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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的绿色金融之路

2022-12-07林璐、马鸣娇、王从飞联合资信金***
金融租赁公司的绿色金融之路

www.lhratings.com研究报告1 金融租赁公司的绿色金融之路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林璐|马鸣娇|王从飞 近年来,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加之监管倡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主业,加大服务实力经济质效,绿色金融成为金融租赁公司转型发力的新赛道。 一、绿色金融政策环境 长期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挑战日益凸显,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永续发展尤为重要。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颁布多项政策自上而下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总体目标,标志着“绿色金融”被列入国家重大决策。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措施,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此外,该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将原先分散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单一产品的管理规定统合起来,奠定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基础。2020年9月,我国正式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即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相对“零排放”。自此,与“双碳”相关的政策密集发布,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表1绿色金融领域重大政策汇总 时间 发布机构 政策文件 2015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16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0年10月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 国务院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1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2021年5月 中国人民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2021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2021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的意见》 2021年12月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 《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2022年6月 银保监会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资料来源:政府官网,联合资信整理 随着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银行、保险及信托等细分行业的绿色金融政策陆续出台,绿色金融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规模持续增长。绿色信贷政策的构建始于2007年《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发布,是绿色金融体系中起步最早的。此后,《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等政策的出台使得绿色信贷政策不断完善,形成了覆盖统计制度、评级体系、监管要求和分类指导等方面的制度框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发展的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2022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 绿色金融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全面融入制度建设和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将绿色金融上升至战略高度。目前,绿色信贷已发展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绿色金融产品。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规模为人民币15.9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一。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仍以绿色信贷为主,产品体系的丰富程度有待提升。虽然我国尚未针对绿色租赁行业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但多地颁布的绿色金融政策文件中都提及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绿色租赁业务。比如,天津市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优势,加强对京津冀区域绿色租赁业务布局;上海市和广东省先后出台政策,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吉林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有针对性地扶持绿色物流产业;河北省支持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开展租赁业务。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并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保障。比如,上海市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探索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除直接支持开展绿色租赁业务外,多地还明确表示将在资金融入方面对金融租赁公司予以支持。比如,上海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天津市则支持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等方式来拓宽融资渠道。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得到了越来越多金融租赁公司的重视,甚至上升至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逐步成为租赁行业未来转型发展的新动能。 表2绿色租赁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时间 发布机构 政策文件 2019年11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10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三明市、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工作方案》 2020年11月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11月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2021年10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的实施意见》 2021年9月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机构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 2021年9月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 《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 2022年6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 2022年6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2年6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 《关于有序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2年9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 资料来源:政府官网,联合资信整理 二、金融租赁公司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金融租赁公司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涉及绿色租赁和绿色债券。得益于“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金融租赁行业与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的金融需求天然契合,在满足绿色产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同时,金融租赁公司也陆续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以进一步拓展绿色租赁业务。 (一)绿色租赁 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布局绿色金融的力度逐步加大。根据《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1年,金融租赁行业新增绿色租赁业务投放1243.40亿元,同 比增长81.75%;截至2021年末,金融租赁行业绿色租赁资产规模达2114.07亿元,同比增长24.57%。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绿色租赁业务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城市交通、绿色建筑、智能制造等领域,其中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细分领域的业务规模较大。 1.光伏发电领域 近年来,在“碳中和、碳达峰”的政策背景下,光伏行业发展迅猛。2021年,我国为全球市场提供了超过70%的光伏组件,属于全球领先水平。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万千瓦,为投产最多的一年;其中,光伏电站256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928万千瓦。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光伏安装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和20%。2022年9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报送了整县光伏的试点申请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政策的推进以及市场需求的扩大,为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光伏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光伏发电领域 逐步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发力绿色业务的新赛道。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租”)自成立以来即坚持“新能源,新环境,新材料”的业务方向,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同时其涉入光伏发电业务较早,目前已成为国内持有光伏电站数量最多的租赁公司,持有光伏电站、风力电站180余座。中信金租在光伏发电领域主要开展户用分布式、工商业屋顶分布式、扶贫光伏等项目,并大力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电站项目。同时,中信金租自主研发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批量投放。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持续拓展绿色租赁特色业务,将户用分布式光伏作为其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出了户用光伏租赁产品。截至2022年5月末,华夏 金租户用光伏业务累计服务农户数量超过10万户,累计产生清洁能源电力18.84亿度。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也将绿色金融作为发展新使命,建立了绿色租赁服务体系。2020年以来,苏银金租逐步探索户用光伏融资租赁业务,通过线上化、批量化模式,累计为2万多户农户提供了屋顶光伏发电设备,相 关租赁业务投放近14亿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大力开拓光伏租赁业务,户用光伏业务帮助农户以发电售电形式实现增收。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积极开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电站项目,不断推进新能源电站的租赁模式创新,成功落地了建设期EPC直租、信托结构租赁、BT模式租赁等产品,有效解决市场及各方需求。 光伏发电领域虽然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光伏电站投资大、资金回收期长,同时又存在天然的租赁物,比较贴合租赁“融资+融物”的属性,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多的挑战。首先,光伏电站由于具有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在目前市场属于优质资产,受到各类资金的青睐,企业方可以挑选最优的资金方案,包括价格、期限等,融资成本较高的金融租赁公司较难在相关领域进行竞争。其次,光伏领域对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化水平的要求较高,光伏项目一般运营周期相对较长,对于分布式项目也存在项目主体多、设备分布分散、运营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这对于金融租赁公司的专业化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新能源汽车领域 近年来,借助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同时在低碳发展的政策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渗透率达 到13.4%;2022年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48.5万辆和528.0万辆,同比均增长1.1倍,市场渗透率快速攀升至24%。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 管部门也在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2022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 《关于鼓励非银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通知》,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决策部署,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满足居民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需求。在市场需求强劲以及政策利好的双重作用下,金融租赁公司纷纷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挥“融资+融物”的核心特性,创新业务模式,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布局主要涉及物流商用车、网约车、城市公交等领域。中信金租秉承绿色发展的特色优势,涉足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时间较早,与吉利商用车、地上铁等新能源物流汽车运营企业开展供应链服务合作,覆盖的新能源物流车规模超过2000辆;2022年10月中信金租通过回租模式为吉利商用车提供 800余辆新能源物流车融资租赁服务,项目金额达1亿元。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亦与吉利商用车开展了战略合作,自2022年1月落地首 笔业务开始,围绕新能源重卡、新能源轻卡等多个业务领域开展合作,涉及6500余 台新能源商用车销售,服务下游客户约50户。近年来,随着多地关于新增网约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明确燃油网约车退出时间等政策要求的出台,加之油价上涨使得新能源网约车的成本优势显现,网约车车主对于新能源车的需求增加,网约车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又一新的切入点。例如,中信金租目前已为国内头部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