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回顾:3月13日-17日,电力板块上涨0.72%,环保、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下跌2.72%、2.21%、0.58%,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1.52%。 用电需求平淡仍待修复,风电电量增速亮眼:1~2月,全社会用电量13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1月,全社会用电量68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8%,一产、二产、三产、居民用电量同比分别+4.5%、-10.2%、-4.3%、+15%;2月,全社会用电量69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一产、二产、三产、居用电同比分别+8.6%、+19.7%、+4.4%、-9.2%,1-2月整体用电需求放缓。随着全面复工复产经济重启,用电需求有望逐渐修复。2月,全国平均气温0.3℃,较常年同期偏高1.6℃,居民用电增速转负或因采暖需求下降。1-2月份,全国规上电厂发电量13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其中,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同比分别-3.4%、-2.3%、+4.3%、+30.2%、+9.3%。今年以来,西南地区大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2~5成,来水不足、水库水位偏低影响水电出力。风电电量增速大幅转正,新能源表现亮眼或因2022年末部分装机集中并网以及风光资源好转。火电电量同比负增长,较上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核电电量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5.3个百分点,二者增速下滑或因用电需求增速放缓。 推动城乡环境治理补短板,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通知》提出:1)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2)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3)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我们认为,《通知》有助于:1)挖掘县域地区环境治理需求,促进环保市场下沉,推动环境治理补短板;2)建制镇、乡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有望进一步完善;3)有助于提升我国危废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缓解危废处置中存在的结构性产能错配和区域性产能错配问题。 投资建议:疫后复苏经济重启,用电需求有望逐渐提升;水电枯水期电量对全年影响有限,汛期来水仍待观察;关注用电需求企稳后火电、核电电量修复。 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黔源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 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 绿电板块推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浙江新能。为巩固疫情防控取得的重大成果,县域地区环境治理短板有望得到重视。谨慎推荐固废综合治理板块的高能环境、瀚蓝环境、旺能环境、三峰环境。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3月13日-17日,电力板块上涨0.72%,环保、燃气、水务板块分别下跌2.72%、2.21%、0.58%,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1.52%。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国网信通、涪陵电力、粤电力A; 环保:凯龙高科、赛恩斯、大地海洋; 燃气:贵州燃气、ST浩源、大众公用; 水务:顺控发展、重庆水务、首创环保。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后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聆达股份、川能动力、豫能控股; 环保:屹通新材、超越科技、同兴环保; 燃气:新天然气、ST金鸿、德龙汇能; 水务:江南水务、海天股份、钱江水利。 图1:3月13日-3月17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电力涨幅最大、水务跌幅最小 表1:3月13日-3月17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用电需求平淡仍待修复,风电电量增速亮眼 1~2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3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第二产业用电量87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第三产业用电量248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4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 2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9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第二产业用电量45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第三产业用电量1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0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2%。 1-2月整体用电需求放缓,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8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8%,一产、二产、三产用电量同比分别+4.5%、-10.2%、-4.3%,疫情冲击过后,随着全面复工复产经济稳重向好,2月份用电需求企稳,全年用电需求有望提升。 据国家气象局数据,2月我国气候总体呈暖干特征,全国平均气温0.3℃,较常年同期偏高1.6℃。1月、2月居民用电增速同比分别+15%、-9.2%,居民用电增速转负或因采暖需求或下降。 图2:2023年2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0% 图3:2023年1-2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3% 1-2月份,全国规上电厂发电量13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其中,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同比分别-3.4%、-2.3%、+4.3%、+30.2%、+9.3%。 据国家气象局数据,2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15.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9%。 今年以来,西南地区大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2~5成,其中四川南部、云南大部偏少8成以上,来水不足,水库水位偏低影响水电出力。 1-2月,风电电量增速大幅转正,较上年同期提高37.7个百分点;光伏电量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新能源表现亮眼或因2022年末部分装机集中并网以及来风光同比好转共同影响。 1-2月,火电电量同比负增长,较上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核电电量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5.3个百分点,二者增速下滑或因用电需求增速放缓。 图4:2023年1-2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0.7% 图5:2023年1-2月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4% 图6:2023年1-2月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3% 图7:2023年1-2月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4.3% 图8:2023年1-2月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30.2% 图9:2023年1-2月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9.3% 1.2.2推动城乡环境治理补短板,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3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 《通知》提出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1)加快城镇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推进城市、县城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建制镇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3)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支持建设污泥集中焚烧设施,鼓励污泥处理达标后资源化利用。 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0%。2021年,城市、县城、建制镇、乡村地区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7.9%、96.1%、62.0%、27.0%,相较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乡村地区污水处理率仍有较大的差距,潜在市场空间广阔。建议关注环保下沉市场机遇。 《通知》提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1)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 2)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3)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2021年,城市、县城、建制镇、乡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9.9%、98.5%、75.8%、56.6%,建制镇、乡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总体上,县域地区(含建制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治理市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通知》提出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1)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支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2)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科学布局建设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根据《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2021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653.6万吨,利用处置量为8461.2万吨,处置率达到97.8%。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内蒙古、江苏、浙江和广东,产生量合计为3159.8万吨,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36.5%。因统计口径因素,我国实际危废生产量与统计数据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实际危废产量大于统计数据。加快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有助于提升我国危废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缓解危废处置中存在的结构性产能错配和区域性产能错配问题。 图10:2012-2021年各级地区污水处理率 图11:2012-2021年各级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行业动态 2.1电力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规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3/03/13) 《通知》提出:1)对各容量等级类型燃煤发电机组的冷态、温态、热态启动费用申报设置价格上限,其中100万千瓦系列机组分别为80万元/次(冷态)、64万元/次(温态)、48万元/次(热态);60万千瓦系列机组分别为60万元/次(冷态)、48万元/次(温态)、36万元/次(热态);30万千瓦及以下系列机组分别为40万元/次(冷态)、32万元/次(温态)、24万元/次(热态)。2)对市场电能量申报设置价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每千瓦时1.30元,下限为每千瓦时-0.08元。3)对市场电能量出清设置价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每千瓦时1.5元,下限为每千瓦时-0.1元。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2023/03/13) 文件对新能源电站配储能提出要求:新能源电站应严格按照项目接入批复方案的要求配建或租赁储能装置。场站实际配建或租赁储能容量不足的,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的2倍停运其并网发电容量,直至满足接入批复方案要求为止。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重新印发《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3/03/13) 《通知》提:1)坚持规模化、基地化发展,鼓励资源要素优先向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鼓励一家或多家企业联合规划开发百万千瓦以上风电光伏基地并分期实施,统筹基地项目送出通道建设;鼓励一个乡镇或相邻多个乡镇资源由一家或不超过三家企业集中开发。2)坚持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资源要素优先向已建成的水电站、火电厂配置,形成多能互补,提升送出通道利用效率,提高调节、消纳新能源能力。3)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项目申报中,不得要求企业以各种形式缴纳巨额保证金、电价让利、不切实际配套产业、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等增加项目开发成本。4)风电项目核准后,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并网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半年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并网发电,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名单的通知》(2023/03/13) 《通知》显示:1)此次公布的风光火储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二期)项目共计2个,容量40万千瓦,均为光伏发电项目。2)此次公布的常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共计4个,容量38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3个、容量2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个、容量10万千瓦。此次公布的风电项目应在2024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光伏项目应在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配套的灵活调节设施要按照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要求加快实施。 行业新闻(2023/03/13) 龙源电力与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签订25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及2万吨锂电级PVDF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开发容量250万千瓦,其中风电150万千瓦、光伏100万千瓦,配套建设50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