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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餐饮行业用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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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餐饮行业用工调研报告

1 2022年餐饮行业用工调研报告 目录 1.餐饮业整体发展分析5 1.1整体发展现状分析5 1.1.1社会整体消费总额整体发展5 1.1.2餐饮业整体发展分析6 1.1.3各地区餐饮收入分析7 1.22022年餐饮业发展政策分析8 1.2.1防疫政策支持8 1.2.2线上服务支持9 1.2.3保险政策扶持10 1.2.4贷款政策扶持11 2.餐饮业招聘需求分析13 2.1招聘总体趋势13 2.1.1招聘整体需求分析13 2.2招聘活跃城市14 2.2.1招聘活跃省份分析14 2.2.2招聘活跃城市分析15 2.3招聘活跃岗位16 2.4活跃岗位薪酬17 2 3餐饮业用工分析18 3.1餐饮业用工画像18 3.1.1餐饮行业用工工作年限要求18 3.1.2餐饮行业用工学历要求18 3.1.3餐饮行业用工福利19 3.2餐饮业用工痛点及需求分析20 4餐饮业劳动力求职需求分析21 4.1求职总体趋势21 4.2求职活跃岗位22 4.3活跃岗位薪酬23 5餐饮业用工市场供求画像24 5.1雇主画像24 5.2求职者画像25 5.3求职者工作动机分析28 5.3.1求职意愿分析28 5.3.2离职动机分析29 表12017-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位:亿元)5 图1-12017-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6 图1-22022年餐饮月度收入6 3 图1-32022年餐饮收入增速趋势图7 图1-42021年地区餐饮收入及增速变化7 图2-1餐饮行业招聘需求趋势图14 图2-2餐饮行业招聘需求TOP10省份14 图2-3餐饮行业招聘需求TOP10城市15 图2-4餐饮行业热招岗位TOP1016 图2-5典型岗位招聘薪资17 图3-1餐饮行业用工工作年限要求18 图3-2餐饮行业用工学历要求19 图3-3餐饮行业招聘福利20 图4-1餐饮行业投递人数趋势22 图4-2求职需求岗位TOP1023 图4-3热投岗位求职期望薪资24 图5-1餐饮行业企业分布25 图5-2餐饮行业企业性质分布25 图5-3求职者画像性别分布26 图5-4求职者画像年龄分布26 图5-5求职者画像学历分布27 4 1.餐饮业整体发展分析 1.1整体发展现状分析 1.1.1社会整体消费总额整体发展 从社会整体消费层面上看,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2021年略有下降,达 43.97万亿元,与上年相比下降-0.2%;2021年随着疫情状态稳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总额及增速都有大幅增加。2022年整体社会消费品总额略有下降。 表12017-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位:亿元) 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社会消费品零售 439733 440823.2 391980.6 408017.2 377783.1 347326.7 总额(亿元) 5 2017-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 460000 439733 440823.212.46% 440000 420000 408017.2 8.00% 400000 391980.6 377783.1 380000 360000 0.00% 340000 -0.20% 320000 -3.93% 14.00%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00% -2.00% -4.00% 300000-6.00% 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增速 图1-12017-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 1.1.2餐饮业整体发展分析 2022年餐饮月度收入(单位:亿元) 4435.3 4099.4 4157.1 3765.7 3694.2 3747.63767.3 2935.3 3012.3 2608.9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商品零售36385亿元,同比下降0.1%;餐饮收入4157亿元,下降14.1%。2022年,商品零售395792亿元,比上年增长0.5%。 图1-22022年餐饮月度收入 6 图1-32022年餐饮收入增速趋势图 2022年餐饮收入43941亿元,比上年下降6.3%;限额以上餐饮收入10650亿元,同比下降5.9%。12月份餐饮收入4157亿元,下降14.1%;限额以上餐饮收入882亿元,同比下降17.8%。 各地区餐饮行业收入及增速 5,000.00 50.00% 4,500.00 40.00% 4,000.00 3,500.00 30.00% 3,000.00 2,500.00 20.00% 2,000.00 10.00% 1,500.00 1,000.00 0.00% 500.00 0.00 -10.00% 餐饮收入 (亿元) 同比变动 (%) 1.1.3各地区餐饮收入分析 广东山东四川江苏浙江河南安徽湖南重庆福建湖北台湾云南上海天津江西广西陕西北京河北辽宁香港山西内蒙古贵州黑龙江新疆甘肃吉林海南宁夏西藏青海 图1-42021年地区餐饮收入及增速变化 7 如图1-4所示,2021年餐饮收入最高的是广东省,达到4760.66亿元;其 次是山东省,达3838.30亿元;随后是四川、江苏、浙江等地区,分别达到了3349.60亿元、3320.95亿元、3218.99亿元;从增速角度看,2021年餐饮收入增速最快的是江西省,同比增加45.5%,其次是海南省,同比增加40.50%,随后是安徽、四川和山西省,分别达到了37.30%、34.90%和33.90%。 1.22022年餐饮业发展政策分析 自2022年2月起,十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的若干政策》,针对餐饮业提出了7项扶持政策: 1.2.1防疫政策支持 河南省发改委联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17个单位,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工作方 案》,对餐饮、零售、旅游、水路公路铁路、民航等服务业行业,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帮扶,通过降低服务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 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研究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具体办法。符合条 8 件的餐饮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1.2.2线上服务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就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提出,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措施》提出,2022年原则上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餐饮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优惠。 9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餐饮企业风险保障需求的专属保险产品服务等。 《措施》还提出,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各地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 1.2.3保险政策扶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延续部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同时,实施困难行业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河南省发改委联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17个单位,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工作方 案》,对餐饮、零售、旅游、水路公路铁路、民航等服务业行业,从财政、税 10 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帮扶,通过降低服务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 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研究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具体办法。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续保续贷。 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 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1.2.4贷款政策扶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 11 《政策》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针对餐饮业的纾困扶持措施,《政策》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云南省制定下发《2022年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明确将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作为金融支持重点,指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供给,综合运用首贷、续贷、信用贷等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根据餐饮零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创新更多纯线上、免抵押的信贷产品,缓解相关行业企业缺少抵押担保难题。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对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 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定期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促进零售餐饮等行业主体融资供需信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