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8证券简称:艾力斯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76,505,592.07 14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877,411.06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762,135.04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44,885.7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 增加1.8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63,535,586.23 28.1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2.98 减少21.6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457,407,140.04 3,442,172,227.84 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236,593,857.32 3,187,055,657.81 1.5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797,159.6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1,319,312.9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96.58 合计 15,115,276.02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收入增加,实现扭亏为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不适用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收入增加,实现扭亏为盈 基本每股收益 不适用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收入增加,实现盈利,进而实现基本每股收益转正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收入增加,实现盈利,进而实现稀释每股收益转正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减少21.64个百 分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导致研发投入占比下降 应收账款 33.52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售收入增加因而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预付款项 -30.05 报告期内临床项目的预付因进度推进而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 -34.02 报告期内部分待认证进项税已认证 在建工程 -53.72 报告期内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开发支出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和誉生物的许可协议支付的首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到期,转为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726.14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到期,转为租赁负债 营业收入 148.75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一线治疗纳入医保导致的销量增长 营业成本 63.30 报告期内伏美替尼销量增加,销售成本相应增加 税金及附加 481.37 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 113.09 报告期内市场活动、医学推广、职工薪酬等相关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207.83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46.73 报告期内结构性存款的到期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报告期内租赁物业相关租赁费用支出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79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4,776,786 32.17 144,776,786 144,776,786 无 0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401,021 8.09 36,401,021 36,401,021 无 0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014,653 7.11 0 0 无 0 JEFFREYYANGGUO 境外自然 人 25,623,597 5.69 25,623,597 25,623,597 无 0 JENNIFERGUO 境外自然 人 14,823,596 3.29 14,823,596 14,823,596 无 0 杜锦豪 境内自然 人 10,800,001 2.40 10,800,001 10,800,001 无 0 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00,001 2.40 10,800,001 10,800,001 无 0 LAVAllistLimited 境外法人 7,500,000 1.67 0 0 无 0 陈小发 境内自然 人 6,163,836 1.37 0 0 无 0 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87,500 1.04 0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拾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14,653 人民币普通股 32,014,653 LAVAllistLimited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陈小发 6,163,836 人民币普通股 6,163,836 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687,5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50,268 人民币普通股 4,650,268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24,528 人民币普通股 4,324,528 支燕琴 4,112,037 人民币普通股 4,112,037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18,952 人民币普通股 3,918,952 黄建新 3,727,367 人民币普通股 3,727,367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17,595 人民币普通股 3,017,595 截至本报告期末,1、前10名股东:1)杜锦豪先生及其夫人祁菊女士合计持有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2)杜锦豪先生担任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一定财产份额;3)JEFFREYYANGGUO、JENNIFERGUO与杜锦豪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4)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礼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礼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的最终控制人为陈飞,LAVAllistLimited的最终控制人为YISHI(施毅),陈飞和YISHI(施毅)均为礼来亚洲基金的管理团队成员;5)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1)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2)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礼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礼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控制人为陈飞,LAVAllistLimited的最终控制人为YISHI(施毅),陈飞和YISHI(施毅)均为礼来亚洲基金的管理团队成员;3)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截至本报告期末,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前10名股东中,陈小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4,876,800股股票;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陈小发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4,876,800股股票;支燕琴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861,514股股票;3、公司未知以上无限售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经营业绩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较上年度同期大幅度增长148.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87.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6.21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2、核心产品的商业化进展 公司核心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以下简称“伏美替尼”或者“艾弗沙○R”)具备“脑转强效、疗效优异、安全性佳、治疗窗宽”的特点,基于其优异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数据,其临床研究结果已在多个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及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并被纳入多项最新国内权威指南/共识和诊疗规范,其一线治疗适应症和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症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2023年年初,伏美替尼一线治疗适应症顺利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并于2023年 3月1日起正式执行。伏美替尼二线治疗适应症与一线治疗适应症均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国内肺癌患者对产品的可及性、切实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扩大了国内肺癌患者的受益群体数量,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及至全年度的销售业绩奠定了基础,对公司未来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公司产品管线开发进展 公司在新药研发方面注重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解决现有疗法的局限,注重产品的差异化研发策略,力争得到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 公司致力于针对伏美替尼临床优势的持续开发,其20外显子插入突变NSCLC一线治疗适应症III期临床试验以及针对携带EGFR或HER2激酶结构域激活突变的NSCLC成人患者的Ib期临床试验均于2023年4月获批IND。 在合作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伏美替尼与RC108 联合用药临床开发合作,与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就新一代EGFR抑制剂ABK3376达成授权许可协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