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强调“把社区建设好,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目标实现好”,强调“要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序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据研究,我国城市居民平均约75% 的时间在居住社区中度过,到2035年,我国有约70%人口生活在居住社区。居住社区也越来越成为提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开展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当前,居住社区存在规模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厦门、沈阳等地探索开展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通过建设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造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构建了完整的环境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重要“稳压器”作用。从地方实践经验看,解决社区建设和治理难题必须建立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方式,必须构建承载各部门建设要求和各领域资金资源的物质空间,必须形成统筹协调政府、企业、群众各方意愿的行动载体。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就是对城市空间进行重构,保障居民在步行范围内具有完整的设施环境、完备的生活服务、完善的管理机制,满足居住社区生活的基本需求;对社会进行重组,修复社会关系,形成共同的社区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倡导社区管理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既要发挥政府在设施建设、基本服务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也强调发挥居民和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通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建设美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厦门、沈阳等地创新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各地要充分认识完整居住社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录 1 完整居住社区基本内涵 1.1完整居住社区的概念03 1.2完整居住社区的内涵04 2 完整居住社区基本要求 2.1完整居住社区有关部署要求10 2.2完整居住社区的规模11 2.3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要求15 2.4十五分钟生活圈规模及建设要求18 3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引 3.1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24 3.2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34 3.3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38 3.4公共活动空间充足46 3.5物业管理全覆盖50 3.6社区管理机制健全52 4 完整居住社区典型案例 4.1厦门案例58 4.2北京案例68 4.3广州案例70 4.4沈阳案例72 1 完整居住社区 基本内涵 1.1完整居住社区的概念 1.2完整居住社区的内涵 ■吴良镛院士提出完整社区 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两院院士吴良镛先生于2010年提出:“社区是人最基本的生活场所,社区规划与建设的出发点是基层居民的切身利益。不仅包括住房问题,还包括服务、治安、卫生、教育、对内对外交通、娱乐、文化公园等多方面因素,既包括硬件又包括软件,内涵非常丰富,应是一个‘完整社区’的概念。” ■地方探索与实践 厦门市开展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行动,推动完整社区建设,形成了“六有、五达标、三完善”的完整社区指标体系,探索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法和路径,改善了社区环境和服务品质。 沈阳市开展了“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以“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党建为根本、群众为主体、创新为动力”的基本原则,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到城乡社区,基本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扩大群众参与共同缔造的覆盖面,提升了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上海市以“小规模、低影响、渐进式、适应性”模式构建15分钟生活圈,引导社区规划师、设计师与居民共同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的微更新、小改善,建设了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1.1完整居住社区的概念 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完整居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 1.2完整居住社区的内涵 1.完整居住社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 城市居民大部分时间是在居住社区中度过,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在社区的时间最长、使用设施最频繁,且步行能力有限,是居住社区建设应优先满足、充分保障的人群。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就是从保障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出发,配套养老、托幼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社区医院 养老院 图书馆 运动场馆 综合服务中心 中小学校 托幼 十五分钟生活圈 市政基础 养老 居住社区 停车及充电 公交车站 便民服务 医疗健康 综合服务 商业设施 银行营业网点 垃圾转运站 居住社区和十五分钟生活圈设施配置示意图 2.完整居住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 随着新城区大规模建设、老城区不断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取代原有的单位大院,原有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发生改变,邻里守望相助的功能减弱,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拉大,同时还不断出现人口老龄化、公共安全等问题。建设完整居住社区,通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居民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修复社会关系和邻里关系,营造具有共同精神的社区文化,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打通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共同缔造 基层党组织 + 社区居民 + 物业服务企业 社区居委会 + 业主委员会 (图片来源:https://www.oursla.com/) 3.完整居住社区是城市结构的基本单元 城市是一个有机生命体,由居住社区、城市组团等交织而成。但传统规划机械地将城市分割成了功能单一、相互分离的居住社区、工业区等,造成了不紧凑、不舒适、不宜居等诸多“城市病”问题。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就是通过构建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基本细胞,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问题,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完整居住社区 06 十五分钟生活圈 城市组团 城市 07 2 完整居住社区 基本要求 2.1完整居住社区有关部署要求 2.2完整居住社区的规模 2.3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要求 2.4十五分钟生活圈规模及建设要求 2.1完整居住社区有关部署要求 (一)2021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二)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2.2完整居住社区的规模 各地应根据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的步行能力、基本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以及社区综合管理能力等,合理确定完整居住社区规模。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相对接,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1.2万人口规模为宜。 步行时间:5—10分钟 五至十分钟内步行可达各类社区服务设施 常住人口:5000—12000人 居民有相同的文化认同感 步行距离:300—500米 社区空间尺度与城市路网结构相匹配 公交距离:1站 公交车1站可便捷到达 根据社会调查,80%以上社区居民认为幼儿园、养老设施、便利店和小百货超市应该在步行十分钟以内。 老年人步行速度、耐力和范围随着身体机能衰退而有所下降,步行时间到达居住社区养老设施、医疗设施、小超市、菜市场、公共活动场地的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 菜市场 小超市 老年人 社区日常活动轨迹 养老设施 医疗健康设施 公共活动场地 公共活动场地 儿童 社区日常活动轨迹 便利店 托幼设施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数据,0-6岁儿童步行活动距离在200米以内,6-12岁儿童步行活动距离在400米以内。 儿童步行到达基础教育设施、便利店、户外活动场地的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 ■完整居住社区功能结构体系 综合超市、便利店 公共活动场地 社区综合服务站 公共绿地 老年服务站 便民商业网点 社区卫生服务站 幼儿园 市政基础设施 完整居住社区配套设施示意图 完整居住社区应配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充足的公共活动场地,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 完整居住社区规模示意图 2.3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要求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目标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以及社区管理机制健全。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包括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包括一个综合超市、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包括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停车及充电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 (四)公共活动空间充足: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 (五)物业管理全覆盖:包括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六)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包括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目标 序号 建设内容 建设要求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1 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 建筑面积以800平方米为宜,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等。 2 一个幼儿园 不小于6班,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为3—6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3 一个托儿所 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可以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住宅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建设托儿所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4 一个老年服务站 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统筹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可以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