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54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吉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双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展望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 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相关风险因素,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 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76,852,536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1 第六节重要事项6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5 第十节财务报告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天铁实业 指 浙江天铁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天铁、天铁股份、天铁股份公司 指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计师、中兴财光华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川天铁 指 四川天铁望西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昌吉利、昌吉利、昌吉利新能源、昌吉利公司 指 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地盾构、北京中地公司、中地盾构公司 指 北京中地盾构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天铁 指 河南天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信阳天铁 指 信阳天铁实业有限公司 潘得路、浙江潘得路 指 浙江潘得路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天路轨道、天路轨道公司 指 安徽天路轨道交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路通 指 河北路通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铁局 指 浙江铁局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力衡 指 湖南力衡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力衡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天铁 指 新疆天铁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天路凯得丽公司 指 乌鲁木齐天路凯得丽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中隆达公司、四川中隆达 指 四川中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天铁股份 股票代码 300587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天铁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TiantieIndustr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许吉锭 注册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92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72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办公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92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72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tiantie.cn 电子信箱 tiantie@tiantie.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薇薇 范文蓉 联系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928号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928号 电话 0576-83171218 0576-83171219 传真 0576-83990868 0576-83990868 电子信箱 tiantie@tiantie.cn tiantie@tiantie.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周书奕、楼佳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68号 可转债:陈杰、张钦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陈杰、周倩 2020年4月17日至2022年9月8日(可转债持续督导期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9月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 许超、张华阳 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债持续督导期间);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1,720,426,822.76 1,713,270,590.85 0.42% 1,235,312,83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0,234,140.95 302,406,229.99 35.66% 196,097,58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19,996,873.66 295,177,332.84 42.29% 193,494,59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8,328,598.27 134,418,931.91 -195.47% 43,012,835.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1 22.58%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1 22.58% 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1% 17.76% -2.95% 16.15%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 5,123,060,050.86 4,081,994,840.92 25.50% 2,965,465,93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83,357,765.41 2,522,016,315.76 18.29% 1,541,596,852.3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3810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84,357,346.97 340,980,855.95 482,835,113.44 512,253,50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852,371.35 68,126,677.00 152,789,423.60 73,465,66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3,437,467.10 65,412,839.04 148,534,380.94 92,612,18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81,790.05 -22,880,135.60 160,272,193.46 -277,702,446.1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1,620.43 124,175.11 -8,64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575,377.18 6,939,419.59 3,083,042.3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05,204.79 151,249.5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4,322,311.02 18,108.8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658,495.47 1,578,575.61 3,738,569.68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7,333,5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22,146.95 133,668.54 -3,636,241.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9,257.09 153,567.30 65,031.4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减:所得税影响额 4,543,341.29 1,658,257.09 472,632.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94,016.39 947,456.70 335,495.03 合计 -10,816,271.58 7,228,897.15 2,602,991.3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1,039.55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农〔1994〕13号文件规定),公司2022年度发生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039.55元,列支于“营业外支出”项目,作为税费项目,因其与正常经营活动存在直接关系,且不具特殊和偶发性,故将其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