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 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 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决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96,109,642.89 19.39% 1,281,666,644.09 19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652,001.7 -67.39% -688,031,684.01 -22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6,237,018.56 -169.29% -472,257,791.10 -1,57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90,874,068.56 24.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3 -1,116.59% -0.271 -3,49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3 -1,116.59% -0.271 -3,49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047 减少3674.60 个百分点 -0.178 减少4545.75个 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10,798,094,108.77 14,034,659,395.13 -2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539,837,439.68 4,198,252,572.08 -15.6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9,958,513.70 204,441,321.50 处置子公司股权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6,157.54 486,685.8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3,040.34 -416,752,837.70 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发的部分项目陆续收到项目所在地分管税务部门关于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文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64.41 64.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5,847.20 3,948,998.09 合计 160,901,799.97 -215,773,892.9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198.05 主要是淮南项目达到结转收入条件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242.46 报告期内,公司所开发的部分项目陆续收到项目所在地分管税务部门关于项目土地增 值税的清算文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1,737.58 主要是项目陆续完工,借款费用费用化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215.82 主要是项目陆续完工,借款费用费用化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3,717.50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615.00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3,717.50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 -615.00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年初至报告期末 -4,871.34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下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本报告期 -2,131 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减少导致,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下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95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3,376,000 20.24 513,376,000 冻结 513,376,000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2,684,000 19.82 422,684,000 冻结 502,684,000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605,106 6.14 155,605,106 冻结 155,605,106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9,931,928 5.52 139,931,928 冻结 139,931,928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111,320 5.05 128,111,320 冻结 128,111,320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014,250 4.46 113,014,250 冻结 113,014,250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429,714 2.22 56,429,714 冻结 56,429,714 邹锡昌 未知 24,990,025 0.99 0 无 0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知 17,900,000 0.71 0 无 0 丘燕娜 未知 9,000,000 0.35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 邹锡昌 24,990,025 人民币普通股 24,990,025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7,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00,000 丘燕娜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徐周荣 8,228,200 人民币普通股 8,228,200 邹榛夫 5,959,200 人民币普通股 5,959,200 烟台汉富璟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882,600 人民币普通股 5,882,600 石伟 5,520,700 人民币普通股 5,520,700 李宏 4,600,3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0,300 胡显仁 4,277,3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7,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佳业”)、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中浩丰”)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翎泽”)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书”)等文件,厦门翎泽以人民币3.5亿元受让项目公司2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方式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 2022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大新佳业、中浩丰、厦门翎泽等各方完成签署《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以下统称“解除协议”)。厦门翎泽退出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后,该项目将由上市公司方主要负责开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大新佳业50%股权,大新佳业持有中浩丰80%股权,厦门翎泽持有中浩丰20%股权。厦门翎泽已支付原协议合作对价款人民币3.5亿元,并后续投入资金人民币78,477,599.48元,累计投入合计人民币428,477,599.48元。 在公司偿还厦门翎泽债权前,项目公司20%股权仍由厦门翎泽暂时持有,同时大新佳业持有的项目公司8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大新佳业50%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股权质押。 2、报告期内,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了关 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2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申请。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将由“ST粤