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电新】电力现货新政解读专家交流要点-1126 ——————————— □政策解读 1、容量补偿: 第一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容量补偿机制,后续预计各省将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则。费用承担主体:山东从去年开始,近期甘肃,承担费用的主体加入了发电主体。 补偿方式:预计储能将参照火电标准进行补偿,储能利用小时数的上升意味着可以获得的容量补偿金额也会增加。 2、现货市场: 预计23年除了试点省份以外的大部分省份将开启模拟试运行,试点省份加紧结算试运行。第二批试点省份当前推进速度较慢,只有江苏完成了试运行,其他还在试运行阶段。 目前广东、甘肃、山东、山西已经实现了全年长时间运行。模拟试运行周期:出台到结束、政策修订,周期接近9个月, 3、辅助服务市场: 过去主要是发电企业承担费用,目前广东、山西等已经有效往用户侧传导。 其中一次调频: 目前山西的一次调频是付费的,补偿价格较高。 储能与火电效果对比:调用火电进行一次调频,机组会频繁开合,寿命、煤耗增加,成本更高,且储能进行一次调频效率较好。 5月1日生效的规定,新能源电站必须配备10%一次调频需求:大部分省份还没有推进,政策定义较模糊。 理论来说,除了配置储能,还可以通过超配完成一次调频需求:向下调节10%可以通过逆变器实现,向上10%超配功率也可以做到。 □对电价影响 火电电价预计溢价会变高,近期数据看现货市场最高溢价可达30%(超过上浮20%);新能源电价预计价格会降低。中长期预计价格会趋于稳定。 □部分省份不再要求强制配储 只要省级新能源规划和储能规划相匹配,就可以视作达标。 目前独立储能收益包括容量付费、服务付费,预计未来【不与实际需求挂钩的租赁模式会被逐步替代】,转向甘肃模式: 1、纯粹的独立储能电站、不做租赁; 2、共享储能电站,做租赁服务的再做辅助服务/现货套利,收入根据租赁比例进行分摊;没有租赁的功率参与辅助服务/现货套利,收入全部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