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 总量研究 勿将MLF缩量等同于货币政策紧缩 ——2022年11月15日利率债观察 要点 1、勿将MLF缩量等同于货币政策紧缩 今日(11月15日)人民银行通过MLF净回笼了1500亿元的基础货币,部分投资者就此推断货币政策已变为紧缩。我们认为,当前的货币政策仍是稳健的,充其量是有些动态的边际变化而已。一方面,11月以来人民银行已通过PSL、 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工具投放中长期流动性3200亿元,中长期流动性投放总量已高于本月MLF到期量,且今日1720亿元的OMO操作量也形成了1700亿元的短期流动性投放。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我们不应单纯使用MLF、OMO操作数量判断货币政策的走势。 央行每日开展公开市场操作、每月月中开展一次MLF操作,持续向市场释放短期和中期政策利率信号。这些操作的数量信息可以即时获得,且相应的到期量也可以快捷地计算得到,因此有些投资者倾向于依赖这些操作量、净投放量等数量上的指标来判断货币政策。这些投资者认为,操作量、净投放量大,说明货币政策是宽松的,反之便是趋紧的。 我们认为该方法有待商榷,其可能导致以偏概全的错误,甚至时常得到与事实相反的结果。与此相比,我们更建议关注MLF等市场利率所传递出的价格信号以及DR007等关键的货币市场利率。 第一,单纯依赖操作量(以及其对应的净投放量)来判断会带来以偏概全的错误。银行体系流动性受到货币政策操作(含再贷款、再贴现)、现金投放与回笼、财政收入(如税收和政府债券发行)与支出、外汇流入与流出、存款准备金缴存与退缴、市场主体持有资金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只是诸多影响因素中的一个,如果仅仅据此来判断货币政策的取向,显然远不够全面。 例如,春节后现金回笼使得银行体系流动性得以补充,因此央行亦相应地回收基础货币以保持资金供需的平衡,这并不能算是货币政策趋紧。事实上,公开市场操作数量上的灵活变化是引导市场利率围绕央行政策利率波动的前提条件,这样才有利于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第二,利用操作量(以及其对应的净投放量)所推断出的结果时常与事实相反。不难发现,“央行净回笼时资金宽裕,净投放时资金趋紧”的情况经常出现。这个现象令不少投资者感到费解。在他们看来,MLF和OMO净回笼是央行在回收基础货币,资金利率理应上行,反之亦然。 但实际上,OMO操作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对银行体系流动性进行“削峰填谷”。例如,当波峰出现时(即流动性过于宽裕的阶段),公开市场操作便倾向于净回笼以“削峰”;当波谷来临时(即超储水平较低的阶段),央行会加大OMO投放量以“填谷”。由于央行通常不会完全削平波峰、填满波谷,因此就会出现上述“央行净回笼时资金宽裕,净投放时资金趋紧”的局面。在洞察其内在机理后,投资者便可以看出并不是净回笼(净投放)导致的资金宽裕(趋紧),而是资金宽裕(趋紧)引发了净回笼(净投放)。 中庚基金 2、风险提示 不理性的预期引发市场快速波动。 作者 分析师:张旭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6010001010-58452066 zhang_xu@ebscn.com 分析师:危玮肖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9070001 010-58452070 weiwx@ebscn.com 10Y国债收益率 重要收益率走势图 3.3 3.1 2.9 2.7 2.5 Jan-19Oct-19Jul-20Apr-21Jan-22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美国通胀的起因与控制——2022年7月13日利率债观察(2022-7-13) 信贷增长是否可持续?——2022年7月11日利率债观察(2022-7-11) 关于“30亿”和资金利率的讨论——2022年7月10日利率债观察(2022-7-10) 5月LPR下行效果明显且持续,预计6月信贷 多增——2022年6月20日利率债观察 (2022-6-20) 紧盯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2022年6月15日利率债观察(2022-6-15) 政策用完了怎么办?——2022年6月12日利率债观察(2022-6-12) 信贷稳了——2022年6月10日利率债观察 (2022-6-10) 10Y国债有足够的安全边际——2022年6月6日利率债观察(2022-6-5) 不必对资金利率过于紧张——2022年6月1日利率债观察(2022-6-1)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说明 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行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业 及 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公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司 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评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光大证券研究所 上海北京深圳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办公楼48层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 泰康国际大厦7层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机构 香港英国 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28楼 EverbrightSecurities(UK)CompanyLimited 64CannonStreet,London,UnitedKingdomEC4N6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