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 行业研究 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施清洁替代行动 ——《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点评 石油化工 增持(维持) 作者分析师:赵乃迪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50005010-57378026 zhaond@ebscn.com 联系人:蔡嘉豪 021-52523800 caijiahao@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16% 8% -1% -9% -17% 03/2206/2209/2212/22 石油化工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供需持续改善,成品油景气上行——石油化工行业周报第293期(20230313—20230319)(2023-03-19) 国企提质增效进行时,中化集团旗下资产质量有望提升——基础化工行业周报 (20230313-20230319)(2023-03-19) 中沙伊发布联合声明,能源领域合作迈向新时代——石油化工行业动态跟踪 (2023-03-14) 要点 事件: 2023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加强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能源和低碳负碳产业发展,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生产用能替代,增加油气商品供应,持续提升油气净贡献率和综合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点评: 一、《方案》要求油气企业提高油气资源供应能力,推进发展新能源产业1、坚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推动油气供给稳步增长和产业转型 关于指导思想,《方案》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大规模发展,实施陆上、海上清洁替代行动。推动油气开发企业提高油气商品供应量、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关于主要目标,《方案》指出,到2025年,通过油气促进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满足油气田提高电气化率新增电力需求,替代勘探开发自用油气,累计清洁替代增加天然气商品供应量约45亿立方米。通过加大增压开采等措施,累计增产天 然气约30亿立方米。通过低成本绿电支撑减氧空气驱、二氧化碳驱、稠油热采电 加热辅助等三次采油方式累计增产原油200万吨以上。此外,坚持绿色发展,加快 开发利用地热、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努力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推进油气 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自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逐步实现产业融合发展。 2、初期立足就近消纳,加强陆上风光发电、海上风电、储能、绿色油气田建设 关于发展方式,《方案》指出,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初期立足于就地就近消纳为主,大力推进陆上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积极推进绿色油气田示范建设。 (1)统筹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重点推进大庆、长庆、胜利、塔里木、新疆、华北等油田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支撑油气勘探开发清洁用能,加快实现燃料油气的替代,提高油气采收率。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积极推进油区内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在新疆、青海、甘肃等油气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油气与太阳能同步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实现油气生产过程的清洁化供热,助力低碳油气开发。 (2)统筹推进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与海上风电建设。通过海上风电开发为油气平台提供绿色电力,替代分散式燃气或燃油发电,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考虑到海上油气田开发和后续滚动上产涉及航空、运输、管道建设规划布局,逐步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产业融合发展。充分依托岸电保障油气产业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有序开发漂浮式风电,为深远海油气平台输送绿色电力。 (3)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存储消纳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在油气上游规模化应用。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油气勘探开发用户侧多场景应用,有序推动储能与新能源协同发展。陆上在风光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海上打造以风电与天然气发电融合发展为主的综合能源模式,为海上平台提供稳定可靠的绿色电力。 (4)积极推进绿色油气田示范建设。在新能源富集、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的油气田,建设一批低碳或零碳油气田建设示范工程。促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技术融合、应用方式和体制机制等创新,进一步降低天然气自用量,扩大分布式能源接入和应用规模,创新新能源全产业链开发利用合作模式,完成低碳油田建设和示范引领,有力支撑油气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3、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产能配套项目关于保障措施,《方案》指出,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能源主 管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对于作为油气勘探开发用能清洁替代的太阳能、风能、 氢能、地热等新能源项目,优先列入各级能源发展规划,提高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项目备案效率。加大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创新攻关力度。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产能配套项目,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等油气矿区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进一步促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及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三桶油”加强“增储上产”力度,积极进行新能源产业建设,有望享受产业协同效应 我国石油、天然气进口依存度较高,“三桶油”多年来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大力推进“增储上产”,实现了原油和天然气产量的稳步增长。与此同时,“三桶油”积极进行新能源产业建设,加快能源转型步伐。在《方案》强调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提高油气商品供应量,推进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背景下,“三桶油”有望实现油气勘探开发和能源转型的协同发展。 1、中国石油:聚焦风、光、热、氢、储、智慧能源六大领域,支撑当前清洁用能替代 中国石油将新能源业务纳入主营业务发展,制定了新能源新业务发展规划,明确了“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总体部署。其中,在清洁替代阶段(2021年~2025年),公司以生产用能清洁替代为抓手,产业化发展地热和清洁电力业务,加强氢能全产业链、CCS/CCUS等战略布局,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产能比重达到中国石油一次能源生产的7%。 公司计划在2025年前大力部署氢能产业链、化石能源清洁转化及CCS/CCUS,探索以更低成本实现化石能源的清洁开发利用。2022H1,公司新获风光发电指标5360兆瓦,新增地热供暖面积1120万平方米,成功打造首条零碳沙漠公路,投产首座水面光伏电站,松辽盆地百万吨级CCUS全产业链示范工程全面启动,多个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2、中国石化: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增长,氢能引领效果显著 中国石化加快向“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在新疆库车开建我国首个万吨级光伏绿氢示范项目,此项目是全球最大光伏绿氢生产项目,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绿氢2万吨;公司已建成加氢站74座、充换电站超1000座、分布式 光伏发电站点超1000座。公司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成1000座加氢站或油氢混合站、5000座充换电站,建成加氢能力12万吨/年左右,新增中深层地热 供暖面积5000万平方米,公司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供给能力力争达到千万吨标煤。 同时,公司于2022年1月顺利建成了齐鲁石化-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项目,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100万吨。建成“技术开发―工程示范―产业化”的二氧化碳利用技术创新体系,重点部署CCUS+新能源、CCUS+氢能、CCUS+生物质能等前沿和储备性技术攻关。同时公司科学统筹CCUS与碳交易等工作,努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3、中国海油:加速发展海上风电,促进油气和新能源业务融合发展 中国海油主动顺应能源转型趋势,充分利用自身海洋优势,促进油气业务和新能源业务融合发展,加速发展海上风电,择优发展陆上风光,积极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效益化发展。2021年10月,公司位于江苏附近海域的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运行,该项目的年上网电量可达8.65亿度,位于广东汕头附近海域的第二个海上风电项目正有序推进。公司还积极推动文昌深远海浮式风电等多个示范项目建设,凸显了公司开发深远海海上风电资源的信心和综合能力。2022年,公司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岸电工程应用范围,继续削减油气田开发全过程的能耗和碳排,首次在海上平台大规模使用绿电,预计年内消纳1.86亿千瓦时绿电。 “十四五”期间,中国海油预计将获取海上风电资源5-10GW,装机150万千瓦。未来,中国海油还将通过加快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全力推动深远海浮式风电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全面加速新能源业务发展,探索“风光发电+油气产业”、“风光发电+天然气发电”、“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绿色能源转型再提速。 投资建议 政策要求油气勘探开发行业实现绿色发展,通过大力建设配套的清洁发电和储能设施,降低勘探开发自用油气,提高油气产品供给量。“三桶油”大力推进“增储上产”,积极进行新能源产业建设,未来有望强化新能源产业和油气勘探开发的协同效应,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同时实现产业转型。建议关注:(1)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2)“三桶油”下属油服企业,中海油服、海油工程、海油发展、中油工程、石化油服、石化机械。 风险提示:油价大幅波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成本波动风险。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说明 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行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业 及 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公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司 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评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