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深度报告 看好(维持) 第三方支付:费率逐渐明确叠加支付规模扩张,行业迈入成熟发展阶段 ——金融科技系列报告1 计算机行业 国家/地区中国 行业计算机行业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核心观点 第三方支付行业:收费标准基本确定,市场空间随交易规模提升。(1)第三方支付行业总体产业政策稳定:前期政策制定多围绕监管完善、风险政治等主题,旨在推 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期总体政策更新较少。(2)价:“96费改”后,支付的收费总体原则确定:即区分商户类别制定商户手续费,以餐娱类1.25%、一般类0.78%、民生类0.38%和公益类0,并按7:2:1的比例在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及卡组织之间分配,实现借贷合一,政府指导定价,特定行业实施上限管理。(3)量:在银行卡收单规模方面,根据人民银行数据,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量与交易规模、银行卡交易量与交易规模稳健增长,第三方支付市场空间稳健提高。 产业参与方及商业模式:第三方支付的主体为账户方、清算方以及收单方。其中,账户方基本为支付宝、微信二分市场;清算方主要由银联等国家机构完成,收单方 的市场化竞争较为激烈。第三方收单商业模式较为简单:厂商通过在商户铺设自己的终端收单设备(POS机、聚合支付条码等),商户通过收单方的机器向消费者收费。在此过程中,收单方会向商家收取部分交易费用。而在后续的清算过程中,收单方需要向账户方与清算方支付部分通道费用。剩余的部分为收单方厂商的利润。 竞争格局:支付牌照收紧,针对牌照需求的并购增加。三方支付牌照收紧后,公司多通过并购/收购股权方式入局。(1)账户侧:支付宝、财付通二分天下;(2)收单侧:线下资源分散,市场集中度较账户侧低。 张颖021-63325888*6085 zhangying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4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RW773 王婉婷wangwanting@orientsec.com.cn 周天恩zhoutianen@orientsec.com.cn 监管筑基,行稳致远:——金融科技行业 2023年度投资策略 2022-11-22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消费复苏有望催化支付业务弹性,行业内公司也可通过帮助中小微商户加快数字化转型拓展新营收曲线。另外,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为商户服务及收单公司提供标准合规化的经营环境,将为商户服务及收单公司创造营收增量。建议关注移卡(09923,买入)、拉卡拉(300773,买入)、新大陆(000997,未评级)、海联金汇(002537,未评级)。 风险提示 监管风险;宏观风险;第三方支付费率下降风险;竞争加剧风险。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目录 一、第三方支付行业:收费标准基本确定,市场空间随交易规模提升4 1.1、产业政策环境5 1.2、价:“96费改”奠定行业费率标准6 1.3、量:支付规模稳健提升7 二、产业参与方及商业模式8 三、竞争格局:支付牌照收紧,针对牌照需求的并购增加10 3.1、第三方支付牌照收紧后,公司多通过并购/收购股权方式入局10 3.2、账户侧:支付宝、财付通二分天下12 3.3、收单侧:市场集中度较账户侧低12 四、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趋势13 4.1、账户侧:C端格局稳定,B端竞争仍激烈13 4.2、收单侧:关注致力于打造支付业务闭环的新入局者14 4.3、第二增长曲线探索:产业数字化基础——聚合支付14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15 移卡15 拉卡拉17 新大陆18 海联金汇19 风险提示19 图表目录 图1:电子支付、第三方支付概念划分4 图2:我国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笔数,2011-20217 图3:我国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2011-20217 图4:我国银行卡交易量,2011-20217 图5:我国银行卡交易规模,2011-20217 图6:我国电子支付业务交易笔数,2013-20217 图7:我国电子支付业务交易规模,2013-20217 图8:我国移动支付业务交易笔数,2013-20218 图9:我国移动支付业务规模,2013-20218 图10:第三方支付产业链图谱8 图11:第三方支付流程(考虑收单外包等环节,且费率在不同情况下稍有区别,仅作参考)9 图12:2020年Q2中国第三方支付综合支付竞争格局12 图13:2020年Q2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竞争格局12 图14:2019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线下收单市场竞争格局(按GPV计)12 图15:2020-2025年中国第三方综合支付交易规模结构13 图16:聚合支付平台功能14 图17:移卡营收情况15 图18:移卡净利润情况15 图19:移卡主营业务构成(单位:亿元)16 图20:移卡主营业务占比(单位:%)16 图21:移卡通过支付服务发展到店电商服务及商户解决方案16 图22:拉卡拉营业总收入情况17 图23:拉卡拉归母净利润情况17 图24:拉卡拉支付收款业务矩阵18 图25:联动优势线上聚合支付功能19 表1: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4 表2:第三方支付行业相关政策5 表3:“96费改”前后费率对比6 表4:支付环节参与方盈利模式10 表5:首批获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公司名单10 表6:2017年以来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并购事件汇总11 表7:《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市场支配地位相关规定13 一、第三方支付行业:收费标准基本确定,市场空间随交易规模提升 电子支付是指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把支付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安全地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用来实现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的行为。 第三方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主要形式,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银联或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且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图1:电子支付、第三方支付概念划分 数据来源:无忧支付,新浪财经,东方证券研究所 第三方支付在金融科技发展历程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以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为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金融电子化(1970-2005)、金融信息化(2006-2010)、互联网金融(2011-2015)与金融科技(2016至今)等4个阶段,从金融信息化时代开始,第三方支付的地位开始凸显,在这一时期央行上线第二代支付系统,同时面向非金融机构发放了支付牌照,催化第三方支付生态的繁衍,手机支付形式开始发展,第三方支付也开始进入基金等传统金融领域。在互联网金融阶段,央行发放了首批27张支付牌照,为金融科技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表1: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金融电子化 1970-2005年 引进国外厂商主机和系统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运行 头部银行推出网上银行服务 金融信息化 2006-2010年 工商银行开展“两地三中心”新架构建设央行上线第二代支付体系非金融机构支付牌照发放手机支付发展第三方支付首次获批进入基金领域 互联网金融阶段 2011-2015年 央行发放了首批27张支付牌照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上线余额宝服务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金融科技阶段 2016年至今 2017年5月,央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印发国内首份规范金融科技发展的顶层文件《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2019年12月5日,央行宣布推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北京率先开展,中国版“监管沙箱”正式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地区不断扩容,除了北京,已扩容至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成都市、广州市等多个市(区)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东方证券研究所 1.1、产业政策环境 第三方支付行业总体产业政策稳定:前期政策制定多围绕监管完善、风险政治等主题,旨在推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期总体政策更新较少。 表2:第三方支付行业相关政策 颁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2016.07.01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方账户实名制及个人支付账户分I、II、III类。保证账户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有效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行为。 2016.04.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①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③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2016.04.13 《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①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包括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规范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清算行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严格把握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②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2017.04.17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①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②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和最近一次分类评级结果确定支付机构交存客户备付金的比例,并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③获得多项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从高适用交存比例。 2018.06.30 《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 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2018.07.09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 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交存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一(遇节假日顺延),交存基数为上一个月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资金划转应当通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或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办理。 2021.03.01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 2020.10.13 《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是指按照该办法规定筹集形成的,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支付机构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作为其清算保证金。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度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 2020.01.20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 强化综合监管,系统性提出支付机构在从事支付业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与规定 数据来源:各部门官网,东方证券研究所 1.2、价:“96费改”奠定行业费率标准 2016年3月,发改委和央行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收 单业务的收费模式和定价水平进行了重要调整,于2016年9月6日正式实施,因此被业内称为 “96费改”。“96费改”后,第三方支付各环节分润比逐渐趋于稳定。 “96费改”后,支付的收费总体原则确定:即区分商户类别制定商户手续费,以餐娱类1.25%、 一般类0.78%、民生类0.38%和公益类0,并按7:2:1的比例在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及卡组织之间分配。借贷合一,政府指导定价,特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