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研究报告 ——运用数字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经验、挑战及应对 (2022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2022年8月 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研究报告 --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政府治理的经验、挑战及应对 (2022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2022年12月 版权声明 本报告版权属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并受法律保护。 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报告文字或者观点的,应注明“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院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前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十四五”规划强调,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加快数字技术在辅助政府决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 数字技术应用贯穿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全过程,不断推动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变革升级。按照中央政策部署脉络,我国政府推动数字技术应用的历程大致包括早期信息化、电子政务、数字政府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政府对数字技术的掌握能力、应用重点不断发生变化。在“十四五”全面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的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数字技术应用进一步加速升级,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智能化、自动化技术应用竞相涌现,技术融合应用更加活跃,技术应用领域全面拓展。在大幅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时,意味着数字治理面临的风险将更加突出。这些风险既包括数字化推进或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如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护、项目运营管理、数字鸿沟等,也包括不同数字技术应用产生的特殊治理问题——由于不同技术特性存在较大差异,适用场景和解决核心问题不同,其带来的治理风险也存在差异。 我国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政府治理的制度规则建设也呈现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规范所有技术应用的共性问题,包括立项建设、运营管理、数据治理、安全管理、数字鸿沟治理五方面规范,这些规范从 我国早期政府信息化至今,已经经历了多次政策迭代更新。另一条主线是规范不同技术应用的特殊治理问题,目前已经形成“互联网+”系列应用政策、“大数据+”系列应用政策,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也出台了专项的治理政策。 从促进技术创新应用、规制技术风险的角度看,当前政府治理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规则建设仍存在缺失,包括数字技术立法缺乏系统性,相关条款分散;针对新技术新模式的规则和标准建设滞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政企合作等方面规范还不成熟,对地方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有限;数据治理等规则亟待重大创新,数据交易、定价、安全流动等规则在文件中规范还较少。 下一阶段,建议从五方面完善政府治理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规则。一是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建立健全运行数字技术开展政府治理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政府治理领域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制度规范,强化实践指导;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各类业务场景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四是推动数据治理规则实现创新,增强数据资源供给;五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构建与新技术应用相适应的数字安全治理规则。 目录 一、数字技术驱动政府治理变革1 (一)数字技术应用贯穿我国政府信息化全过程1 (二)中央部署加快数字技术应用制度规则建设3 二、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情况4 (一)我国政府开展数字技术应用的整体进展4 (二)几类典型数字技术的应用情况5 (三)数字技术引发日益普遍的治理忧虑13 三、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应用的规则建设情况18 (一)制度建设的两条逻辑主线18 (二)技术应用的共性规则建设情况19 (三)典型技术的特殊规则建设情况28 四、完善数字技术规则的政策建议36 (一)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36 (二)加强新技术新模式规范37 (三)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建设37 (四)推动数据治理规则创新37 (五)健全数字安全治理规则38 图目录 图1政府信息化建设中的数字技术应用演进1 图2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年度对比图5 图32019-2021年我国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6 图4不同地区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的覆盖情况10 图5近几年政务区块链项目数变化情况12 图6数字技术治理的制度体系架构19 表目录 表1中央出台的主要互联网融合应用制度规范30 一、数字技术驱动政府治理变革 (一)数字技术应用贯穿我国政府信息化全过程 我国政府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治理由来已久,贯穿了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各个阶段,在提升行政效率、推动治理模式变革方面始终发挥重要作用。按照数字技术发展以及中央政策部署脉络,我国政府信息化大致经历了早期信息化、电子政务、数字政府三个阶段。在不同阶段,政府对数字技术的掌握能力、应用重点不断发生变化,越往后采用的数字技术类型越来越多,对单一数字技术应用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 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图1政府信息化建设中的数字技术应用演进 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我国启动政府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由于在数字基础设施和系统建设“一穷二白”,这一阶段重点布局建设重大政务信息系统,搭建政府信息化框架基础,强化政府对计算机能力应用。如80年代中期国家对经济、金融、铁道等十多个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国家级信息系统进行立项建设,1993-1994年建设“金关”“金桥”“金卡”“金税”等重大经济信息化工程1。对互联网技术的系统性部署应用是在1999年,由四十多家部委(办、局)信息主管部门联合策划发起“政府上网”工程,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在163/169网上建立正式站点,提供信息共享和便民服务应用项 1黄璜.中国“数字政府”的政策演变——兼论“数字政府”与“电子政务”的关系[J].行政论坛,2020,27(03):47-55. 目。通过上网,政府部门可将其名称、职能、机构组成、办事章程、文件、资料、档案等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与社会各界线上交流沟通。 进入21世纪,我国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建设。2002年信息化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2006年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正式提出电子政务的建设思路和基本框架。此后,电子政务建设贯穿了“十五”至“十三五”期间,成为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信息化变革的主线。这一阶段在完善重大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重点是深化部署互联网技术应用,推动政府办公、信息连接和服务办事上网。从对外连接与服务看,政府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还经历了两次升级转变。第一次是从基于政府网站的信息服务转向基于移动网络的信息服务。2002年《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一站两网四库十二金”的电子政务基本框架,其中“一站”就是部署建设中央和地方综合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信息惠民的重要形式。2009年随着移动互联网大规模部署应用,政府网上服务从固定网络拓展至移动网络、从PC端走向手机端,在政府门户网站之后相继出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抖音等新的互联网应用形式,以更加多样化的内容,更为便捷快速的沟通方式,推动政民互动走向新高度。第二次是从网上信息服务转向线上办事服务。2015年起中央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变革,要求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政务数据融合共享,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掌上可办”。互联网技术不再仅仅被作为提高信息共享效率的工具,而且推动治理思维变革,实现服务的用户中心、零距离互动。 随着全球数字化加速推进,我国提出数字中国战略,要求协同推 动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发展,这一背景下数字政府应运而生。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及“推进数字政府建设”;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正式部署加强数字政府建设;2021“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数字政府上升为数字中国建设的“三大支柱”之一,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加快数字技术在辅助政府决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总结已有政策文件,数字政府新阶段对数字技术应用提出了新的期望。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推动服务和管理更加智能化、主动化。另一方面是更加强调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支撑。例如,在应用层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政务市场发展快速,相继形成一批标杆性应用。在基础设施支撑层面,提出要建设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等。 (二)中央部署加快数字技术应用制度规则建设 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既依赖于相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更依赖于数字技术治理规则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求,“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2022年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这是我国首个国家层面系统部署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要坚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新技术应用规则是数字政府制度规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下一阶段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意见》要求,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并着 重提出了三项制度规则完善建议。一是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对算法的审核、运用、监督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二是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三是推进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 但总体来看,《意见》对技术应用规则的描述还比较笼统。下一步推动数字技术应用,我国具体已经形成了哪些规范?分散在哪些文件中?是否能够指引当前实践推进?还存在哪些制度规则缺失?这是本报告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 二、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情况 (一)我国政府开展数字技术应用的整体进展 从国际看,我国政府对数字技术的应用位于全球先进行列。根据联合国最新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势头良好,保持在全球第一梯队,2022年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得分0.8119,全球排名第43位,较2020年提升2名。其中,在线服务指数作为电子政务发展指数的核心指标,2022年得分0.8876,继续保持全球高水平;电信基础设施指数为0.8050,较2020年得分显著提升;人力资本指数为0.7429。此外,调查还对各国政府数据开放情况进行了评估,我国2022年得分为0.8873,延续2020年,保持在第一梯队“非常高”水平。城市层面,上海市2022年的在线服务指数得分0.8837,全球排名第10,折射出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从国内看,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力不断提升,但区域差异显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报告》显示,2016-2021年我国省级政府的整体网上政务服务能力逐年强化,位于“非常高” 水平的省级政府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位于“中”“低”水平的呈下降趋势,政府在线上服务建设、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成熟。但同时,区域之间差距凸显。上海、浙江、北京、广东等东部地区省市数字政府发展较为成熟,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建设渐趋完善,数字治理效果明显;中部地区整体发展滞后于东部,但省份之间差距不大;西部地区整体发展较为薄弱,但四川、贵州等省份在组织机制、治理能力、治理效果等方面位居全国前列,有望实现弯道超车2。 来源: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 图2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年度对比图 (二)几类典型数字技术的应用情况 在政府治理活动中,各类技术往往不是单独应用,融合应用特征明显。例如,互联网为各类数字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支撑,人工智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