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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新湖钢材专题:低碳新浪潮下的“必选项”-走近废钢

2023-05-17新湖期货天***
专题 | 新湖钢材专题:低碳新浪潮下的“必选项”-走近废钢

引言 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全球能源供需矛盾急剧恶化。西方对俄的严厉制裁导致全球能源价格飙升,并引发了高通胀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加深了经济困境甚至导致社会动荡。这次危机凸显了国际能源供应结构的脆弱,也让我们以他国为鉴,深刻意识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和能源转型的必要性。为此我国提出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钢铁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耗能大户,实现“双碳”目标任重而道远。废钢作为可循环利用的钢铁原料,对钢铁产业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我国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极高,而废钢和铁矿石同为铁元素的提供者,可以有效发挥替代作用,把产业利润留在国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取得巨大成就,雄厚的钢铁积蓄量为我国埋下了丰富的废钢“矿 藏”,未来废钢必然将成为主流工业原材料之一,其重要性在全球范围内愈发凸显。 一、废钢的前世今生 (一)定义 在2017年发布的GB/T4223-2017《废钢铁》标准中,废钢铁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淘汰或者损坏的作为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废铁的碳含量一般大于2.0%,废钢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0%,跟普通钢和铁的区分基本一致。为了鼓励促进废钢铁的再利用,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再生钢铁原料的定义更强调回收利用价值,表明是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并对加工方式、夹杂物、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和金属属性设定了明确标准,该标准既适用于国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的加工处理,又适用于国际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 (二)来源 废钢主要有自产废钢、工业废钢、折旧废钢和进口废钢四类。 1、自产废钢 即钢厂生产铁水过程中产生的沟铁、铁水罐底、边沿残铁、铸铁机的散碎废铁等;炼钢过程中产生的铸余、跑钢、短锭等;轧钢过程中产生的切头切尾切边和废次材等。由于生产后放置时间短氧化少,所以自产废钢质量较好,但基本只在钢厂内部循环利用,基本没有库存,较少流向市场。随着钢厂技术提升,自产废钢收得率由90年代以前的20%以上降至5%左右。2022年我国自产废钢产量约5200万吨,占我国废钢总供应量的20%。 2、加工废钢 家电五金等制造加工厂在进行加工时会产生冲压边角料、车屑、料头等。这类副产品和自产废钢一样,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就能返回钢铁工业。该类废钢产量受下游行业消费影响,整体比较稳定。不过2022年疫情期间社会零售品产销迅速降低,就导致了加工废钢产量明显下降。由于制造业下游种类繁多,每个行业的加工收得率差距也较大,因此统计难度较大。大致估算2022年我国加工废钢产量约5700万吨,占我国废钢总供应量的22%。 3、折旧废钢 指各种金属制品、设备、建筑结构等使用一定年限后报废形成的废钢。主要来自于社会回收,像拆车、拆船、拆楼等,体量大但质量不如自产和工业废钢。从地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华东等工矿企业比较集中或者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省市。折旧废钢的产量取决于钢铁积蓄量及钢材回收周期。汽车报废周期约为15年,钢结构建筑为50年左右。2022年折旧废钢约1.5亿吨,占废钢总量58%。近20年我国飞速的城市化累计了大量钢铁积蓄量,后续占比将逐渐上升,成为废钢供应的主力。 4、进口废钢 2018年前我国废钢进口量达数百万吨以上,但随着2018年出台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16种固体废弃物被禁止进口,进口量呈断崖式下跌。近年来出于发展电炉钢等战略规划需要,政策转向鼓励废钢进口,目前进口虽然免除关税但全额征收13%的增值税,相比韩国、台湾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对再生钢铁原料进口均不征收增值税政策有待优化。同时,我国对进口品种、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要求等实行了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废钢的安全性、环保性和可利用性,仅极少量的高品质废钢符合要求,海内外价差常年倒挂。此外,当前全球碳减排和实现循环经济的目标之下,多国已经把废钢视为战略资源,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来限制废钢出口,因此我国废钢进口量持续处于极低水平,进口量仅从2020年的2.7万吨回升至2022年的55万吨。今年1-4月我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约13万吨。针对此情况,今年5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应用情况技术研讨会在京举行,讨论如何优化进口技术指标。为了缓解国内废钢供不应求的现状,进口量逐年增加将是必然趋势。 (三)分类 《再生钢铁原料》(GB/T39733-2020)将可回收作为炉料的废钢铁原料按照外形和化学成分分为7大类,并按原料来源及质量特征将再生钢铁原料分为18个牌号。具体标准如下: Ⅰ.重型再生钢铁原料:一般指厚度在6.0mm以上或直径10mm以上的实心体,长度≤1500mm;宽度 ≤600mm;单重≤1500kg。 HRS101:原料来源为一定使用年限后退役的钢铁制品,包括各种报废的大型设备、铁路报废设备材料、各种报废的大型钢结构件、各种报废的大型船舶等。如:大型机床、工矿机械、钢轨、车轮、车轴、钢结构、钢管、型钢、板材及各类旧钢材等。 HRS102:原料来源为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包括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头切尾、残次品、降级品。如:钢锭或钢坯的切头、切尾;钢材坯残次品;钢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等。 Ⅱ.中型再生钢铁原料:一般指厚度在4.0mm以上或直径8mm以上的实心体,长度≤1500mm;宽度 ≤600mm;单重≤1500kg。 MRS201:原料来源为一定使用年限后退役的钢铁制品,包括各种报废的中小型设备、中型钢结构件、中小型船舶等。如:中小型机床、工矿机械、各种中小型零部件、铸钢件、中小型船舶拆解或维修产生的各种钢板等。 MRS202:原料来源为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如: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或尾料、钢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 Ⅲ.小型再生钢铁原料:一般指厚度厚度在2.0mm以上的再生钢铁原料,也包括厚度在2.0mm以下的新料。长度 ≤1500mm;宽度≤600mm;单重≤1500kg。 LRS301:原料来源为使用一定年限后退役的钢铁制品,包括各种报废的小型设备、各种报废的小型机动车或电动车架等。如:各种报废的小型设备、零部件、生活五金等。 LRS302:原料来源为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如:各种钢材(型钢、圆钢、角钢、钢板)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或尾料;钢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 LRS303:厚度2.0mm以下,各种钢材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新料。如:汽车板、家电板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或尾料等。 Ⅳ.破碎型再生钢铁原料(交割标准品):堆密度:≥0.8t/m3。SRS401:原料来源为回收的汽车拆解料。如汽车拆解料。 SRS402:原料来源为以小型或厚度小于2.0mm的其他型回收料为原料。如回收家电、机器零件、各种小型设备、涂镀钢板、彩钢瓦等。 SRS403:原料来源为工业加工余料。如汽车板、家电板等其他单一的板材加工余料或尾料。Ⅴ.包块型再生钢铁原料:长≤1500mm;宽≤1000mm;高≤1000mm;单重≤2000kg。 BRS501:原料来源为以汽车板或其他单一品种加工余料或尾料。如汽车板冲压后产生的余料、家电板余料、硅钢片余料或尾料。 BRS502:原料来源为回收的旧钢筋(螺纹、线材)。如由回收的旧钢筋(螺纹钢及线材)打包成型。 BRS503:原料来源为钢材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刨花、钢屑。如钢材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刨花、钢屑等。 Ⅵ.合金钢再生钢铁原料:长≤1500mm;宽≤1000mm;单重≤1500kg。 ARS501:原料来源为镍铬系列不锈钢回收件或加工余料,含镍(Ni)量不小于7.0%。如镍铬系不锈钢回收件、镍铬系不锈钢材加工时形成的余料或尾料、船舶拆解或维修产生的各种镍铬系列不锈钢板、管材以及机器零部件等。 ARS502:原料来源为铬系不锈钢回收件或加工余料,含铬(Cr)量不小于11.5。如:铬系不锈钢回收件如机器、设备、器械、结构件等不锈钢部分;铬系不锈钢材加工时形成的余料或尾料。 ARS503:原料来源为回收的合金钢为原料,包括使用失效的工具钢、模具钢、轴承钢、齿轮钢、高温合金等回收件;机械加工产生的刨花、合金钢屑。如:以工具钢、模具钢、轴承钢、齿轮钢、高温合金等合金钢为原料;合金钢加工余料或尾料等。 Ⅶ.铸铁再生钢铁原料:厚度≥2.0mm;长≤1500mm;宽≤1000mm;单重≤1500kg。 CRS501:原料来源为厚度在2.0mm以上,使用一定年限后退役的铸铁制品,包括各种回收的铸铁设备、各种回收的小型铸铁产品。如:各种回收的小型铸铁设备、铸铁零部件、小型铸铁产品等。 CRS502:原料来源为厚度2.0mm以上,各种铸铁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余料或尾料。如:铸件或铸造生产加工后产生的余料或尾料。 二、废钢供需现状 (一)供给 1、加工方式 为了使废钢适于运输、装料和合理、有效的熔炼,需要将不规则的废钢加工成具有一定尺寸、密度、清洁的可入炉废钢。目前采用的废钢加工方法主要有:落锤破碎、火焰切割、石钢锤破碎、剪切、打包、破碎。经过多年研发,目前我国的废钢铁加工设备已经形成了以国产设备为主的打包机、鳄鱼式剪切机、门式剪断机、破碎生产线、钢屑挤压机、缸体破碎机、抓钢机、移动剪切机、辐射监测设备等品种齐全、种类繁多、功能多样的设备格局。 2、加工产业链 回收企业经过废钢加工生产线按不同物品进行分选、分类后,进行加工、净化处理,按钢铁企业产品标准加工生产出各种清洁的品种废钢,销售或配送给钢铁企业回炉炼钢。以废钢回收配送为中端,连接上游的废钢回收网点、下游的钢铁企业,以及废钢加工设备等衍生产业,构成了目前的废钢产业链。在产业链中,废钢价格由下游钢厂向上游传导,遵循“钢厂采购价—基地采购价格—回收价格”的传导顺序。钢厂作为采购方,对加工基地所提供的废钢物料设置相应的标准,掌握着废钢的定价权。 在这一流程中,亟待解决的便是税票问题。社会废钢回收源头非常杂乱,废钢贸易商在收货时往往是与自然人交易,因此难以稳定地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而加工基地销售给钢厂则需要开票。只有销项票没有进项票,这就额外增加了13%税点的成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部分经济欠发达省份,地方政府会私下对废钢回收加工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和返税,造成地域之间不合理竞争。此外,废钢加工企业在送货给钢厂时,经常不开票,而是由钢厂名下具有加工准入资格的公司自己开票给自己。由于加工准入基地享受政府即征即返和额外的税费等优惠,因此这样操作通常税点成本在7%-8%之间。当然,此类不合规的操作必然将逐渐被禁止,但源头缺发票的问题依然无法有效地解决,严重制约了回收工作,成为废钢产业最大的痛点。 3、资源量 根据国际钢铁协会(WSA)的统计,全球废钢产生量约6.7亿吨,过往几年增长速度平缓,其中约5.7亿吨用于钢铁行业炼造,其余主要用于铸造行业。毫无疑问,作为粗钢产量占全球一半以上的中国,废钢产量也同样遥遥领先。根据mysteel统计,2022年受疫情影响,加工废钢和折旧废钢量明显减少,全国废钢铁资源产量总量约2.6亿吨,同比降幅6.43%。分地区看,经济发达的华东地区废钢资源量占全国资源总量的28.7%,制造业同样发达的华南地区占比为21.3%位居第二。此外,粗钢产量第一的华北地区则占18.7%,税收补贴优惠的中部和老牌工业基地东三省跟随其后。 从贸易流向来看,废钢由于附加值不高,销售半径通常较小,毛料一般用汽运,运输范围小于500公里。华东地区废钢产量大,本地资源除了供应沙中永等本地钢厂外,少部分量还通过船运销往长江沿线省份,以及华北东北部分地区,而沙钢作为民营钢厂的龙头,收废价格调整灵活,收购量也较大,因此被当做废钢市场价格的风向标。华南地区近年来长短流程钢厂产能大幅增加,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