危地马拉的纳税人,从而避免双重征税。许多国家不会接受 来自没有条约的国家的调整。纳税人将更愿意自我纠正,如果 税收从一个司法管辖区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而不会增加整体公司税负担。但是,要使这种机制发挥作用,立法必须防止SAT仅 如果价格调整有利于财政部,则授权价格调整。 监管的范围必须扩大。义务遵守手臂的长度 原则(自由竞争)也必须适用于国内关联方,尽管是以简化的方式,将举证责任交给当局。还必须包括关联方 纳税人开展业务时的推定和遵守相同原则的责任 与低税或无税司法管辖区的居民,特别是如果他们不是很合作(在危地马拉将不得不解决自己的问题以交换信息)。 必须以更实用的制度取代进出口制度。如上所述 在立法中,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