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 深度报告 7千+业务数据,透视监管处罚下的券商债择券 ——债看券商(二)20230413 首席分析师:颜子琦 执业证书号:S0010522030002电话:13127532070 邮箱:yanzq@hazq.com研究助理:杨佩霖 执业证书号:S0010122040030电话:17861391391 邮箱:yangpl@hazq.com 相关报告 主要观点: 报告日期:2023-04-13 券商监管框架:集中统一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券商监管大致分为五个阶段。证券业重启、人民银行统一监管时期(1978年 -1992年),监管体系确立时期(1992年-2003年),规范发展、分类监管时期(2004年-2008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鼓励创新时期(2008年-2016年),强监管时期(2016年至今)。目前的证券监管体系为集中统一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市场自律监管的主要执行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均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从项目角度来看,证券行业监管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市场准入和业务许可、日常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从业务开展角度来看,投资银行、证券经纪、资产管理、基金管理、证券自营、新三板、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类型均 1.《证券公司信用分析手册——债看券商(一)》 是监管考核的方向。 证券公司信用风险如何体现?从历史案例出发,证券公司发生的信用风险多体现为内控缺失下的业务违规开展,而自2008年《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监管政策颁布以来,合规风控趋严与资本考核使得券商业内控风险敞口逐步收敛。现阶段来看,监管对于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更多关注于其业务开展下的投资敞口与经营合规性。 二十六个案例,详解券商监管处罚类型、处罚原因及处罚方式 券商监管处罚类型可以总结为四大类。业务开展类监管处罚、内部控制类监管处罚、信息披露类监管处罚、市场监督类监管处罚。 业务开展类监管处罚涉及六大业务类型: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信用业务、自营业务,每类业务的处罚原因和处罚方式也存在一定区别。站在债券投资者角度,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方面的监管处罚可能是关注的重点。 内部控制类监管处罚的原因可以归类为三个方面:营业部员工行为管理问题、股东及董监高管理问题、子公司管理问题,后两方面可能是关注的重点。信息披露类监管处罚的原因可归类为三个方面。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主要体现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从披露主体来看,包括券商自身未及时披露和券商未督导债券发行人等及时披露。 市场监督类监管处罚原因可以总结为四个方面。违规发布广告或进行虚假、 误导宣传,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登记的住所 (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7千条信用数据,透视券商底层监管逻辑 本文整理了7千条券商监管处罚数据,从处罚时间、公司性质、分支机构、区域、信用类型、处罚机构六个角度透视券商监管处罚数据。 从监管处罚时间来看,2016年起金融监管对于券商的处罚力度有显著提 升,当年新增1364条监管处罚记录,较上年增加425条,2018年之后证券 公司每年监管处罚数量逐步下降至至600条左右。 分公司性质来看,地方国有性质证券公司数量与年监管处罚数量均较高,2022年占行业监管处罚数量的42.9%,公众企业性质的证券公司近年来监管处罚数量有所上升,2022年为112条。 分分支机构来看,2017年以来针对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监管处罚数量明显下降,而针对证券公司总部的监管处罚数量在2022年边际上升。 分区域来看,2022年券商金融监管处罚笔数前三的省份分别为湖南、广东和上海,其中湖南和广东分别较上年多增加93笔和34笔,上海较上年减少 76笔。 分信用类型来看,总行层次的信用违规类型主要为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分公司或营业部层次的信用违规类型主要为经营异常、行政监管措施。分处罚机构来看,对证券公司实施金融监管处罚的机构类型包括税务局、证监会/证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从监管处罚看证券公司信用风险 结合券商债发行主体的债券估值利差与近三年监管处罚次数来看,部分主体存续债券估值偏高而近三年监管处罚次数较多,其中部分主体近三年监管处罚次数超过50次且总部层级监管处罚数接近20次,需注意证券公司违规处罚下反映出的业务开展问题以及对债券估值的扰动。 统计券商普通债高估值主体(前十五)近三年的信用处罚类型,行政监管措施为最主要的信用处罚类型,近三年占比为70.7%,其中总部级别监管处罚中行政监管措施占比69.0%。 分主体来看,近三年共16家证券公司金融监管处罚数量超过30次,其中2 家证券公司总部监管处罚数量为18次、17次。 风险提示:数据统计与处理的误差。 正文目录 1券商监管:集中统一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6 1.1证券公司五段监管历程6 1.2五个案例看券商风险事件与监管处置手段8 2二十六个案例,详解券商监管处罚类型、处罚原因及处罚方式11 2.1业务开展类监管处罚11 2.2内部控制类监管处罚17 2.3信息披露类监管处罚19 2.4市场监督类监管处罚20 37千条信用数据,透视券商底层监管逻辑22 4从监管处罚看证券公司信用风险25 4.1从监管处罚看银行债券估值风险25 4.2哪些证券公司近三年受监管处罚数量较多?26 5风险提示27 图表目录 图表1证券监管体系7 图表2证券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7 图表3华信证券发展历史8 图表4汉唐证券股权结构(单位:%)9 图表5汉唐证券基本信息9 图表6大鹏证券前十二大股东及持股比例(单位:%)9 图表7大鹏证券营业部分布(单位:家)9 图表8河北证券股权结构(单位:%)10 图表9河北证券总资产与营业收入(单位:亿元)10 图表10华夏证券股权结构(单位:%)11 图表11华夏证券营业部分布(单位:家)11 图表12券商监管处罚类型11 图表13证券公司经营业务类型12 图表14北京某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创新管控不足12 图表15深圳某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管控不足12 图表16上海某证券公司:尽职调查不充分13 图表17四川某证券公司:受托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13 图表18安徽某证券公司:合规人员独立性不足、内核不到位14 图表19广东某证券公司:风险管控不足14 图表20湖南某证券公司:制度设置不健全14 图表21安徽某证券公司:资管业务中存在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违规交易15 图表22上海某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规范15 图表23上海某证券公司:研究咨询业务客户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15 图表24北京某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为客户两融绕标提供便利16 图表25广东某证券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16 图表26广东某证券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16 图表27江苏某证券公司:客户管理问题17 图表28上海某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不规范18 图表29上海某证券公司:董监高管理不规范18 图表30广东某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子公司股权调整工作18 图表31杭州某证券公司:未有效完成子公司业务系统对接工作19 图表32青海某证券公司:未向证监局报告具有对赌性质的协议19 图表33山东某证券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未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9 图表34营业部产品宣传具有误导性:上海某证券公司20 图表35黑龙江某证券公司: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 图表36违规发布广告或进行虚假、误导宣传20 图表37广东某证券公司:提供存在矛盾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21 图表38北京某证券公司洪洞县营业部:编造虚假计税依据21 图表39广东某证券公司: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21 图表40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单位:笔)22 图表41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公司性质(单位:笔)22 图表42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分支机构(单位:笔)23 图表43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公司性质(单位:笔)23 图表44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公司性质(单位:笔)23 图表45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分支机构(单位:笔)24 图表46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区域(单位:笔)24 图表47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信用违规类型(单位:笔)25 图表48券商金融监管处罚:分处罚机构(单位:笔)25 图表49哪些券商债发行主体近三年受监管处罚数量较多?(单位:亿元,%,笔)26 图表50高估值证券公司主体,近三年受到什么监管处罚?(单位:笔)26 图表51近三年证券公司金融监管处罚:分主体(单位:笔)27 1券商监管:集中统一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1.1证券公司五段监管历程 回溯历史发展脉络,券商的监管大致可以分为5个阶段。 阶段1:证券业重启、人民银行统一监管时期(1978年-1992年)。1985年9月,经人民银行批准试办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1987年9月,深圳市12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1990年和1991年先后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199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北京成立。在这一时期,针对于证券市场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尚未建立,证券公司主要由央行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领导、上海深圳地方政府充当主要管理者的角色,两地人民银行也相继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对证券发行交易行为进行初步规范。 阶段2:监管体系确立时期(1992年-2003年)。1992年5月,证券管理办公室成立,7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并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负责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并于同月成立证监会。1993年4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7月,《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发布,8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布。1994年7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决定由中国证监会配合人民银行共同审批、监管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监管权开始分化。1997年8月,国务院将沪深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管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证券市场的地位。 阶段3:规范发展、分类监管时期(2004年-2008年)。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资本市场提高到战略任务高度。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治理、完善资本市场法制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同年证监会开启了为期三年的证券行业治理工作。2006年1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实施,2007年,中国证监会下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标志着“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的全新的分类监管思路已进入落实阶段。 阶段4: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鼓励创新时期(2008年-2016年)。2008年4月国务院颁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后,证监会对证券行业提出“一参一控”要求,汇金(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等)、建银(西南证券、中投证券等)、中信(中信建投)等控股平台对持有券商子公司进行新一轮整合。2009年3月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创业板上市发行门槛不变,同年6月深交所发布《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并于7月实施。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证监会发布七项配套规则,新三板扩容至全国。 阶段5:强监管时期(2016年至今)。2016年起“一行三会”陆续颁布一系列政策去杠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2017年,监管延续了2016年严监管的主基调,将“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思想贯穿始终,相继出台资管新规等政策,同年11月出台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18年4月出台正式稿。 从证券监管体系来看,我国实行的是集中统一和市场自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