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 《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简评 12月2日,央行、外管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完善并明确了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熊猫债的资金管理要求。我们关注到,2021年12月2日,两部门曾发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为时隔一年发布的正式版本。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一是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熊猫债涉及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市场,此前这两个市场在熊猫债发行资金管理方面缺乏统一规定,给境外发行人造成了一定不便。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对熊猫债发行所涉及的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外汇风险管理等具体规则进行了跨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统一规范,对于境外发行人来说,更具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在资金登记和账户开立方面,《通知》明确境外机构应委托境内主承销商代为到开户行办理资金登记相关手续,办理登记后即可开立境内发债专用账户,用于发债募集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同时,《通知》允许熊猫债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便利了境外发行人统筹管理发债募集资金。 三是《通知》不对境外机构发债募集资金是汇往境外还是留存境内使用进行限制,这有利于吸引不同资金用途的境外发行人进入熊猫债市场。同时,《通知》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且未对境外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数量作出限制。这实际上也为熊猫债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提供了保障。 整体上看,《通知》对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则进行了跨市场的统一规范,有利于提升熊猫债发行监管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境外机构境内发行熊猫债的便利性和吸引力,从而利好熊猫债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行人结构的持续优化。我们认为,《通知》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熊猫债市场的制度框架,是加快推进我国债券市场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又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