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安澜,CFA、FRM 逐步推进绿债强制性评估认证,进一步提升公信力 邮箱:research@fecr.com.cn 相关研究报告: 1.《绿债评估认证:政策框架、业务发展和政策建议》,2022.10.11 2.《规范募集资金用途,明确绿色项目认定范围——深交所绿色公司债业务指引2022年修订版点评》, 2022.09.20 3.《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内容概览与解析,2022.08.05 4.《风电、光伏发电环境效益评价方法初探》,2022.01.14 摘要 相比于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起步较晚。2016年是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元年,当年1月,浦发银行与兴业银行,合计 发行了7只共计约326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开启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经过6年的发展,2022年全年,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金额共计11,877.21亿元,相比于2016年增长5倍有余。 随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爆发式增长,市场对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管理、绿色项目类别、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不透明性和真实性等问题更加关注,由此催生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 2017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这是国内第一份专门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各个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的债券品种,例如绿色公司债、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企业债等,除此之外还有绿色债券的特殊子品种——碳中和债都各自出台了对应的业务规则。 国内目前发行的各类绿色信用类债券大多聘请了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进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分券种来看,绿色金融债几乎全部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与绿色公司债大多数也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如果未来部分债种推行强制性评估认证,预计遇到的压力不会太大。 目前我国仅有约一半的碳中和债券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与普通的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并且资金用途更加聚焦,并且还需符合各种特定要求,才能称之为“气候债券”。因此,可以参考国际气候债券的经验,强制性要求第三方评估认证。另外,碳中和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金融工具,所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至关重要,也有必要进行强制性评估认证。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强制性评估认证逐步推广至其他绿色债券子品种,助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绿色债券1评估认证业务发展历程 相比于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起步较晚。2016年是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元年,当年1月,浦发银行与兴业银行,合计发行了7只共计约326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开启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经过6年 的发展,2022年全年,绿色债券累计发行金额共计11,877.21亿元,相比于2016年增长5倍有余。 11,877.21 8,101.10 5,490.03 3,855.43 2,066.31 2,083.17 2,340.66 14,00070% 12,00060% 10,00050% 8,000 6,000 40% 30% 4,00020% 2,00010% 00%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发行金额(亿元)同比增长 图1:近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资讯,远东资信整理 然而,随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爆发式增长,绿色债券的“绿色含量”也逐渐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由于绿色债券投资者普遍缺少环境方面的专业知识,在不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前,很难对绿色债券“绿色属性”进行准确的判断。同时,投资者对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管理、绿色项目类别、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不透明性和真实性等问题存在较大顾虑,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信心。为增强绿色债券的公信力,消除投资者的顾虑,对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认证以及对其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尤为重要。 在此背景之下,2017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以下简称“《行为指引》”),这是国内第一份专门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行为指引》出台后,各机构逐渐有章可循,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得到规范,至此,相关业务迎来快速发展期。 1绿色债券:本文所指的绿色债券,为募集资金专门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 上交所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 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深 《深圳证券 《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 行)》(中 国人民银行、 交所发布《深圳证券 《绿色债券 《关于加强 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 融债券公告 《关于开展 证监会, 交易所公司 支持项目目 绿色金融债 种业务指引 》(中国人 绿色公司债 2017)。为 债券创新品 录(2021) 券存续期信 第1号—— 民银行, 券试点的通 国内第一份 种业务指引 版》(中国 息披露自律 绿色公司债 2015)正 知》(中国 专门针对绿 第1号—— 人民银行、 管理的通知 券(2022年 式开启了中 证券业协会、 色债券评估 绿色公司债 国家发改委、 》,交易商 修订)》, 国绿色金融 上交所、深 认证工作的 券》,2020 证监会, 协会,2022 深交所, 债券的市场。 交所,2016) 规范性文件 年11月 2021) 年1月 2022.09 《绿色债券 《非金融企 《绿色产业 《关于明确 《绿色债券 《中国绿色 发行指引》 业绿色债务 指导目录 碳中和债相 评估认证机 债券原则》 (国家发 融资工具业 (2019年版) 关机制的通 构市场化评 (绿色债券 改委,2015) 务指引》 》(国家发 知》(交易 议操作细则 标准委员会, 正式开启了中国绿色企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改委等七部委,2019) 商协会,2021) (试行)》,绿色债券标 2022.07) 业债券的市场。 商协会,2017) 准委员会, 2021年9月 图2:近年绿色债券相关政策脉络图 资料来源:Wind资讯,远东资信整理 二、绿债各细分品种适用评估认证的相关规则 作为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绿色债券的发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等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在项目适用范围、申请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审批流程、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导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同时对于绿色债券的评估认证,也分别提出了各自的要求,不过目前各主管部门还仅仅是“建议”或“鼓励”发行人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认证,没有强制化的要求。 表3:绿债各细分品种适用评估认证的相关规则 发文时间 发文部门 发文名称或文号 对应券种 关于评估认证业务相关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 鼓励发行人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机 所公司债券创新 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就绿色公司债券是 2022年9月16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 修订)》 绿色公司债 否符合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存续期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说明,并在评估认证结论中披露公司债券的绿色程度和评价方法。 发文时间 发文部门 发文名称或文号 对应券种 关于评估认证业务相关内容 2022年6月2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 —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 发行人在申报发行时及存续期内可自主选择是否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绿色项目不易由投资者清晰识别,或发行人认为需要聘请第三方评估认证的,发行人应当在申报发行阶段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并且鼓励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对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绿色项目进展及其环境效益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2021年3月18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 碳中和债 建议发行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同时,该通知对于评估认证的要求更加具体,提出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要按照“可计算、可核查、可检验”的原则,对绿色项目能源节约量(以标准煤计)、碳减排等预期环境效益进行专业定量测算,以提升碳中和债的公信度。 2017年3月22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在评估结论中披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程度,并对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绿色项目发展及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跟踪评估,定期发布相关评估报告。 2015年12月31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绿色企业债 / 2015年12月15 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15】第39号文 绿色金融债 在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内,鼓励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远东资信整理 国际上最广为接受的绿色债券标准是《绿色债券原则》(GBP)。GBP是由主要市场参与者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协调下制定的一套自愿指南,其对第三方认证的态度是引导或推荐式的,具体表述为:“建议债券发行人使用外部审查的方式来确认其发行的债券符合《绿色债券原则》所规定的核心要素。”债券是否符合GBP的核心要素,债券发行人也可以自行说明,无需第三方证明。 但是国际对气候债券的第三方认证的要求相对严格,目前国际上标识认证气候债券的标准为《气候债券标准 v3.0》(CBS3.0),于2019年施行,要求认证的气候债券除满足GBP的标准外,还需满足CBS的各项标准,其 中就包括强制性的独立验证,且要求在投资期间提交年度报告。而我国的气候债券——碳中和债,仅为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并且标准也相对于CBS偏宽。 三、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市场实践 目前,我国活跃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主要包括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科研机构和咨询公司。尽管在目前的监管政策下,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但是国内目前发行的各类绿色信用类债券大多聘请了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进行绿色债券评估认证。通常情况下,有第三方评估认证的绿色债券更容易获得融资成本优势。 450 400 350 单位:只数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绿色信用类债券发行只数(左轴)有评估认证数量占比(右轴) 图4:2016-2022年各绿债品种第三方评估认证情况(单位:只数、%)资料来源:Wind资讯,远东资信整理 分券种来看,金融债方面,通过统计2016年-2022年发行的242只绿色金融债券,其中,有231只绿色金融债有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看出,有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的绿色金融债占比较高,几乎全部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绿色企业债方面,由于国家发改委对绿色企业债进行专项认证,没有要求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单独认证,因此2016年-2022年发行的199只绿色企业债券仅有6只绿色企业债有第三方评估认证。绿色公司债方面,2016年-2022年共计发行了449只绿色公司债券,其中,有232只绿色公司债有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但是占比每年呈下降趋势。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方面,2016年-2022年发行的390只绿色票据中有210只绿色票据有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总体来看,大部分的绿色信用类债券已经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形成了良好的基础,如果未来部分债种推行强制性评估认证,预计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