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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碳普惠发展与实践案例研究报告

2023-03-15-绿普惠J***
2023中国碳普惠发展与实践案例研究报告

-1- 摘要 2022年4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了第六次评估报告(AR6)第三工作组报告《气候变化2022:减缓气候变化》。报告显示气候变化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不可持续的能源和土地利用、生活方式以及消费和生产模式的结果。IPCC第三工作组联合主席PriyadarshiShukla指出,落实了正确的政策、基础设施和技术,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到2050年可以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70%。这提供了尚未发掘的巨大潜力。证据还显示,生活方式的改变还可以改善我们的健康和福祉。由此可见,生活方式和行为的改变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并始终积极践行应对气候变化务实行动,尤其是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实现碳减排不仅需要生产端的持续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而且需要强化消费端的减排责任和消费模式变革。碳普惠作为一种机制创新,旨在鼓励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的低碳行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进而推动企业生产低碳转型升级,提高整个社会低碳发展水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方式,有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明确,首先,国家顶层设计文件当中,越来越多强调生活绿色化,鼓励碳普惠机制,为碳普惠的发展带来了新动力。其次,地方出台多项与碳普惠相关的政策,陆续推出碳普惠平台,为碳普惠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再次,企业积极响应并开展实践探索,纷纷推出碳普惠平台,带动了用户减排,逐步改变公众认知。碳普惠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的碳普惠机制、企业主导的碳普惠机制。 中国碳普惠启动萌芽至今,从理论到实践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今,碳普惠、“碳普惠合作网络”已被写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真正成为国家级政策与行动,标志着碳普惠发展进入新阶段。碳普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展示,进一步产生示范性影响,成为讲好中国碳中和故事的重要实践和为全球减排做贡献的中国方案。但是碳普惠的发展也需要宏观统筹、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体系化、 标准化、平台化的整体推进。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碳普惠高效发展,助力建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普惠各项机制和措施,特开展此研究工作,力求通过对我国碳普惠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调研与分析,认清碳普惠的定义、特点、优势、作用及影响,并通过案例研究,总结归纳碳普惠的类型及特点,提出促进碳普惠的发展对策和建议,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和解决方案。 研究发现,多元碳普惠机制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的有力创新抓手、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碳中和的重要创新应用,整合各方有效资源形成强大合力,从消费端精准带动公众广泛参加绿色低碳行动,有力促进绿色消费,产生了良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了多元参与、多方共赢、多重价值的运行模式,应该被广泛推广和应用。 同时,为明确碳普惠发展方向、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当前还需从宏观层面加强国家顶层制度设计,通过政策牵引加快碳普惠发展进程,需要政府、企业凝聚合力解决碳普惠领域的标准制定、平台共建、激励创新等共性问题,从法律法规、合作网络、碳普惠评价体系、政府考核机制、社会资金投入、公众倡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整体推进,不断优化,加速构建更广泛、更多元、更有效的碳普惠生态圈,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章碳普惠概况 1.1碳普惠概念、背景和作用 碳普惠是以生活消费为场景,为公众、社区、中小微企业绿色减碳行为赋值的激励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公众及小微企业低碳行为形成的减排量,能够抵消自身碳排放、参与碳交易或转化为其他更为多元的激励,是生活消费端减碳的重要方式。 碳普惠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机制,通过建立商业激励、政策激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等公众低碳行为正向引导机制,链接消费端减排和生产端减排,将个人绿色行动的涓涓细流凝聚成低碳发展的洪流,开启了个人参与减排的一扇新窗口,是引导公众参与绿色生活的重要途径,是鼓励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数字化工具,是绿色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是落实中国“双碳”目标愿景的重要抓手。 国际层面也开始研究消费端及个人生活对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影响。国际层面,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就开始关注公民消费端碳减排,第六次报告有专门的一章是针对需求侧的,指出,通过落实正确的政策、基础设施和技术,改变人们生活方式和行为,到2050年可以使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70%[1]。联合国环境署《2020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当前家庭消费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三分之二,加快转变公众生活方式已成为减缓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2]。《2022年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基于消费端排放量在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也非常不平等,最靠后的50%的家庭平均排放量为1.6吨二氧化碳当量/人,占全球总量的12%,而最靠前的1%的家庭平均排放量为110吨二氧化碳当量/人,占总量的17%[3]。可见消费端减碳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 二十大报告提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中国是目标之一;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包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坚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在推动形成绿色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方面,碳普惠助力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从而倒逼消费端的低碳转型,成为促进企业发展低碳消费的助推力。企业对大众低碳消费的需求响应将加快全价值链的低碳转型,在未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可持续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从消费端和企业端共同发力,贡献于全社会的减排目标,形成绿色消费持续发展的闭环,助力生产生活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建成青山常在的美丽中国。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中国科学院2021年发布的《中国“碳中和”框架路线图研究》指出,2019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98.26亿吨,其中发电端占比为约47%,消费端如工业过程、居民生活等占比为53%[4]。从我国碳排放结构来看,26%的能源消费直接用于公众生活,由此产生的碳排放占比约为三分之一。从细分领域来看,建筑方面,全国建筑运行能耗总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22%;出行方面,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4亿辆,交通碳排放约占全国碳排放的10%,普及绿色出行方式可大幅减少碳排。餐饮方面,据IPCC《气候变化与土地》特别报告,2010~2016年期间,造成全球变暖的气体排放量中有8%-10%是由食物损失和浪费造成的[5]。我国消费端减排潜力巨大,减少居民生活消费碳排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方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必须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相向而行,碳普惠作为鼓励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消费端碳减排的重要手段。 碳普惠的基本逻辑就是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依据碳普惠标准或方法学,对公众、社区、中小微企业,衣、食、住、用、行、游等在内的各种绿色低碳行为进行量化、记录,核证,生成个人减排量汇总到碳账本里,并通过减排量交易、政策鼓励、市场化激励,为减排行为赋值的绿色生活回馈机制。碳普惠可以调动、激发起公众积极参与碳中和行动,可视化所有群体和个体对双碳目标的贡献,是数字碳中和的典型应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民行动观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有效举措,对加快生态文明进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1.2碳普惠发展历程 碳普惠在中国的早期发展历程如下: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在北京、深圳、广东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随后深圳市政府组建了多个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组成的排放权研究课题组,对欧美发达国家早已进行的碳交易体系展开研究。2013年6月,在深圳碳市场启动会上,时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和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徐少华首次提出“未来考虑将公众的减排量放到碳市场交易”,这为碳普惠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早期基础。 2013年,作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的武汉市发布《武汉市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力争到2020年实现能源利用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生产生活“武汉模式”。在实施方案基础上,2014年武汉启动“碳积分体系”工作,旨在利用“碳币1兑换机制”引导全民践行低碳生活,推动低 碳消费。2015年,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武汉市低碳课题研究》,其中武汉市交通行业碳减排潜力、成本分析及政策研究和“互联网+”形势下的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研究,为“碳宝包”的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2016年6月节能周期间,武汉“碳宝包”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公共自行车、公交、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兑换碳币并用于兑换电影票、团购券等优惠券。这是国内最早的城市碳普惠项目之一,为碳普惠的机制发展提供了早期实践经验。 2015年7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指南》,明确要建设全省统一的碳普惠推广平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机制和商业激励机制,开发相应的碳普惠方法学,并选取社区(小区)、公共交通、旅游景区、节能低碳产品作为碳普惠制试点领域,正式启动碳普惠试点工作[6]。2016年1月,广东省发改委将广州、东莞、中山、惠州、韶关、河源等6市确认为广东省碳 普惠制首批试点城市地区,试点期为3年。这也是全国首个促进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碳减排的创新性制度举措。2016年6月“全国低碳日”之际,广东碳普惠平台微信服务号“低碳普惠”投入内测试用。 2018年10月,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石家庄、保定、沧州、张家口、承德市为首批省级碳普惠制试点城市,鼓励其他市积极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河北成为广东之后全国 1碳币是由碳减排量科学换算而来的一种虚拟兑换券,是对用户低碳生活行为及低碳消费的一种奖励方法,可用于兑换奖励。 第二个试点碳普惠制的省份。 1.3碳普惠政策与研究 1.3.1绿色生活方式和碳普惠政策文件 1.3.1.1绿色生活方式国家层面政策文件 201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编制《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在关注生态环境、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等十个方面,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 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共同出台《绿色出行行动计划 (2019—2022年)》,要求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提 出了到2025年实现“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的工作目标,明确了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改革方向,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第七十五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 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 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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