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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行业投资并购交易分析(下)

电气设备2022-11-01德勤؂***
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行业投资并购交易分析(下)

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行业投资并购交易分析(下) 2022年9月 机密文件 目录 一、前言:定义 3 二、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并购 6 三、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投资并购 9 四、光伏产业链投资并购 12 五、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投资并购 15 六、储能产业链投资并购 18 一、前言:定义 一、前言:定义 交易时间及类型 数据来源 交易数量 投资方买方性质和交易方向 投资方/买方性质 •本文中提及的交易数量指能够通过CVSource投中数据所查询的对外公布的交易数量,无论其交易金额是否披露,对于一笔投资并购,即使存在多个投资方仍将其视为一笔交易。 •交易时间:2019年上半年(“2019H1”)、 2020年上半年(“2020H1”)、2021年上半年(“2021H1”)和2022年上半年 (“2022H1”)。 •交易类型:投资人(“买方”)通过增资或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新能源行业企业(“标的企业”)股权,不包括标的企业股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和借壳上市,包括关联方交易。 •本文数据除特殊注明外,均基于CVSource投中数据“能源及矿业”及“公共事业-电力”行业交易数据,并结合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及经营产品剔除非新能源行业公司后,以及对CVSource投中数据中投资机构类型进行进一步明细性质划分后进行投资并购交易数据分析。 交易金额 •在对投资方/买方性质进行分析时,对一笔交易多个投资方交易按照该交易中投资方家数进行分析。 •根据投资方和标的企业注册地分为境内交易、入境交易和出境交易,本文中将注册地为香港的标的企业视同于境内公司,本文不包括境内企业所设立境外实体对于境外标的企业投资并购。 •分为国企、民企、外企和PE/VC四类,国企指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外企指由外商或外籍自然人实质控制的企业,PE/VC包括常见的有独立投资基金、大型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和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等,以及以有限合伙等形式进行组织从事股权投资的企业。 •币种为人民币,当交易金额为外币时,采用交易当年上半年平均汇率折算,对于以约数披露的交易,采取下述转换方法进行分析,未披露交易金额未被包含。 约数披露交易额转换金额(万元)百万级100 数百万500 数千万5,000 近千万/千万级1,000 近亿/上亿10,000 数亿50,000 一、前言:定义(续) 新能源行业:本文所指新能源行业包括动力电池产业链、清洁能源发电、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储能产业链、以及风电和光伏产业链。本文行业分类标准为基于行业理解及发展趋势以及结合标的企业业务类型进行分类,不代表行业标准分类,为分析之目的,本文按下述标准对新能源行业进行了领域细分: 01 02 细分行 业分类03 动力电池 清洁能源发电 氢能与燃料电池 储能 产业 •包括锂电和钠离子电池,包括上游矿山开采资源类企业以及锂盐产品加工、中游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及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制造,以及下游的电池应用,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及电池回收等。 •电站:包括光伏电站、风电站、水电站、核电站、生物质能和互补电站; •配套设施:包括电力生产相关的工程建设、设备装置和技术研发支持; •电力系统:指与清洁能源发电相配套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如智能电网、电力数智化 建设和新能源电力交易平台等。 •包括上游制氢、储氢和运氢环节和中游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以及系统集成等,下游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等。 •包括上游电池系统(电池管理及能量管理系统和变流装置等)、中游集成实施和运营维护和下游储能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的应用产品(如储能电站和储能产品等); •储能技术包括热储能、电储能和氢储能等,电储能和氢储能分别与锂电产业链及氢能 与燃料电池产业链存在重复,为避免造成数据重复分析,基于业务实质,本文归类原 04链 则如下:(1)与锂离子储能电池应用端归入储能产业链,其余环节(如锂离子电池和锂电材料等上中游)归入锂电产业链;(2)与氢储能相关设备及能源系统归入储能产业链,其余环节(如水制氢技术)归入到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链。 光伏 05和风 •光伏发电为利用太阳能发电的常见形式,本文仅包括光伏发电相关产业链,不包括光 热发电等形式的太阳能发电,具体包括上游硅料和硅片、中游电池片及电池组件和下 电产• 业链 游电站开发运营应用系统环节; 风电包括上游零部件制造(如叶片、轴承和塔筒等零部件)、中游风机整机制造商和下游风电站开发运营。 二、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并购 二、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并购 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并购在2020年上半年已披露交易金额略有下降后,2021年重新恢复增长态势,交易量和已披露交易金额在2022年上半年双创新高(142笔,895.5亿);国内市场为投资并购主战场,出境交易在外部环境不稳定背景下整体呈下降趋势;已披露投资并购股权比例多在10%以下;按投资方类型看,自2021年上半年起,民企参与投资并购热度不断增加,参与交易数从2020年上半年的31笔增加至2022年上半年的90笔 投资并购总览 单位:人民币亿元、笔 95 503.2 580.5 85 85 741.4 895.5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 142 150 100 50 - 按交易方向 单位:笔 5 5 从内到外分别为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 2019H12020H12021H12022H1 交易金额(仅含已披露交易金额)交易笔数(含全部交易) 数据来源:CVSource数据来源:CVSource 132 出境交易境内交易入境交易 按投资并购股权比例 单位:笔 56 5 34 2019H1 47 7 2 29 2020H1 按投资方类型 单位:笔 160 95 85 85 90 71 57 58 35448413931 3 4726 53 6 12 140 120 100 80 142 2021H1 2022H1 21165760 40 64 12 82 56 20 0 020406080100120140160 10%以下10%-33%33%-50%50%以上未披露 数据来源:CVSource 2019H12020H12021H12022H1 PE/VC国企民企外企交易数(含全部交易) 注:由于存在一笔交易有多个投资方参与的情形,故按不同类型投资方参与投资并购交易数合计数大于相应期间全部交易笔数 数据来源:CVSource 二、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并购(续) 动力电池产业链上游投资并购资源为王,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保证原料供应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锂矿等矿产资源价格波动的风险;中游主要聚焦于电池和锂电材料,锰系正极、无钴正极材料和硅负极材料等发展新方向受到投资方关注;下游投资并购标的以新能源汽车为主 上游:资源为王 中游:高比能技术路线 下游:造车新势力异军突起 •动力电池产业链下游投资并购以新能源汽车为主,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投资并购交易额占比分别为90.0%、91.2%、97.4%和97.4%,此外电池回收亦受到关注; •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交易中新能源汽车标的主体达114家,成立时间多在近10年内,具体来看,1991年以前成立的仅有4家,2011年前成立的共计38家,占比仅为30.8%,而近十年成立的企业多达83家,占全部标的企业总数比例达69.2%。 •锂离子电池及锂电材料交易最为活跃,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已披露交易金额分别为134.8亿、84.5亿、188.9亿和209.3亿,整体呈上升态势; •2022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已披露交易金额增加主要系欣旺达电池和星恒电源分别取得多家投资方投资,交易金额分别为24.3亿和15亿; •不断提高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是解决消费者里程焦虑的关键,锂电材料是技术发展的基础,在高比能主线演进方向推进下,锰系正极、无钴正极材料和硅负极材料等发展方向受到关注,固态电池和锂金属电池资本关注度有所提高。 •动力电池产业链上游投资并购标的企业主营业务以锂矿及锂盐产品为主,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锂矿及锂盐产品已披露交易金额占比分别为40.8%、49.0%、91.5%和79.8%。动力电池企业加速上游资源布局,通过投资并购的方式保证原料供应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锂矿等矿产资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2022年上半年锂矿及锂盐投资并购已披露交易金额达78.8亿,主要为紫金矿业完成对于加拿大NeoLithiumCorp的收购,交易对价约为48.2亿元通过该并购取得位于阿根廷西北部卡塔马卡省的TresQuebradasSalar锂盐湖项目。 , , 注:仅含已披露交易金额 数据来源:CVSource 注:仅含已披露交易金额 数据来源:CVSource 新能源汽车其他 数据来源:CVSource 三、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投资并购 三、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投资并购 清洁能源发电投资并购交易量整体呈增长趋势,交易量和已披露交易金额在2022年上半年双创新高(58笔,259.1亿);境内交易占比最高;在已披露投资并购股权比例交易中,大于50%以上交易呈逐年增加态势;按投资方类型来看,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投资方多为国企,民企投资方参与交易热度在2022年上半年有所提高 投资并购总览 单位:人民币亿元、笔 400.0 54 57 58 300.0 200.0 100.0 - 70 60 50 40 30 20 10 - 2019H12020H12021H12022H1 交易金额(仅含已披露交易金额) 交易量(含全部交易) 150.5 175.4 259.1 342.9 46 按交易方向 单位:笔 从内到外分别为2019年上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 3 13 出境交易境内交易入境交易 数据来源:CVSource数据来源:CVSource 按投资并购股权比例 单位:笔 按投资方类型 46 单位:笔 2019H1 2020H1 2021H1 2022H1 111980 5 1 34 1860 29 40 111115 16 19 23 20 0 30 545758 40 8 152 2 13 12 1 4 15 30 30 13 17 29 26 010203040506070 10%以下10%-33%33%-50%50%以上未披露 数据来源:CVSource 2019H12020H12021H12022H1 PE/VC国企民企外企交易数(含全部交易) 注:由于存在一笔交易有多个投资方参与的情形,故按不同类型投资方参与投资并购交易数合计数大于相应期间全部交易笔数 数据来源:CVSource 三、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投资并购(续) 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中,下游电站投资并购交易遥遥领先,其中多能互补电站和光伏电站为投资重点,在“2030年碳达峰”目标和“2060年碳中和”愿景指导下,单笔交易规模有所加大;在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政策指导下,生物质能逐渐成为清洁能源发电投资并购新生力量,2022年资本关注度有所提升 多能互补电站、光伏和风力电站交易热度高 •清洁能源发电产业链中,电站投资并购交易量遥遥领先,其中多能互补电站及风光资产包、光伏电站和风力电站交易热度高。 •多能互补电站因其可通过能源互相补充以提高输出和利用效率受到投资者关注。 生物质能电站关注度有所上升 •在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政策指导下,生物质能逐渐成为清洁能源发电投资并购新生力量,2022年资本关注度有所提升,交易量从2019年上半年的2笔增加至2022年上半年的16笔。 其他 •其他主要包括水力发电电站、智能电网和清洁能源发电技术支持等,2019年上半年交易额较大主要为水力发电发生两笔大额交易,分别为湖北能源以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