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花莉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裕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751,242,194.31 2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694,039.23 3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4,128,312.35 40.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6,884,062.19 19.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2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2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减少0.49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954,903,596.51 7,913,275,762.32 3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060,888,128.40 5,296,559,223.73 52.19 公司是一家知名的CDMO领先企业,主要致力于为国内外创新药公司及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创新药在研发、生产方面的CDMO一站式服务,同时为全球客户提供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工艺技术创新和商业化生产的业务。公司始终秉承“关爱生命、维护健康、成为全球药物创新解决方案的卓越生命健康企业”的使命愿景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凭借深耕行业多年积累的深厚行业洞察力、成熟研发生产能力以及良好客户声誉,恪守国际质量监管标准,以高效的交付效率、贴心的客户服务为宗旨,支持全球客户的药物开发。 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9%。业绩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CDMO业务的强劲增长,公司持续推进“做深”大客户和“做广”新兴客户的战略,完善以项目运营为导向的矩阵式管理模式,深度拓展客户管线及产品管线,快速提升研发能力及产品交付能力。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7,513.6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571,913.1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2,237,102.46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761.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19,717.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41,841.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412.13 合计 6,565,726.8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7 主要系报告期CDMO业务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19 主要系报告期CDMO业务增加所致 总资产 38.44 主要系公司收到定向增发款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2.19 主要系公司收到定向增发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3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3,518,812 31.52 0 质押 39,500,000 台州市歌德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585,680 4.51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40,441,156 4.50 0 无 0 花莉蓉 境内自然人 31,904,260 3.55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20,000,039 2.22 0 无 0 林辉潞 境内自然人 17,476,720 1.94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6,441,890 1.83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14,092,430 1.57 0 无 0 罗月芳 境内自然人 12,067,200 1.34 0 无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12,024,824 1.34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283,518,812 人民币普通股 283,518,812 台州市歌德实业有限公司 40,585,680 人民币普通股 40,585,68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441,156 人民币普通股 40,441,156 花莉蓉 31,904,260 人民币普通股 31,904,26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39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39 林辉潞 17,476,720 人民币普通股 17,476,72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441,890 人民币普通股 16,441,89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092,430 人民币普通股 14,092,430 罗月芳 12,06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67,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2,024,824 人民币普通股 12,024,8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为台州市歌德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花莉蓉、罗月芳、林辉潞三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花莉蓉、罗月芳、林辉潞属于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5号)。 2023年1月13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完成发行工作,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 承销费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488,437,045.43元。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于2023 年1月19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亿元对募投项目进行 增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25.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14.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3年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65,291,198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石 河子隆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275万元,占 合伙企业9.17%。经合伙人会议决议,石河子隆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 月12日完成注销手续。 3、2022年9月26日、2023年3月12日、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DMO制剂项目”募集资金18,500万元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德士(中国)”)所属瑞华中山100%股权并对其增资。本次收购完成后,瑞华中山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将作为公司的高水准CDMO制剂生产基地,结合公司现有原料药CDMO业务优势和康川济医药CDMO制剂研发服务能力,推动公司CDMO原料药和制剂一站式业务的更好发展。 本次收购项目已于2023年3月底完成交割,公司持有瑞华中山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厂100% 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30,841,851.89 1,095,425,577.49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