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受大规模取消与推迟发行影响,近期信用债发行与到期比率再创新低。临近年末,2023年信用债到期压力如何, 本文进行全景透视。 分析与判断: (一)信用债总览:行权(含赎回、回售)到期规模占存量达34%,高峰在3、4月份 截至12月22日,存量信用债共计37.16万亿,其中金融债占比约30%,非金融债约70%。非金融债中,存量公 司债共计10.37万亿(28%)、中期票据8.87万亿(24%)、短期融资券2.33万亿(6%)、定向工具2.25万亿(6%)、 企业债2.13万亿(6%)。 行权到期方面,3、4月为行权到期高峰。2023年信用债行权到期规模达到11.9万亿,占存量信用债约32%。分月份来看,行权到期高峰在3、4月,规模分别为1.65万亿、1.56万亿,分别占全年行权到期的14%、13%。分品种来看,城投债行权到期规模为5.11万亿(43%),产业债为4.6万亿(39%),金融债为2.2万亿(18%)。 (二)城投债:天津、宁夏、云南相对到期压力位居前三,关注兰州、柳州和唐山再融资压力 截至12月22日,存量城投债共计14.55万亿,其中2023年行权到期规模为5.11万亿,占存量债约35%。分月份来看,3、4月为行权到期高峰,规模分别为6688亿、6094亿,分别占全年行权到期的13%、12%。分评级来看,AA+主体行权到期规模较大,为1.96万亿,占比39%,其次是AAA主体1.58万亿(31%)、AA主体1.51万亿(30%)。分行政级别来看,地市级平台行权到期规模较大,达到2.1万亿,占比41%,其次为区县级、园区级平台,分别为1.47 万亿(25%)、1万亿(20%),省级平台行权到期规模较小,为5538亿(14%)。 分省份来看,天津、宁夏、云南2023年城投债相对到期压力较大。从绝对规模来看,江苏行权到期规模远超其他省份,为11282亿元,占存量城投债约39%,其次为浙江、山东,规模分别为5958亿、4169亿,分别占存量债的31%、34%,海南(47亿)、西藏(38亿)、内蒙古(34亿)行权到期规模较小。从相对规模来看,天津、宁夏、云南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比重分别为69%、64%、61%,远超其他省份,安徽、内蒙古、西藏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比重相对较小,分别为26%、24%、18%。 分地级市来看,兰州、柳州、唐山2023年城投债相对到期压力较大。2023年共有241个地级市在存在城投债行 权到期,其中77个地级市到期绝对规模在100亿以上。上述77个地级市中,从绝对规模来看,南京、成都、苏州、杭州到期规模较大,分别为1791亿、1431亿、1347亿、1310亿。从相对规模来看,兰州2023年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城投债比重为89%,偿债压力仍处于高位,其次为柳州、唐山,比重分别为68%、65%。 分主体来看,天津A、天津B、柳州C城投2023年城投债行权到期压力较大。从绝对规模来看,D城投行权到期规模达1016亿,远超其他主体。从相对规模来看,TOP100主体中,有9个主体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债比重超过80%,19个主体在60%-80%之间。 (二)产业债:非国有企业相对到期比重达57%,其中非国企房地产行权到期占比超过60% 截至12月22日,存量产业债共计11.41万亿,其中2023年行权到期规模为4.6万亿,占存量债约40%。 分企业性质来看,非国有企业到期压力较大。从绝对规模来看,央企行权到期规模最大,为2.14万亿,其次是 地方国企1.77万亿,非国有企业0.7万亿;从相对规模来看,非国有企业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债比重最大为57%,主要由非国企房地产贡献;央企、地方国企均为38%左右。 分行业来看,电信服务、医疗保健2023年产业债相对到期压力较大。从绝对规模来看,工业行权到期规模最大,为4.05万亿,远大于其他行业。从相对规模来看,电信服务、医疗保健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债比重均超过60%,可选消费、材料等5个行业位于40%-50%区间,4个行业位于30%-40%区间。 分省份来看,吉林、宁夏、西藏2023年产业债相对到期压力较大。从绝对规模来看,北京行权到期规模为17168万亿,远超其他省份,占存量产业债约39%,其次为广东、上海、山东,规模分别为6802亿、9324亿、5492亿,分别占存量债的38%、46%、39%,宁夏(50亿)、西藏(41亿)、青海(10亿)行权到期规模较小。从相对规模来看,吉林、宁夏、西藏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债比重分别为81%、80%、76%,远超其他省份;海南、内蒙古行权到期规模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22%、24%。 分主体来看,A、B、C和D企业2023年产业债行权到期压力较大。2023年共有1189家主体存在产业债行权到期,从绝对规模来看,行权到期规模超过1000亿的有两家,分别是E、F,位于500亿-1000亿区间的有三家,分别是G、H和I,位于100亿-500亿区间的有82家。从相对规模来看,TOP100主体中,有15个主体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债比重超过80%,20个主体在60%-80%之间。 (四)金融债:关注商业银行次级债到期再融资压力及不赎回风险 截至12月22日,存量金融债累计达11.2万亿,其中2023年行权到期规模为2.2万亿,占存量债约20%。 分类型来看,证券公司债和商业银行债行权到期规模较大,分别为6875亿、6682亿,分别占存量债的32%、25%;其次是商业银行次级债为4025亿,占存量债的8%;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为2167亿,保险公司债为825亿,其他金融 机构债为1113亿。另外,永续债行权到期规模为15亿元,占存量债的0.06%。 分主体来看,A、B证券公司2023年金融债行权到期压力较大。2023年共有176家主体存在金融债行权到期,从绝对规模来看,有11家主体行权到期规模在500亿以上,43家主体行权到期规模在100亿-500亿区间;从相对规模 来看,在54家行权到期规模大于100亿的机构中,14家公司2023年行权到期规模占存量债比重大于50%。 (五)永续债:产业类永续债到期规模较大,关注永续债不赎回风险 截至12月22日,存量永续债累计达4.8万亿。分类型来看,存量城投永续债累计0.6万亿,占比(13%),产业 永续债1.9万亿(39%),金融永续债2.3万亿(49%)。 到期规模方面,永续债行权到期规模为0.9万亿,占存量债约19%。具体来看,城投永续债行权到期规模为0.18万亿,占存量债的30%;产业永续债行权到期规模为0.7万亿,占存量债的39%;金融永续债行权到期规模为15亿,占存量债的0.06%。 风险提示 流动性收紧风险,信用债违约风险。 图表1:存量信用债品种分布图表2:2023年信用债到期月度分布(亿元) 定向工具 短期融资券6% 到期行权 6% 中期票据24% 金融债30% 企业债6% 18000 16000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公司债28%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3:2023年城投债到期月度分布(亿元)图表4:2023年产业债到期月度分布(亿元) 到期行权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到期行权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5:2023年金融债到期月度分布(亿元)图表6:2023年永续债到期月度分布(亿元) 到期行权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1400 到期行权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7:2023城投债行权到期一览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8:2023产业债行权到期一览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图表9:2023金融债行权到期一览 来源:Wind,国金证券研究所 风险提示 流动性收紧风险,信用债违约风险。 特别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形式的复制、转发、转载、引用、修改、仿制、刊发,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反映撰写研究人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故本报告所载观点可能与其他类似研究报告的观点及市场实际情况不一致,国金证券不对使用本报告所包含的材料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国金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 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地区均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均可能含有重大的风险,可能不易变卖以及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益可能会受汇率影响而波动。过往的业绩并不能代表未来的表现。 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具备专业知识的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获取报告人员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国金证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并非意图发送、发布给在当地法律或监管规则下不允许向其发送、发布该研究报告的人员。国金证券并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国金证券的客户。本报告对于收件人而言属高度机密,只有符合条件的收件人才能使用。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报告仅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风险评级高于C3级(含C3级)的投资者使用;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个别客户的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不应被视为对特定客户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建议或策略。对于本报告中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本报告的收件人须保持自身的独立判断。使用国金证券研究报告进行投资,遭受任何损失,国金证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国金证券以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或个人为此发送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国金证券向发送本报告机构或个人的收件人提供投资建议,国金证券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此报告仅限于中国境内使用。国金证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上海北京深圳 电话:021-60753903传真:021-6103820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邮编:2012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紫竹国际大厦7楼 电话:010-66216979传真:010-66216793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邮编:100053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长椿街3号4层 电话:0755-83831378传真:0755-83830558 邮箱:researchsz@gj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