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59 中期报告 2022 均安控股有限公司1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报告 目录 2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13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15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17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18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19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公司资料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回顾 全球经济正在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缓慢复苏。全球地缘政治风险不断增加,加上公众对未来经济的悲观情绪,令香港的经济活动于二零二二年受到进一步的压力。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及中国内地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物业发展以及化学材料贸易。于报告期间,考虑到负面的经济前景,本集团减少化学材料贸易。同时,建筑行业仍然面对重重挑战。由于建筑地盘采取防疫措施构成经营困难,加上疫情引起暂时性的人力及物资短缺,继续对本集团在建筑项目的表现造成压力(特别是香港的土木工程项目)。 本集团录得毛损约2,970万港元(去年同期毛损约2,330万港元)。管理层一直积极监察情况及采取适当措施,透过加强项目成本管理以监测日常经营成本及提高效率。尽管作出上述努力,鉴于香港建筑行业的成本不断增加,董事仍然认为香港土木工程行业于二零二二年将继续艰难。 凭藉我们最大股东的业务网络支持,以及倚靠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本集团继续于中国内地建筑市场探索商机。于报告期间,本集团与中国内地一家独立房地产发展商就私人建筑项目签订一份建筑协议。本集团获得合约金额约3亿98万港元,为本集团提供于中国内地市场拓展业务的机会。 于海外部分,本集团拥有两幅用于发展的相连土地。该两幅土地各自位于550JorgeBocoboExtension,Ermita,Manila,NationalCapitalRegion,thePhilippines(“该物业”)。该物业的建议发展项目的建议总楼面面积(“总楼面面积”)约为128,132.00平方米及建议实用面积约为104,294.00平方米。根据目前的建设计划,该物业将用于发展两栋楼高55层的住宅大楼,提供超过2,000个住宅单位,并设有购物中心及超过400个停车位。尽管如此,全球疫情严重干扰日后采取建议发展的各种程序。这些程序彼此息息相关,包括项目设计、人力部署、材料供应以至开展建筑工程,以及该等活动的融资。管理层正在密切注意疫情的发展,并致力完成建设规划及楼宇设计,待当地机构审批。 前景 凭藉我们最大股东的业务网络支持,以及倚靠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本集团将继续探索潜在商机,特别是于中国,即使中国内地近期受到全球经济下滑而面对挑战,中国于未来十年内仍然为全球经济的引擎。 财务回顾 收入 于报告期间的收入由约2亿8,760万港元减至约2亿1,030万港元,主要是由于贸易业务的交易量下跌。于报告期间,贸易业务收入约为2,97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1亿1,180万港元减少约8,210万港元。 在建筑相关部分,本集团收入由去年同期约1亿7,590万港元增加至约1亿8,060万港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新获授中国内地私人建筑项目的收入贡献。于报告期间,该私人项目贡献收入约4,910万港元。然而,该贡献大部分被香港土木工程收入减少约4,510万港元所抵销。 服务成本 于报告期间的服务成本由约3亿1,090万港元减至约2亿4,000万港元,在贸易业务方面,成本约2,96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亿1,000万港元)。于报告期间,香港土木工程及中国内地私人建筑项目的建筑成本分别约为1亿6,18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亿90万港元)及约4,86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该等成本减少与报告期间各自之收入减少相符。 毛损 于报告期间,毛损约为2,97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330万港元)。于报告期间的毛损主要是由于香港土木工程项目录得约2,980万港元的毛损(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510万港元)。防疫措施造成经营困难,导致项目进一步延迟,并为本集团带来额外的固定人力成本、分包费用及间接费用,并需与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考虑到该等可能取得的索偿涉及的不确定程度,本集团未能入账,因此持续影响我们的财务业绩。 其他收入 于报告期间,其他收入约为80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570万港元)。有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于报告期间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资助增加。 行政开支 于报告期间,行政开支约为1,76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1,720万港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对稳定。 财务成本 于报告期间,财务成本约为42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90万港元)。有关增加主要是由于银行贷款利率上升所致。 所得税 于报告期间的所得税开支约为2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乃就中国的附属公司的应课税收入按现行税率计算。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于本集团于两段期间持续录得亏损,因此并无拨备香港利得税。 本期间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基于上文所述,报告期间的亏损约为4,38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为3,720万港元)。报告期间的其他全面开支约为3,75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为1,520万港元)。本集团录得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收益约为3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亏损约为700万港元)。此公平值收益即PhilippineInfradevHoldings,Inc.的200,000,000股普通股于报告期末市场报价的变动。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现金流及银行融资拨付其营运。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4,16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亿4,940万港元),而未偿还借贷约为1亿8,05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2亿3,580万港元)。在借贷中,约1亿5,55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亿9,970万港元)将于一年内偿还及约2,50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3,610万港元)将于一年后偿还。银行结余及现金变动主要由于:(i)购买厂房及设备产生现金流出约180万港元;(ii)银行借贷净减少产生现金流出约4,860万港元;(iii)已抵押银行存款增加产生现金流出约310万港元;(iv)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约8,860万港元;(v)支付利息及财务费用的现金流出净额约850万港元;及(vi)供股所得款项的现金流入净额约4,280万港元。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已抵押约8,53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8,220万港元)之银行存款。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之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算)约为2.12倍(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2.14倍)。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资产负债比率(按债务净额(包括合约负债、租赁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应付联合经营公司其他合作伙伴之款项、应付一间关连公司之款项、应付一间联营公司之款项、银行借贷减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已抵押银行存款)除以总权益计算)约为51.8%(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33.6%)。 本集团主要在香港、菲律宾、中国内地及泰国经营,大部份交易原本以相关当地货币计值。外汇风险于未来商业交易或已确认金融资产或负债以非该实体功能货币之货币计值时产生。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承受来自不同货币之外汇风险,主要涉及菲律宾披索(“披索”)及泰铢(“泰铢”)。 除为数约2,640万港元以泰铢计值有关一个转让建筑项目之应收款项、约1亿4,710万港元以披索计值有关发展中待售物业之应收款项以及约3,630万港元以披索计值之若干应收款项之外,本集团并无承受任何其他重大外汇风险。 本集团定期检讨外汇风险净额,藉以管理其外汇风险。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汇合约、货币掉期或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然而,管理层密切监察外汇风险,并会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无任何资本承担(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无)。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资本架构 本集团之股本仅包括普通股。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本公司宣布按每持有四股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之供股结果,每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0.15港元。合共41份涉及合共285,159,962股供股股份的有效接纳及申请已获接纳及申请。有关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之公告。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为1,870万港元,而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1,869,159,962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概无进行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位于香港的租赁土地及楼宇账面值合计约2,93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2,960万港元),连同本集团约8,53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8,220万港元)的银行存款,已抵押为本集团获授的约1亿4,30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亿8,520万港元)银行借款担保。 此外,两幅位于菲律宾共和国的永久业权土地的账面值合计为约1亿4,71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亿6,790万港元),已抵押为本集团获授的约3,760万港元(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约5,060万港元)贷款融资担保,以为收购土地提供资金。 所持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价值相当于本集团总资产5%或以上之重大投资。 雇佣、培训及发展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共聘用267名(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211名)包括董事在内的雇员。雇员薪酬乃参考市场条款以及个别雇员的表现、资历及经验而厘定。报告期间的员工成本约为4,22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3,990万港元)。除基本薪金外,表现优异的雇员亦会获发年终酌情花红,以吸引及挽留合资格雇员为本集团效力。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已采纳并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于报告期间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有关董事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于报告期间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必要标准。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备有书面职权范围,其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阅览。审核委员会现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林柏森先生、林诚光教授及龚振志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主席为林柏森先生,彼具备合适的会计专业资格及经验。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审核委员会亦已基于(i)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常规;及(ii)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本报告。 权益披露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及行政总裁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姓名身份 所拥有权益之已发行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概约百分比 陈正华先生(“陈先生”)(附注1)受控制法团权益1,039,456,250(L)55.61% 附注: 1.陈先生之权益由华冠集团有限公司(“华冠”)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