Ω *对外公开 **全辖传阅 ***内参材料 研究院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中银调研》 ●《宏观观察》 ●《银行业观察》 ●《国际金融评论》 ●《国别/地区观察》 作者:长三角一体化研究课题组 电话:021–58774957 签发人:陈卫东 审稿:周景彤梁婧联系人:王静刘佩忠 电话:010–66596623 2023年1月29日2023年第3期(总第458期)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重点发展绿色金融等产业,培育绿色新动能,树立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在一体化示范区内,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最大程度激发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活力,率先发展新型绿色金融,大胆探索生态优势转化新路径,加快形成一批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对进一步促进长三角乃至全国生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1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重点发展绿色金融等产业,培育绿色新动能,树立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在一体化示范区内,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最大程度激发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活力,率先发展新型绿色金融,大胆探索生态优势转化新路径,加快形成一批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对进一步促进长三角乃至全国生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示范区推进生态优势转化的优势基础 “生态绿色”是一体化示范区的发展底色,凭借优越的生态资源禀赋和国家战略支持等先天基础,叠加体制机制创新、绿色金融实践等后发优势,示范区已具备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客观基础条件。 (一)国家战略优势凸显,专项政策保驾护航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肩负着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探路重任,承载着探路先行、创新示范的使命,是长三角一体化的“试验田”。随着《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多重政策叠加释放,一体化示范区被赋予更大自主权和加快生态优势转化的历史重任。 (二)自然资源禀赋优越,绿色成为发展底色 示范区地处太湖流域碟形洼地,地势平坦,农林空间密布,湖荡水网纵横,是坐 1课题组成员:中国银行上海总部协同发展部程轶瑶、朱舟;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金融部王 孟颖、王剑雨;中国银行上海青浦支行朱华栋、金磊蓉、吕静强;中国银行上海高级研修院陈新、刘昱铭;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张伟丽、冯春晓。指导单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营商与产业发展部。特别鸣谢:中国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拥“三湖一河”(太浦河、汾湖、元荡和淀山湖)的“江南水乡客厅”。同时,示范区古镇文化资源丰富,先行启动区5个镇中,拥有朱家角、金泽、西塘、黎里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古镇。丰富的生态资源和古镇文化资源为更好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加快生态优势转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机制探索走在前列,联动发展基础扎实 沟通机制方面:跨域合作协调体系完备,创新成效显著。目前,示范区已经成立 由两省一市联合组建的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执委会,组建了区域发展办公室、长三角投资公司等职能部门和投资建设主体,有序推动一体化建设。生态联动方面: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日渐完善。示范区针对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关键难点,提出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出台了《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统一了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环境监管执法。金融协作方面:在同城化服务、信息共享等领域先行先试。一体化示范区正在加快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推动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金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等。 (四)绿色金融持续发展,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示范区内绿色金融创新已有一定探索,与此同时,在“水乡客厅”、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积极探索EOD新模式。各大金融机构纷纷设立区域性专属机构,并推出示范区专属金融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已有78个示范区专属金融产品,包括绿色债券、碳配额质押融资、碳减排工具贷款、水产养殖户经营贷、光伏贷、碳账户贷、苏碳融、ESG类保险等金融产品。长三角金融产业园作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内唯一一家金融园区,重点发展绿色技术、绿色金融、产业发展相互融合的投资模式。 二、示范区推进生态优势转化面临的短板制约 尽管示范区在建立长三角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共建区域环境保护体系等方面开展 了多样化的合作和探索,但在推进生态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堵点”问题。 (一)生态价值核算体系缺位,碎片化资源利用难度大 一是生态资产缺乏精确核算,导致生态价值量化困难。当前一体化示范区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实际需求的、可以产业化运行的核算系统,因此无法对示范区的生态资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巨大的生态资源价值难以定价交易,使得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仅仅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益活动,难以成为市场化的经济活动。 二是跨区域生态资源碎片化,造成资源统筹利用困难。示范区内部分生态资源是跨行政区域的,如太浦河、淀山湖等,区域内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相互依存特征,但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使得各地生态资源保护和开发的规划不一致,生态空间碎片化问题突出,集约化利用难以进行,导致生态资源浪费、跨地区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如,淀山湖属于跨行政区域水体,各地对于淀山湖的战略规划和保护标准均有所差异,在水体保护和旅游开放等方面缺乏协调和统筹。 (二)绿色产业基础较为薄弱,绿色金融产品不够丰富 一是绿色产业基础薄弱,生态产品未成体系。示范区部分区域以生态保护为主,整体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以生态为纽带的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三次产业结合明显不足,绿色产业发展并无优势。另外,尽管三地拥有丰富的江南水乡文化和古镇资源,但目前并未形成示范区内集生态旅游、古镇观光、乡村度假、休闲康养、苗木花卉、商业会展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生态产品体系,尚未实现示范区“全域化”景点度假区的绿色生态品牌打造,缺乏显示度和影响力。 二是绿色金融产品单一,复合型人才尤其缺乏。目前示范区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对单一,主要以项目融资、绿色信贷为主,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在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消费信贷、碳资产管理等领域还需进一步突破创新。产品覆盖面偏窄,主要倾向于支持信用评级较高、规模较大、技术相对成熟的绿色产业项目,创新型的绿色中小产业项目难以获得金融支持。绿色融资产品服务对象主要面向企业,针对个人、家庭的绿色金融产品非常少,绿色金融产品渗透率不足。由于绿色金融属 于新型交叉型业务,涉及到对绿色环保信息的判断、对环境风险的评估,以及绿色金融产品的定价等,专业性很强,需要环保技术、法规和金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 (三)要素跨域流通不尽顺畅,一体化制度环境需优化 一是跨区域要素流通不顺畅,利益协调机制仍需加强。地区间长期形成的贸易壁垒和市场分割,导致两区一县市场环境建设较为分散,阻碍了地区间要素流动,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还阻碍了污染排放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工具对示范区企业节能减排激励效应的发挥,制约了绿色转型发展。另一方面,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具体实施细则,目前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分成等形式实现利益协调,相对应的利益协调机制也大多出现在个别案例当中,未来应当加强统一的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建设。 二是系统性政策体系缺乏,一体化制度环境尚不健全。尽管示范区已出台相关绿色金融政策,但是仍缺乏系统全面的生态系统整体规划设计,相关政策也缺少具体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生态保护缺乏上位法律支撑,导致一体化生态开发和综合治理困难。此外,各地政府关于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信息、政策、体制机制及人才培养等领域都呈现出高度的“碎片化”特征,缺乏统一协调。 (四)信息不对称问题待解决,新型风险防控压力加大 一是绿色资金与绿色项目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成为示范区绿色金融发展的桎梏。目前示范区内信息共享渠道尚未建立,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和共享渠道,导致金融机构也很难批量发现和识别涉绿企业和绿色项目, 大量的绿色项目也严重缺乏精准的绿色资金支持。同时,强制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环保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全面掌握相关企业的技术指标、动态排放数据以及环境违法信息,影响了银行业务审查的进程和贷后管理效果。据不完全调研,示范区内采用绿色金融产品的企业数量相当有限,仅25%的绿色企业使用过金融工具,70%的企业未提交过绿色金融申请。 二是绿色产业项目风险高、收益不确定性大,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控造成 了较大的压力。绿色金融业务涉及对融资对象环保信息的判断、环境风险的评估,生态修复类项目一般体量较大,生态价值实现、投资回报机制还在探索中,项目实施中面临融资难、回报不确定等风险。 三、以绿色金融助力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的举措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商业银行应紧紧把握新一轮绿色金融发展机遇,依托示范区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方案和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内金融同城化创新,从金融产品设计、重大项目跟进、新型风险防控等方面主动探索,以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助力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 (一)探索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产业绿色转型 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围绕示范区绿色发展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前瞻研究储备多元化新型绿色产品,针对示范区产业特色“量身定制”完备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1.前瞻研究和布局新型绿色金融产品 一是继续深化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推进适合绿色消费、环保科技研发、生态农业、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探索开发能效贷款、林权证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持续推出具备跨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全域推广“两山贷”“生态抵(质)押贷”,不断丰富“示范区专属金融产品清单”。二是提前研究基于GEP的绿色金融贷等新型产品。借鉴德清县经验,将农林产品、水资源、大气环境等生态环境相关数据流汇聚形成“生态资源数据库”,精准掌握每块地的“生态身价”,深化拓展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价值转化实现路径。三是率先布局具有长三角特色的绿色金融衍生产品。积极借鉴美国发展绿色金融衍生品的经验,创新发展更多天气衍生品品种,例如制冷指数衍生品、取暖指数衍生品等等,逐渐发展更多大类绿色金融衍生品品种。四是积极推进以ESG、EOD为核心理念的新产品。不断加大对环境风险等ESG因素的研究,并将其纳入原有的风险压力测试框架中,继续推进 示范区内企业的ESG第三方评价工作。在现有ESG保险金融产品基础上,探索更多基于绿色环境救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的股权类、信贷类、债权类金融产品。积极探索EOD模式下的绿色项目融资,考虑优先介入示范区内EOD项目,提供优惠资金支持,推动绿色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 2.探索对传统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 一是将环境权益类融资作为支持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通过对碳排放权、用能权、CCER等指标数据的分析,探索高碳企业低碳转型过程中相关环境指标的金融价值,发放以各种环境资源交易权质押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贷 款等新型担保信贷产品。二是主动参与企业低碳转型方案或转型工具的设计。积极支 持高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