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支付: 各国监管创新和支付替代 TanaiKhiaonarong和大卫·汉弗莱 WP/22/228 基金组织工作文件描述了作者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发表这些研究以征求意见并鼓励辩论。 基金组织工作文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基金组织、其执董会或基金组织管理层的观点。 2022 11月 ©202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wp/22/228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工作论文 货币和资本市场部门 即时支付:各国监管创新和支付替代,由TanaiKhiaonarong和DavidHumphrey编写* 授权由TommasoMancini-Griffoli分发2022年11月 基金组织工作文件描述了作者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发表这些研究以征求意见并鼓励辩论。基金组织工作文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基金组织、其执董会或基金组织管理层的观点。 文摘:即时或快速付款是指在几秒钟或几分钟内完成并结算的信用转账。它们成本低,降低了支付风险,并显着取代了现金、卡或支票和直接借记支付的使用。我们注意到监管机构在促进即时支付方面发挥的作用,并确定了12个发达和新兴市场经济体中重大支付工具替代的实例。这种替代反映了对即时支付提供的属性的实现需求。由于这些属性与CBDC非常相似,因此对零售CBDC(如果发行)的需求可能不那么引人注目。 冻胶分类数字: 出价,E42E58E59 关键词: 即时支付、支付替代、监管创新 作者的电子邮件地址: tkhiaonarong@imf.org;dhumphrey@cob.fsu.edu *我们感谢以下中央银行官员,他们为本研究提供了帮助,以获取支付统计数据:RyanRizaldy和Jacky,印度尼西亚银行;谢成贝,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奥 通·马蒂诺·莫雷诺·冈萨雷斯,墨西哥银行;OrchumaPrachasaisoradej,泰国银行。对于本文的评论,我们感谢ItaiAgur,ParmaBains,ArvinderBharath,AlexisBoher,AquilesFarias,ArifIsmail,MinsukKim,HarryLeinonen,MarcoPani,RangacharyRavikumar,OzShy,ManmohanSingh,JeanneVerrier,HouWang和KjetilWatne。EricaSandoval和TatianaLenshina提供了编辑协助。 工作底稿 即时支付: 各国监管创新和支付替代 由TanaiKhiaonarong和大卫·汉弗莱 内容 1. 2. 3. 4. 5. 6. 7. 数据 1.在特定国家支付值8 2.选定国家的付款金额(续)9 表 1.付款价值和付款份额随时间的变化10 2.2012-2020年具有统计学意义的付款替代16 3.Translog模型的统计显著性付款替代(2005-2020)20 1.介绍 即时支付是由监管机构和/或中央银行启动的,有时与私营部门合作或自己提供支付服务。总体目标是减少当前进行国内支付交易的延迟和费用。这提高了一个国家支付系统的成本效益和运营效率,同时降低了支付系统的风险。虽然在2001年至2019年期间,约有55个国家实施了即时支付,预计还会有至少10个国家这样做(BechandHancock,2020),但关于即时支付和其他工具的可用数据有限。Hartmann等人(2019)早些时候调查了六个国家(其中四个国家也涵盖其中四个国家)的即时支付使用情况,并评估了推动其采用和使用的因素。 即时支付(IP)系统的好处及其对其他支付工具的影响通过对12个国家(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检查来说明,这些国家有充足的数据。我们覆盖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挪威、俄罗斯、新加坡、瑞典、泰国和英国。如果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系统能够连接起来,那么跨境零售支付、旅行和汇款的低价值即时支付成为可能,那么额外的好处是可能的。此类安排目前处于测试阶段,并在一些国家之间实际提供(BISIH,2021;机器人马斯,2022年)。 与使用现金、卡和借记卡(支票和直接借记)相关的即时支付系统的好处在第2节中概述。支付交易在几秒钟或几分钟内完成和结算(通过中央银行)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支付风险降低,是监管机构参与即时支付发展的重要原因(CPMI,2016)。在第3节中,说明了上述十二个国家在催化、监督或运营即时支付系统方面的作用。 第4节说明了2005-2020年(16年)每个国家使用不同支付工具的国内价值进行支付构成的变化。虽然这些数字显示了某些支付工具的价值如何膨胀而其他支付工具的价值如何下降,但为了更准确地确定支付替代及其统计意义,很难直观地保持其他因素不变。这需要更正式的分析。 第5节提供了使用支付替代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分析。它使用支付份额数据,以便“正常化”相对支付价值的差异,以便于跨国比较。我们的方法类似于过去的计量经济学努力,以估计实物资本替代劳动力在生产国民产出中的弹性。这种替代表明国民收入在这两种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 同样,第6节所示的支付替代估计反映了推动国家层面使用不同支付工具的支付成本、收入和非货币利益的潜在但未知的分布 。这包括购买与GDP生产有关的许多投入,以及与GDP分配相关的购买,以满足其各种最终需求。 即时支付被采用并取代其他支付工具的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支付系统的生产效率通过提供(通常)低成本支付方式而提高的程度。它还表明支付系统中的风险降低了的程度。两者都是重要的支付政策目标。我们的结论在第7节,附录包含有关付款替代的其他信息,并注明了我们的数据来源。 2.即时支付与其他支付工具的比较 我们选定国家的个人和公司有五种主要的付款方式:实物现金、借记卡和信用卡(包括电子货币)、即时支付(IP)、使用通常更高价值的支票和直接借记交易,最后是电汇(大额信用转账)。在实证分析中,支票和直接借记交易被分组在一起(表示为ChecksDD),因为它们都是账户的借方,并且用于类似类型和价值的付款。 从历史上看,美国和欧洲使用支票和纸质转账支付来取代现金,而直接借记(通过自动清算所)和电子转账支付基本上只是支票和早期纸质转账交易的电子形式。大额电汇似乎在功能上可以与其他四种支付工具分开,我们将其排除在分析之外.1大额电汇与其他支付的功能可分离性使我们能够在统计上关注正在发生替代的其余四种支付工具。 根据即时支付的实施方式,它们可以替代任何或所有其他支付工具。即时支付(IP)与现金、卡或借记卡支付工具( ChecksDD)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在几秒钟或几分钟内以24/7的方式发起和结算(通常向双方确认)(CPMI,2016,附件2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资金的接收者可以立即通过其银行重新用于新的支出。其他工具都有1到3天的延迟,然后销售点收入或应收账款收入可以通过其银行重复使用。 商家在销售点收到的现金通常必须存入银行,然后才能重复使用。因此,现金是一天到两天的货币。几十年前,大多数国家过去向工人支付现金工资的做法被支票、ACH和GIRO支付所取代,而现在又被信用转账到存款账户所取代。虽然支票仍然是纸质票据 ,但在某些国家,支票上的信息可以扫描并以电子方式发送,以便在存入银行后第二天或有时两天的资金可用。 当支票被实际收集、运输和出示付款时,根据国家的大小和银行系统的集中程度,付款延迟可能会更长。这是商业法的结果,该法律要求将原始支票(通过飞机、火车或面包车)实际运输到付款银行,以便在付款前验证支票上的签名。如今,签名验证仅适用于高价值支票。 1根据最近的一项分析(CPMI,2021年,第3页),“几乎没有证据表明IPS[即时支付系统]正在'蚕食'RTGS系统的数量和价值”。这可能是由于目前对即时支付的交易价值的限制。 过去,卡为每笔交易生成纸条。它们被存入银行,并以类似于当时纸质支票的方式收集和处理。如今,卡支付是通过借记卡或信用卡刷卡、插入或窃听电子终端发起的,这些电子终端用于在用户和商家的银行之间传输支付信息。然后,银行间交易通过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结算。手机现在可用于发起基于卡的支付(以及即时支付)。即便如此,从卡交易中获得的商家收入不会立即记入商家的银行账户,但可能会导致长达三天的延迟。 即时付款以多种方式降低付款风险。首先,这些付款是贷方转账,除非存款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转账费用,否则不会发生,尽管一些国家也在考虑将借方转账“即时”化。此外,中央银行的即时付款结算(实际上)是即时和有保证的。这缩短了付款与由具有充足流动性的受信任中介结算之间的时间间隔,从而降低了结算失败的可能性2。 在一些国家,即时付款的最终结算目前通过净结算推迟到当天晚些时候。即便如此,接收者仍然可以立即重复使用收到的资金 。虽然保留了一些结算失败的风险,但通过限制客户交易的价值、限制机构在结算前可以支付的净值和/或为延迟当日净结算发布流动抵押品来控制这种风险(CPMI,2021)。重要的是,各国已经调整了破产法,或通过新的法律,以便在付款交易中发送方破产的情况下,支付和收到的付款无法解除或撤销。 总而言之,与其他支付工具相比,即时支付的主要好处包括:立即使用资金而不是延迟可用;通常,较低的支付成本;对支付营业时间没有或几乎没有限制;和否,或最低结算风险。即时付款还可以促进企业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操作的直接电子处理。当付款以及内部应付账款和应收发票信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完全电子化时,这可以进一步减少后台业务付款费用4。 2即便如此,私营部门的安排几乎同样好,参与银行共同提供资金,在中央银行之外处理即时或当日结算(例如,纽约清算所的实时支付服务)。 3在发生绑架和强迫某人将资金转入单独账户的国家,如果夜间关闭即时支付服务和/或减少对可转移资金数量的交易限制,这种欺诈风险就会降低。 4虽然一些国家/许多大公司已经有直通式处理,但即时支付的可用性使得直通式处理也可以扩展到其他公司。 3.监管创新支付 三项发展使即时支付成为可能。它们是:(1)电信和计算机处理成本普遍降低,从而提高了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的普及率;(2 )用户对可访问、低成本和全天候支付服务的期望更高;(3)监管变化,使减少完成付款延迟的努力成为可能,有时甚至直接促进。一个关键因素是中央银行愿意延长营业时间以改善流动性管理,并在24/7的基础上实时清算和结算银行间转账(CMPI,2022年)。虽然在一些国家,最初使用当日递延净结算代替RTGS,并有适当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延迟结算,但许多国家后来实施了实时结算。 中央银行和相关监管机构在即时支付系统的实施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作为催化剂、监督者和运营商.5作为催化剂,在许多国家,当局在国家支付系统现代化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很常见的(CPSS,2006)。这可以采取中央银行制定国家战略的形式,例如支付路线图(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泰国),让财政部和竞争主管机构参与支付竞争,创新和效率的审查(英国)。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支付系统委员会制定了在澳大利亚发展即时支付的战略方向,该委员会的任务是支付系统的效率和竞争。催化剂的作用还可以包括协调私营即时支付系统之间的联系,以促进国家之间的跨境支付(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除了知识产权,中央银行还通过建立监管沙盒来评估新的金融技术,在支付和结算中试验分布式账本技术,以及试点测试CBDC,从而刺激了支付创新。 作为监督者或支付系统监管机构,当局试图通过适应或直接提供即时支付来刺激下游支付应用的创新,即时支付是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新支付应用的基础,同时也降低了支付风险。这还可能涉及对现有的大额电汇(贷方转账)系统实行差别交易限制,以适应即时支付,并缩短现有实时总结算系统的结算周期(印度)。另一种可能性是设定要求所有常规订单在提交后一天内结算(英国)。 最后,中央银行作为运营商的角色各不相同,从(1)仅限于提供实时结算(和访问日内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