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花莉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裕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拟于2024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公司股份;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拟于2024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义将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支付资金总额为1,204.9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沙裕杰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支付资金总额为151.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